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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建设部组织编制、审查、批准并与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已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规范》第一次把建筑节能工程明确规定为一项分部工程,将节能工程设计文件执行力、进场材料设备质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系统调试与运行检测四个环节作为施工和验收的重点,实现闭合管理。《规范》所确定的20条强制性条文,是将国家有关节能要求落到实处的具体技术措施,必须在建筑施工中严格执行。为了帮助各地施工单位和监理、质检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规范》,本刊特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