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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消防责任事故罪罪名的设立为打击和预防消防安全领域内的犯罪行为,增强全社会成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均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但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这一罪名在罪状设置方面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为了切实有效地实现刑法规定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立法宗旨,建议修改《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