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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家谊超市作出了破产裁定的判决,并立即宣判,但已经持续了一年多的“家谊事件”并没有因为这一纸裁定书尘埃落定。法院初步审计报告显示,家谊欠供应商货款接近3亿元,加上银行1亿多元,共4个亿。破产清算后,家谊超市变卖资产必须优先偿还员工工资和银行欠款,供应商的债务几乎连1%的金额都难以保证,数干家供应商显然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