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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地方官学在三次兴学运动中得到迅速发展,地方官学教授的设置逐渐普及;选任制度随之不断完善,由朝廷特注转变为举辟、考试学官,并根据不同情况实行指射、定差法等任学官法;州学教授除了传道授业、管理州县官学外,还主持并参与地方文化活动,有的还直接参与地方政务,职掌的逐渐多样化,凸显了他们在处理地方事务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