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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从无到有,从试点到刚性约束,终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备案+监管”的代建制管理模式。特别是长沙、株洲、湘潭三市,通过几年的积极探索和努力推进,代建制试点项目普遍取得了投资控制好、工程质量好、工期把握好、各方评价好的“四好”效果,代建项目领域不断拓宽,代建制逐步成为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方式。
长沙市:25个市级项目代建
作为省会城市,长沙市于2006年在全省率先开展代建制试点工作。截至目前,长沙市本级已有市老干活动中心、市公共卫生中心等25个项目实行代建制,全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总建设规模约7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0亿元,其中,在建项目14个,竣工项目11个。同时,开福区、天心区也在保障性住房等领域推行代建制,如开福区九尾冲福泽园棚改安置房、天心区天悦嘉园农民保障住房建设等,总建设规模约83.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0.6亿元。代建项目领域已由最初试点的机关办公业务用房项目逐步扩展到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用房和保障性住房等。
从已竣工项目来看,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得到有效保障,投资得到有效控制,没有出现超概算现象,也没有出现违法违纪案件。部分项目业主单位逐步打消了最初的疑虑,开始由“要我代建”向“我要代建”转变。
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长沙市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发改、住建、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代建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把推行代建制作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在市发改委设立代建办,统一指导和协调推进代建制工作。市领导高度关注代建项目进展情况,多次组织专题会议,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多次现场办公,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建立制度,确保规范管理。为规范有序推进代建制工作,在省政府出台《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省发改委出台《湖南省代建单位招标投标办法》等政策规章的基础上,长沙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办法》《代建单位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及《代建单位诚信考评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开福区政府结合区内保障性住房建设特点,出台了《长沙市开福区保障住房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区内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实行代建制。
加强监管,保障目标实现。长沙市通过强化投资控制、细化项目管理、优化协调服务、规范代建行为等方式强化代建政策的刚性约束。建立了从组织保障、重点环节的审核、流程管理、现场管理、监督检查等一整套代建单位诚信考评体系,强化代建主管部门对代建单位的监管;业主单位通过代建项目周报、周例会、工作联系单、派驻现场代表等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对代建单位履职情况的现场配合监督;初步建立发改、财政、住建、审计等相关部门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部门合力。
株洲市:代建项目成“城市名片”
株洲市2008年实施的第一个“代建制”试点项目——规划展览馆,受到当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实践看,项目结算投资较概算投资结余535.62万元,接近代建范围内概算的10%,质量、安全和廉洁得到有效保证。此外,融入“两型社会”建设理念,根据当地气象、水文和地质特点,在建设过程中采用了风力及太阳能发电、光导管向日葵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率先示范低碳经济工程。规划展览馆已成为株洲市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
因地制宜开展代建工作。针对项目政策环境、报建管理等存在的地域差异,代建单位充分依靠株洲市有关部门及业主单位,借助当地咨询机构力量,并加大代建政策宣传,顺利完成了各项前期工作,为施工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全过程管理控制概算。代建单位发挥综合专业优势,仔细审核初步设计概算,确定概算投资值。加强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严格审核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通过合同条款的严格限制和合同洽谈的仔细复核,消除“不平衡报价”隐患。利用结算初审确保最终结算控制在概算范围之内,投资控制成效显著。
实现协作无缝衔接。项目实行分工合作,其中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实行代建管理,而馆内布展、装修为突出规划特点由业主管理。双方本着互相尊重、相互信任、求同存异的原则,合作较顺利,做到“无缝衔接”。
湘潭市:谁超概算谁负责
湘潭市自2012年启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点,市政府决定以市档案馆和市体校为试点项目,市主要领导要求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代建制工程。目前,工作进展顺利,投资控制成效显著。湘潭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协调,为代建制工作克服困难、打开局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湘潭市体校代建项目是湘潭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占地20亩,总建筑面积16017.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教学楼、宿舍楼、学前培训楼等,总投资5500万元。湘潭市市长胡伟林在《关于湘潭市体校项目实行代建制工作方案的请示》上做出批示“同意。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许超概算,谁超谁负责!”并组织市发改委、财政局、体育局、规划局、住建局、城建投主要负责人召开市长办公会,拟定市体校建设资金筹集安排方案,督促落实项目资金。2012年12月底签订项目代建合同,目前工程已接近尾声,社会反响良好。
湘潭市档案馆新馆占地38亩,建设面积达16000平方米,建设投资为6000余万元。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长沙市:25个市级项目代建
作为省会城市,长沙市于2006年在全省率先开展代建制试点工作。截至目前,长沙市本级已有市老干活动中心、市公共卫生中心等25个项目实行代建制,全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总建设规模约7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0亿元,其中,在建项目14个,竣工项目11个。同时,开福区、天心区也在保障性住房等领域推行代建制,如开福区九尾冲福泽园棚改安置房、天心区天悦嘉园农民保障住房建设等,总建设规模约83.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0.6亿元。代建项目领域已由最初试点的机关办公业务用房项目逐步扩展到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用房和保障性住房等。
从已竣工项目来看,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得到有效保障,投资得到有效控制,没有出现超概算现象,也没有出现违法违纪案件。部分项目业主单位逐步打消了最初的疑虑,开始由“要我代建”向“我要代建”转变。
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长沙市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发改、住建、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代建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把推行代建制作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在市发改委设立代建办,统一指导和协调推进代建制工作。市领导高度关注代建项目进展情况,多次组织专题会议,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多次现场办公,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建立制度,确保规范管理。为规范有序推进代建制工作,在省政府出台《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省发改委出台《湖南省代建单位招标投标办法》等政策规章的基础上,长沙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办法》《代建单位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及《代建单位诚信考评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开福区政府结合区内保障性住房建设特点,出台了《长沙市开福区保障住房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区内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实行代建制。
加强监管,保障目标实现。长沙市通过强化投资控制、细化项目管理、优化协调服务、规范代建行为等方式强化代建政策的刚性约束。建立了从组织保障、重点环节的审核、流程管理、现场管理、监督检查等一整套代建单位诚信考评体系,强化代建主管部门对代建单位的监管;业主单位通过代建项目周报、周例会、工作联系单、派驻现场代表等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对代建单位履职情况的现场配合监督;初步建立发改、财政、住建、审计等相关部门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部门合力。
株洲市:代建项目成“城市名片”
株洲市2008年实施的第一个“代建制”试点项目——规划展览馆,受到当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实践看,项目结算投资较概算投资结余535.62万元,接近代建范围内概算的10%,质量、安全和廉洁得到有效保证。此外,融入“两型社会”建设理念,根据当地气象、水文和地质特点,在建设过程中采用了风力及太阳能发电、光导管向日葵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率先示范低碳经济工程。规划展览馆已成为株洲市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
因地制宜开展代建工作。针对项目政策环境、报建管理等存在的地域差异,代建单位充分依靠株洲市有关部门及业主单位,借助当地咨询机构力量,并加大代建政策宣传,顺利完成了各项前期工作,为施工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全过程管理控制概算。代建单位发挥综合专业优势,仔细审核初步设计概算,确定概算投资值。加强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严格审核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通过合同条款的严格限制和合同洽谈的仔细复核,消除“不平衡报价”隐患。利用结算初审确保最终结算控制在概算范围之内,投资控制成效显著。
实现协作无缝衔接。项目实行分工合作,其中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实行代建管理,而馆内布展、装修为突出规划特点由业主管理。双方本着互相尊重、相互信任、求同存异的原则,合作较顺利,做到“无缝衔接”。
湘潭市:谁超概算谁负责
湘潭市自2012年启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点,市政府决定以市档案馆和市体校为试点项目,市主要领导要求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代建制工程。目前,工作进展顺利,投资控制成效显著。湘潭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协调,为代建制工作克服困难、打开局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湘潭市体校代建项目是湘潭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占地20亩,总建筑面积16017.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教学楼、宿舍楼、学前培训楼等,总投资5500万元。湘潭市市长胡伟林在《关于湘潭市体校项目实行代建制工作方案的请示》上做出批示“同意。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许超概算,谁超谁负责!”并组织市发改委、财政局、体育局、规划局、住建局、城建投主要负责人召开市长办公会,拟定市体校建设资金筹集安排方案,督促落实项目资金。2012年12月底签订项目代建合同,目前工程已接近尾声,社会反响良好。
湘潭市档案馆新馆占地38亩,建设面积达16000平方米,建设投资为6000余万元。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