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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改革的大体方向和思路是:事业单位要分为两类,有行政职能的要纳入公务员的劳动保障体系;另一部分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上海、浙江、广东、山西、重庆5省市今年将试点。这一改革的启动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评论。其中最大的争议矛头直指公务员,普遍认为此次养老制度改革不应把公务员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