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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1日起,《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施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5种方式化解医疗纠纷。第1种方式,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以下的自行协商解决。据悉,目前广东九成以上的医惠纠纷都是选择“私了”。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者或其亲属自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