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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定六种人不得获推选提名:受过法律制裁,现实表现差的;参加邪教组织或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的;欺压群众、横行乡里、参加黑恶势力的;法制观念淡薄,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2005年9月6日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