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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许可中,专利行政部门主要有三种定位,分别为信息中介、行政监管者和行政裁判者。信息中介身份的落脚点应为补足专利许可供需两端的信息差。行政监管者身份指向的具体事项主要为专利权人的过度冒险或者过度消极行为。行政裁判者身份具有可选择性。从对这三种身份的考察结果看,我国当然许可制度尚有较大的改进空间。基于专利行政部门在当然许可中的身份而配置的权责应及时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