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证据客观性概念的认识,受到了传统观念和研究深度的限制。围绕证据展开的事实证明活动,最直接的呈现了这种局限和矛盾。直接导致了审判职能的异化,影响了诉讼整体对探寻真相的偏重;使得服务于事实认定活动的推理过程出现了重要偏失,并最终造成了我国证据理论研究与证据证明活动实践的分离,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证据证明实践迈向新的领域和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