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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失去了基本的生活和发展方式,失去了土地带给农民的养老与生活保障。还需承担转变就业和生活方式所带来的一切成本。而这一切从根本上直接影响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满意度。
关键词:城市化 失地农民 生活满意度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城郊土地变成城市建设用地,大量的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逐渐形成了一个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特殊群体。他们没有享受到市民该有的社会保障待遇,构成了又一弱势群体。本文以晋城市西关村为调查对象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进行调查研究,目的在于了解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
一、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概述
1.失地农民的界定。失地农民是指为了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需要,政府通过行使法定的土地征用权,把大量原本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部分或全部土地转化为政府所有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失地农民是城市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失地农民对土地的依存关系决定了被征地后受影响之大。
2.满意度的概述。满意度在研究中是指测量人们对产品或服务满意的量化指标,用数字表达态度。影响顾客满意有两类因素。第一,产品的功能与质量,这是指顾客购买前,顾客所期望产品应具有的功能与质量(预期价值);第二,产品或服务属性的价值感知,这是指顾客在购买后,在实际的使用中所感知的产品的功能和质量(感知价值)。
二、晋城市西关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分析
1.西关村简介。西关村位于晋城市的西北部,区域内现常住人口4.5万人。该地区大部分耕地用来种植小麦,农民以种地为生。2009年,地方政府将该区域内所有耕地征收,被征用的土地转变为商业用地,政府对失地农民的补偿为一次性的货币补偿,为一亩地5000元。
2.研究工具及样本情况。
2.1研究工具。本文的研究工具为调查问卷,对生活满意度的测量包括总体生活满意度、社会保障满意度、经济收入满意度、政府支付征地补偿满意度4个方面。紧接着围绕征地情况、就业情况、经济情况等5个方面设计了14个问题。
2.2样本的总体情况。本次调查共发放100份,回收問卷68份,其中有效问卷62份,问卷回收率为60%。被调查的对象为晋城市西关村的失地农民。其中男性42人,女性20人;30岁以下16人,30岁-45岁35人,55岁以上6人;小学及以下文化占样本的40%,初中文化占43%,高中及中专占12%,大专及以上占5%;月收入1000元以下占3%,1000元-2000元占40%,2000-3000元占33%,3000元以上占24%。
3.生活满意度测算结果。
3.1总体生活满意度 。在生活满意度量表中,当问到“您对自己目前总的生活状况满意程度”时,认为24%的失地农民对生活基本满意,而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共占64%。按1-5分进行打分,该区域失地农民的生活满意度的平均得分为2.34分,这说明大多数失地农民总体生活满意度并不高。
3.2经济收入满意度。大多数农民对收入基本满意。我们从表二可以看出,征地前失地农民月收入在1000-2000元的居多,而失地后总体收入提高,月收入2000-3000元的失地农民数量增加,占32.5%,1000元以下的人数较少,这是由于失地农民由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变,因此月收入得以增加。
4.社会保障状况满意度。据统计92%的失地农民对目前的社会保障不满意,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等覆盖率很低。近30%的失地农民目前参加的保障项目是商业化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究其原因可能是部分家庭收入较高,有能力参加商业保险或者被调查者外出打工,企业为其购买了保险。
5.政府支付征地补偿的满意度。95%失地农民对政府的征地补偿款不满意,这是由于征地补偿额过低,失地后粮食蔬菜全部需要从市场上购买,这就使得消费支出大大增加,生活负担加重,而政府对农民的补偿并不能弥补对其造成的损失。
三、相关对策探讨
1.引导失地农民再就业,提高失地农民的经济收入。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失地农民最好的办法是促进就业,增加其收入,改善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满意度。具体而言:
1.1加强再就业技能培训。失地农民自身文化素质低,在再就业过程中不占优势,相对只能从事依靠苦力的低端工作,因此对失地农民开展就业指导与培训迫在眉睫。建议将一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作失地农民培训,可以依据自身特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满足失地农民不同层次的需求,并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1.2提供优惠的政策。我们不仅要促进失地农民就业,更要鼓励失地农民创业。这不仅可以解决自身的就业问题,还可以为其他失地农民创造机会。政府可以出台一些优惠政策,比如减免部分营业税、提供小额贷款免息服务,总之多形式鼓励失地农民创业。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张安全网,不仅能为社会成员减除后顾之忧,而且还能减弱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建议以下措施:
2.1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公平角度上讲,公平最好的体现是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一个国家、地区的财政收入有限,并不能覆盖所有社会成员。为了使有限资源实现最优配置,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要合理的界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此外,还要制定合理的生活保障标准。
2.2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老年是每位社会成员必经的特殊阶段。失地农民作为城市的边缘化群体,失去土地后,生活得不到保障,所以要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护失地农民利益。
3.完善土地征用制度,提高补偿标准。在我国土地的征用程序相对简单化,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不明晰,引起在具体判断上极易带有主观情感,导致大批的农业用地被占用。因此,各级部门应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规范征地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土地资产流失。农民作为利益受损方,政府应该提高征地补偿款,提高失地农民的收入水平,更好地保护其利益。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晋城市西关村的失地农民为调查对象,以生活满意度为分析视角,研究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最后得出所研究地区失地农民的生活满意度并不高,需要采取相关措施,来提高当地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1]余建平.浙江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研究.浙江大学硕士论文.2004-11-01.
[2] 郭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满意度评价研究--基于天津市北辰区的调研[D].天津:天津大学, 2011.
[3]叶继红. 南京城郊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调查与思考[J].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7, 18(2): 70-73.
[4]廖小军. 论中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及解决当前失地农民问题的对策[D].福州: 福建师范大学, 2005.
[5]余建平.浙江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研究.浙江大学硕士论文.2004-11-01.
作者简介:靳雅楠(1992-),女,山西晋城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养老保障研究;靳迪(1990-),女,汉族,安徽淮南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医疗保险研究。
关键词:城市化 失地农民 生活满意度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城郊土地变成城市建设用地,大量的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逐渐形成了一个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特殊群体。他们没有享受到市民该有的社会保障待遇,构成了又一弱势群体。本文以晋城市西关村为调查对象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进行调查研究,目的在于了解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
一、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概述
1.失地农民的界定。失地农民是指为了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需要,政府通过行使法定的土地征用权,把大量原本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部分或全部土地转化为政府所有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失地农民是城市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失地农民对土地的依存关系决定了被征地后受影响之大。
2.满意度的概述。满意度在研究中是指测量人们对产品或服务满意的量化指标,用数字表达态度。影响顾客满意有两类因素。第一,产品的功能与质量,这是指顾客购买前,顾客所期望产品应具有的功能与质量(预期价值);第二,产品或服务属性的价值感知,这是指顾客在购买后,在实际的使用中所感知的产品的功能和质量(感知价值)。
二、晋城市西关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分析
1.西关村简介。西关村位于晋城市的西北部,区域内现常住人口4.5万人。该地区大部分耕地用来种植小麦,农民以种地为生。2009年,地方政府将该区域内所有耕地征收,被征用的土地转变为商业用地,政府对失地农民的补偿为一次性的货币补偿,为一亩地5000元。
2.研究工具及样本情况。
2.1研究工具。本文的研究工具为调查问卷,对生活满意度的测量包括总体生活满意度、社会保障满意度、经济收入满意度、政府支付征地补偿满意度4个方面。紧接着围绕征地情况、就业情况、经济情况等5个方面设计了14个问题。
2.2样本的总体情况。本次调查共发放100份,回收問卷68份,其中有效问卷62份,问卷回收率为60%。被调查的对象为晋城市西关村的失地农民。其中男性42人,女性20人;30岁以下16人,30岁-45岁35人,55岁以上6人;小学及以下文化占样本的40%,初中文化占43%,高中及中专占12%,大专及以上占5%;月收入1000元以下占3%,1000元-2000元占40%,2000-3000元占33%,3000元以上占24%。
3.生活满意度测算结果。
3.1总体生活满意度 。在生活满意度量表中,当问到“您对自己目前总的生活状况满意程度”时,认为24%的失地农民对生活基本满意,而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共占64%。按1-5分进行打分,该区域失地农民的生活满意度的平均得分为2.34分,这说明大多数失地农民总体生活满意度并不高。
3.2经济收入满意度。大多数农民对收入基本满意。我们从表二可以看出,征地前失地农民月收入在1000-2000元的居多,而失地后总体收入提高,月收入2000-3000元的失地农民数量增加,占32.5%,1000元以下的人数较少,这是由于失地农民由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变,因此月收入得以增加。
4.社会保障状况满意度。据统计92%的失地农民对目前的社会保障不满意,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等覆盖率很低。近30%的失地农民目前参加的保障项目是商业化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究其原因可能是部分家庭收入较高,有能力参加商业保险或者被调查者外出打工,企业为其购买了保险。
5.政府支付征地补偿的满意度。95%失地农民对政府的征地补偿款不满意,这是由于征地补偿额过低,失地后粮食蔬菜全部需要从市场上购买,这就使得消费支出大大增加,生活负担加重,而政府对农民的补偿并不能弥补对其造成的损失。
三、相关对策探讨
1.引导失地农民再就业,提高失地农民的经济收入。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失地农民最好的办法是促进就业,增加其收入,改善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满意度。具体而言:
1.1加强再就业技能培训。失地农民自身文化素质低,在再就业过程中不占优势,相对只能从事依靠苦力的低端工作,因此对失地农民开展就业指导与培训迫在眉睫。建议将一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作失地农民培训,可以依据自身特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满足失地农民不同层次的需求,并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1.2提供优惠的政策。我们不仅要促进失地农民就业,更要鼓励失地农民创业。这不仅可以解决自身的就业问题,还可以为其他失地农民创造机会。政府可以出台一些优惠政策,比如减免部分营业税、提供小额贷款免息服务,总之多形式鼓励失地农民创业。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张安全网,不仅能为社会成员减除后顾之忧,而且还能减弱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建议以下措施:
2.1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公平角度上讲,公平最好的体现是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一个国家、地区的财政收入有限,并不能覆盖所有社会成员。为了使有限资源实现最优配置,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要合理的界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此外,还要制定合理的生活保障标准。
2.2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老年是每位社会成员必经的特殊阶段。失地农民作为城市的边缘化群体,失去土地后,生活得不到保障,所以要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护失地农民利益。
3.完善土地征用制度,提高补偿标准。在我国土地的征用程序相对简单化,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不明晰,引起在具体判断上极易带有主观情感,导致大批的农业用地被占用。因此,各级部门应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规范征地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土地资产流失。农民作为利益受损方,政府应该提高征地补偿款,提高失地农民的收入水平,更好地保护其利益。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晋城市西关村的失地农民为调查对象,以生活满意度为分析视角,研究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最后得出所研究地区失地农民的生活满意度并不高,需要采取相关措施,来提高当地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1]余建平.浙江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研究.浙江大学硕士论文.2004-11-01.
[2] 郭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满意度评价研究--基于天津市北辰区的调研[D].天津:天津大学, 2011.
[3]叶继红. 南京城郊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调查与思考[J].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7, 18(2): 70-73.
[4]廖小军. 论中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及解决当前失地农民问题的对策[D].福州: 福建师范大学, 2005.
[5]余建平.浙江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研究.浙江大学硕士论文.2004-11-01.
作者简介:靳雅楠(1992-),女,山西晋城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养老保障研究;靳迪(1990-),女,汉族,安徽淮南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医疗保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