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工作。无论是在执政前还是在执政后,党的群众工作均是围绕如何维护群众利益展开的。前者解决的是实现群众自我解放的问题,后者解决的是实现群众自我发展的问题。前者表现为党带领群众推翻旧政权,后者表现为党积极保障群众使用和监督权力。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我们首先需要准确把握群众工作的内在逻辑。
一、执政前群众工作的内在逻辑:
以实现群众自我解放为出发点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肩负着历史赋予的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伟大使命。民族的独立,只能依靠民族里的人民,他族不可代劳;人民的解放,只能依靠人民群众自己,别人不能包办。此时的旧政权站在了人民群众利益的对立面,是社会一切贫穷、政治依附和精神屈辱的基础。在外不独立、内无民主的情况下,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只有通过以暴力手段推翻旧政权的方式才能实现。因此,该时期党的群众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维护群众利益、实现群众自我解放,聚焦点在于推翻旧政权。围绕着推翻旧政权、夺取权力,党通过深入持久的、广泛的群众工作,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推翻反动政权、实现自身解放的革命运动中去。通过带领群众打土豪、分田地、办教育,激发出群众的革命热情,调动了群众参与革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党带领广大群众推进土地改革,巩固了革命成果。在国统区,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起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进一步孤立了维护旧政权的反动势力。这一方面维护了群众利益,另一方面瓦解了反动政权的统治基础。所有这一切为发动人民战争、推翻反动政权积累了力量。因此,革命时期党的群众工作的内在逻辑是:开展群众工作—发动人民战争—推翻旧政权—实现自我解放。实践证明,我们党取得了成功。
如今,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反映群众工作不好做,其原因何在?从表面上看,当前群众工作的主体、客体以及开展群众工作的手段与革命时期相比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群体加快分化、利益诉求日益多元、民主和法制意识逐渐增强以及群众工作主体在能力、素质、感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均不同程度地影响着群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手机、微信、微博、短信等现代信息传播平台的日益普及对群众工作造成的冲击和影响也不容忽视。然而,我们的分析不能到此为止。在执政条件下,党的群众工作中出现的上述变化是显而易见的,也是不容忽视的。但是执政前后,党的群众工作的最大变化在于内在逻辑的变化,即从以如何夺取权力、实现群众自我解放为中心转到以如何使用和监督权力、实现群众自我发展为中心,其他变化均是由这个变化衍生出来的。若不认识并适应这种变化,党的群众工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就会减弱。
二、执政后群众工作的内在逻辑:
以实现群众自我发展为出发点
执政后,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富裕幸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历史赋予我们党的新的历史任务。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决定了建设新政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先进文化、和谐社会以及建设生态文明需要党和人民戮力合作。如何调动和激发群众建设新政权的活力与动力,是执政后党的群众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激发群众建设新政权,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基础,而实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使、权为民所控却是关键。也就是说,执政后党的群众工作要围绕如何保障群众使用和监督权力这个任务来展开。这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的。
首先,跳出“历史周期律”,防止出现“人亡政息”的历史悲剧,需要群众参与管理、使用和监督权力。1945年,毛泽东同志针对历史周期规律的问题作了肯定回答,他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其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再次,防止在群众中出现“各扫门前雪”的非理性行为,也需要创造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条件。享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是前提,在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每个人会发现自己不能像之前那样可以离开他人而独立。为了得到他人的帮助,自己也要经常去帮助他人。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群众逐渐认识到相互照顾的好处,集体意识、互助意识逐渐增强,社会资本状况得到改善。最后,群众在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权力的过程中,民主素质得到提高,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准备了条件。
执政后党的群众工作是在建设新政权的背景下展开的,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维护群众利益,实现群众自我发展,聚焦点在于如何监督和使用权力。因此,执政后党的群众工作的内在逻辑是:开展群众工作—监督、使用权力—建设新政权—实现群众自我发展。
总之,执政前后党的群众工作的内在逻辑是不同的:一个是在推翻旧政权中开展,一个是在建设新政权中开展;一个是为了夺取权力,一个是为了管理和使用权力;一个实现了群众自我解放,一个实现了群众自我发展。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必须认真把握二者的区别。
三、把握内在逻辑,做好新形势下
党的群众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必须要准确把握并不断适应群众工作内在逻辑的变化,自觉主动地将工作聚焦点放在如何使用权力、如何保障群众监督权力方面。
1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这是使用和监督权力在权力运行之前的要求,解决的是“拍脑袋做决策”的问题,其核心在于防止权力滥用。坚持问政、问计、问需于民就是坚持从群众中来。之所以要坚持从群众中来是因为,其一,人民群众对自己的困难最清楚,对基层现状感触最深,决策的好坏对群众的影响最大;其二,坚持从群众中来,能够使我们把问题看得更准确、分析得更透彻,减少政策运行的阻力,即使政策出现失误也容易得到纠正。如果把我们党比作一个“加工厂”,制定政策等于“生产产品”,那么要制造出优质的产品来,首先要有数量充足、质量上乘的原料。就制定政策而言,就是要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要防止调查研究流于形式,需要在调研重点、调研程序、调研方法、问题研判等环节做出明确规定。在政策制定方面,我们要正确处理调查研究和解决问题之间的关系、顶层设计和总结群众创造之间的关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首先反对形式主义以整顿文风和会风,直指“拍脑袋做决策”的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就是要解决权力该如何使用的问题。 2推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推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是如何使用和监督权力在权力运行之中的要求。落实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前提在于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根本之策。根据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程度,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权力运行结果公开透明。这就要求加大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广度和力度,公开本身并非工作内容的全部,让群众看得懂、看得明白才是关键。在第二个阶段,权力运行过程公开透明。权力运行过程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的关键,脱离权力运行过程而谈群众监督,其监督质量就会降低。无论是推动权力运行结果公开还是过程公开,多样化的、畅通的监督渠道是前提。在第三个阶段,群众参与决策过程。对于事关本地区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全局问题,必须邀请群众或代表参与政策制定的过程。群众参与制定政策,可能会降低政策制定的效率,但是有助于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
目前,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在不同地区的发展是不平衡的。部分地区的实践仍处于第一个阶段,而一部分地区则开始探索在第二个阶段和第三个阶段实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途径和方式。
3提高群众测评在干部选任中的比重。提高群众测评在干部选任中的比重,是如何使用和监督权力在权力运行之后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是一种组织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是党的“指挥棒”,也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没有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党的一切政策、一切目标只能是一句空话,这不仅讲的是干部的重要作用,也强调了干部选任标准的地位。提高群众测评在干部选任中的比重,可以收到多种效果。一是有利于实现干部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结合。各级干部在“从群众中来”和“到群众中去”的双向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既负责基层现状、群众意见的上呈,又负责上级部门政策部署、决议方针的下达。干部能否既对上负责、又对下负责,关系到全党上下信息传送是否畅通以及信息是否真实。二是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自觉性。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有一个内化于心和外化于行的问题。增强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自觉性,不仅要有诸如党性教育的内部约束,而且需要类似制度管制这样的外部约束。无疑,提高群众测评在干部选任中的比重就是这样的制度安排。三是提高群众测评在干部选任中的比重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体现,也是群众对权力使用和运行的间接监督形式。
至此,如何使用和监督权力在权力运行之前、权力运行之中和权力运行之后均有不同的要求和体现。这是执政后党的群众工作内在逻辑的体现,也是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努力方向。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责任编辑:双艳珍
一、执政前群众工作的内在逻辑:
以实现群众自我解放为出发点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肩负着历史赋予的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伟大使命。民族的独立,只能依靠民族里的人民,他族不可代劳;人民的解放,只能依靠人民群众自己,别人不能包办。此时的旧政权站在了人民群众利益的对立面,是社会一切贫穷、政治依附和精神屈辱的基础。在外不独立、内无民主的情况下,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只有通过以暴力手段推翻旧政权的方式才能实现。因此,该时期党的群众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维护群众利益、实现群众自我解放,聚焦点在于推翻旧政权。围绕着推翻旧政权、夺取权力,党通过深入持久的、广泛的群众工作,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推翻反动政权、实现自身解放的革命运动中去。通过带领群众打土豪、分田地、办教育,激发出群众的革命热情,调动了群众参与革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党带领广大群众推进土地改革,巩固了革命成果。在国统区,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起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进一步孤立了维护旧政权的反动势力。这一方面维护了群众利益,另一方面瓦解了反动政权的统治基础。所有这一切为发动人民战争、推翻反动政权积累了力量。因此,革命时期党的群众工作的内在逻辑是:开展群众工作—发动人民战争—推翻旧政权—实现自我解放。实践证明,我们党取得了成功。
如今,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反映群众工作不好做,其原因何在?从表面上看,当前群众工作的主体、客体以及开展群众工作的手段与革命时期相比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群体加快分化、利益诉求日益多元、民主和法制意识逐渐增强以及群众工作主体在能力、素质、感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均不同程度地影响着群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手机、微信、微博、短信等现代信息传播平台的日益普及对群众工作造成的冲击和影响也不容忽视。然而,我们的分析不能到此为止。在执政条件下,党的群众工作中出现的上述变化是显而易见的,也是不容忽视的。但是执政前后,党的群众工作的最大变化在于内在逻辑的变化,即从以如何夺取权力、实现群众自我解放为中心转到以如何使用和监督权力、实现群众自我发展为中心,其他变化均是由这个变化衍生出来的。若不认识并适应这种变化,党的群众工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就会减弱。
二、执政后群众工作的内在逻辑:
以实现群众自我发展为出发点
执政后,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富裕幸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历史赋予我们党的新的历史任务。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决定了建设新政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先进文化、和谐社会以及建设生态文明需要党和人民戮力合作。如何调动和激发群众建设新政权的活力与动力,是执政后党的群众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激发群众建设新政权,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基础,而实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使、权为民所控却是关键。也就是说,执政后党的群众工作要围绕如何保障群众使用和监督权力这个任务来展开。这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的。
首先,跳出“历史周期律”,防止出现“人亡政息”的历史悲剧,需要群众参与管理、使用和监督权力。1945年,毛泽东同志针对历史周期规律的问题作了肯定回答,他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其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再次,防止在群众中出现“各扫门前雪”的非理性行为,也需要创造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条件。享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是前提,在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每个人会发现自己不能像之前那样可以离开他人而独立。为了得到他人的帮助,自己也要经常去帮助他人。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群众逐渐认识到相互照顾的好处,集体意识、互助意识逐渐增强,社会资本状况得到改善。最后,群众在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权力的过程中,民主素质得到提高,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准备了条件。
执政后党的群众工作是在建设新政权的背景下展开的,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维护群众利益,实现群众自我发展,聚焦点在于如何监督和使用权力。因此,执政后党的群众工作的内在逻辑是:开展群众工作—监督、使用权力—建设新政权—实现群众自我发展。
总之,执政前后党的群众工作的内在逻辑是不同的:一个是在推翻旧政权中开展,一个是在建设新政权中开展;一个是为了夺取权力,一个是为了管理和使用权力;一个实现了群众自我解放,一个实现了群众自我发展。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必须认真把握二者的区别。
三、把握内在逻辑,做好新形势下
党的群众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必须要准确把握并不断适应群众工作内在逻辑的变化,自觉主动地将工作聚焦点放在如何使用权力、如何保障群众监督权力方面。
1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这是使用和监督权力在权力运行之前的要求,解决的是“拍脑袋做决策”的问题,其核心在于防止权力滥用。坚持问政、问计、问需于民就是坚持从群众中来。之所以要坚持从群众中来是因为,其一,人民群众对自己的困难最清楚,对基层现状感触最深,决策的好坏对群众的影响最大;其二,坚持从群众中来,能够使我们把问题看得更准确、分析得更透彻,减少政策运行的阻力,即使政策出现失误也容易得到纠正。如果把我们党比作一个“加工厂”,制定政策等于“生产产品”,那么要制造出优质的产品来,首先要有数量充足、质量上乘的原料。就制定政策而言,就是要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要防止调查研究流于形式,需要在调研重点、调研程序、调研方法、问题研判等环节做出明确规定。在政策制定方面,我们要正确处理调查研究和解决问题之间的关系、顶层设计和总结群众创造之间的关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首先反对形式主义以整顿文风和会风,直指“拍脑袋做决策”的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就是要解决权力该如何使用的问题。 2推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推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是如何使用和监督权力在权力运行之中的要求。落实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前提在于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根本之策。根据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程度,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权力运行结果公开透明。这就要求加大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广度和力度,公开本身并非工作内容的全部,让群众看得懂、看得明白才是关键。在第二个阶段,权力运行过程公开透明。权力运行过程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的关键,脱离权力运行过程而谈群众监督,其监督质量就会降低。无论是推动权力运行结果公开还是过程公开,多样化的、畅通的监督渠道是前提。在第三个阶段,群众参与决策过程。对于事关本地区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全局问题,必须邀请群众或代表参与政策制定的过程。群众参与制定政策,可能会降低政策制定的效率,但是有助于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
目前,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在不同地区的发展是不平衡的。部分地区的实践仍处于第一个阶段,而一部分地区则开始探索在第二个阶段和第三个阶段实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途径和方式。
3提高群众测评在干部选任中的比重。提高群众测评在干部选任中的比重,是如何使用和监督权力在权力运行之后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是一种组织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是党的“指挥棒”,也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没有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党的一切政策、一切目标只能是一句空话,这不仅讲的是干部的重要作用,也强调了干部选任标准的地位。提高群众测评在干部选任中的比重,可以收到多种效果。一是有利于实现干部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结合。各级干部在“从群众中来”和“到群众中去”的双向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既负责基层现状、群众意见的上呈,又负责上级部门政策部署、决议方针的下达。干部能否既对上负责、又对下负责,关系到全党上下信息传送是否畅通以及信息是否真实。二是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自觉性。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有一个内化于心和外化于行的问题。增强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自觉性,不仅要有诸如党性教育的内部约束,而且需要类似制度管制这样的外部约束。无疑,提高群众测评在干部选任中的比重就是这样的制度安排。三是提高群众测评在干部选任中的比重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体现,也是群众对权力使用和运行的间接监督形式。
至此,如何使用和监督权力在权力运行之前、权力运行之中和权力运行之后均有不同的要求和体现。这是执政后党的群众工作内在逻辑的体现,也是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努力方向。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责任编辑:双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