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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茁壮成长的深厚沃土,是放飞创业创新梦想的平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的出台让中国的营商环境更具吸引力、集聚力,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创造力、竞争力、生产力,成为2019年最受关注的热词之一。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更大的意义是让整个社会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该条例的颁布能够为企业、市场服务,使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深入人心,这是最基础性的意义。”12月22日,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凌霄在第十八届中国经济论坛“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发展”分论坛上畅谈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和举措。
优化营商环境成为贯穿2019年全年的关键词之一,其中尤以10月23日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最受关注,该条例共7章72条,从国家层面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框架,明确了今后营商环境优化的方向、方案和思路。
外界解读,《条例》的颁布在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条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它的法律权威性、时效性,以及上位法,就是有了可依据的地方,这是最大的特点。”张凌霄表示,其他国家与地区都在进行营商环境的建设,但都是一些规划、计划、政策,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我国把营商环境上升到行政法规的层面,开创了一个先河。
近年来,中国优化营商环境打出了一套“组合拳”,简政放权,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建章立制,出台外商投资法,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组合拳”举措成效明显,我国营商环境改善也得到了国际认可。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指出,中国已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个经济体之一,排名跃居全球第31位,比去年提升15位。
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条例》重在确立基本制度规范,明确方向性要求,以概括性、统领性规定为主,不规定流程性内容,不创设具体行业、领域的管理制度。同时,为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留出了充分空间。
张凌霄认为,《条例》把前几年各地、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当中的一些做法、政策和典型经验系统梳理,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这从制度层面保证了营商环境政策、法律法规与实践的有效衔接,有利于落地实施。
“《条例》从市场环境、市场主体、政务公开以及法律监管方面做了规定,其实不仅仅在条文本身,更大的意义在于让整个社会形成了一个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使‘为企业服务、为市场服务’这个意识深入人心,这是最基本、最基础的意义。”张凌霄谈及《条例》出台的意义如是表示,实践层面,《条例》的颁布夯实了進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
企业需要什么样的营商环境?面对政府不讲诚信、招商引资承诺政策不兑现、为企业服务推诿扯皮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企业如何应对?该话题在中国经济论坛“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发展”分论坛上引发监管者、学者、律师各方热烈交流。
在论坛现场,张凌霄剖析的辽宁某地一案例引发共鸣。某配件厂经营者唐某在2003年办理了企业改制、转让所有程序,并做了公证,但一直未更名。2017年到工商部门办理“五证合一”时因带有“地方国营”4字,窗口人员告知其必须先注销,再重新办理。唐某遂注销了原企业,以不带“地方国营”字样的原名重新注册了企业。再到税务部门,唐某又被告知,“企业属于国有”,必须按照现在资产办理资产核算。
“表面看,工商、税务部门在办理时都依法依规,却把企业整没了。”张凌霄分析称,良好营商环境必须依托市场化、法治化,法治化要求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这是必然的表现;既然依法依规,却把企业又给整没了,这是各地营商环境最糟糕的一面,也是基层实践层面出现的一个矛盾。
如何破解这种实践层面的矛盾?什么样的法治化才能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
“落地的法治化才能优化营商环境,才能让企业感觉到温度。作为市场主体,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当碰到体制机制因素时,政府必须刀刃向内改革。”张凌霄表示,营商环境是软环境,不是一个房子或区域的硬环境,优化软环境一定要从政府自身改革切入。
企业的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增长的直接动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资金、项目等就像候鸟,哪里环境好就往哪里跑。营商环境实际是综合性指标的衡量,包括如投资者权益保护、合同的执行、企业的破产清算,以及劳动者方面的保护等一系列指标。
张凌霄分析称,“可以说上述指标都和法治有关系。有法是一回事,执法又是一回事,一些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懒’‘怨’等不良风气横向,这些虽然没有在综合性指标当中,但是也足以把一个企业拖垮。”
张凌霄认为,政府自身的改革是营商环境优化的一个关键,需要从三个方面发力,第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部门应该尽量简化不必要的审批流程;第二,要打破信息壁垒,实行线上互联网一站式解决,线下窗口式一站式完结;第三,政务公开,真正实现信息公开,实现政府执法的透明性。
编辑:李慧敏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更大的意义是让整个社会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该条例的颁布能够为企业、市场服务,使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深入人心,这是最基础性的意义。”12月22日,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凌霄在第十八届中国经济论坛“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发展”分论坛上畅谈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和举措。
中国优化营商环境开创了一个先河
优化营商环境成为贯穿2019年全年的关键词之一,其中尤以10月23日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最受关注,该条例共7章72条,从国家层面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框架,明确了今后营商环境优化的方向、方案和思路。
外界解读,《条例》的颁布在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条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它的法律权威性、时效性,以及上位法,就是有了可依据的地方,这是最大的特点。”张凌霄表示,其他国家与地区都在进行营商环境的建设,但都是一些规划、计划、政策,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我国把营商环境上升到行政法规的层面,开创了一个先河。
近年来,中国优化营商环境打出了一套“组合拳”,简政放权,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建章立制,出台外商投资法,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组合拳”举措成效明显,我国营商环境改善也得到了国际认可。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指出,中国已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个经济体之一,排名跃居全球第31位,比去年提升15位。
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条例》重在确立基本制度规范,明确方向性要求,以概括性、统领性规定为主,不规定流程性内容,不创设具体行业、领域的管理制度。同时,为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留出了充分空间。
张凌霄认为,《条例》把前几年各地、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当中的一些做法、政策和典型经验系统梳理,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这从制度层面保证了营商环境政策、法律法规与实践的有效衔接,有利于落地实施。
“《条例》从市场环境、市场主体、政务公开以及法律监管方面做了规定,其实不仅仅在条文本身,更大的意义在于让整个社会形成了一个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使‘为企业服务、为市场服务’这个意识深入人心,这是最基本、最基础的意义。”张凌霄谈及《条例》出台的意义如是表示,实践层面,《条例》的颁布夯实了進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
营商环境是种软环境
企业需要什么样的营商环境?面对政府不讲诚信、招商引资承诺政策不兑现、为企业服务推诿扯皮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企业如何应对?该话题在中国经济论坛“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发展”分论坛上引发监管者、学者、律师各方热烈交流。
在论坛现场,张凌霄剖析的辽宁某地一案例引发共鸣。某配件厂经营者唐某在2003年办理了企业改制、转让所有程序,并做了公证,但一直未更名。2017年到工商部门办理“五证合一”时因带有“地方国营”4字,窗口人员告知其必须先注销,再重新办理。唐某遂注销了原企业,以不带“地方国营”字样的原名重新注册了企业。再到税务部门,唐某又被告知,“企业属于国有”,必须按照现在资产办理资产核算。
“表面看,工商、税务部门在办理时都依法依规,却把企业整没了。”张凌霄分析称,良好营商环境必须依托市场化、法治化,法治化要求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这是必然的表现;既然依法依规,却把企业又给整没了,这是各地营商环境最糟糕的一面,也是基层实践层面出现的一个矛盾。
如何破解这种实践层面的矛盾?什么样的法治化才能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
“落地的法治化才能优化营商环境,才能让企业感觉到温度。作为市场主体,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当碰到体制机制因素时,政府必须刀刃向内改革。”张凌霄表示,营商环境是软环境,不是一个房子或区域的硬环境,优化软环境一定要从政府自身改革切入。
企业的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增长的直接动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资金、项目等就像候鸟,哪里环境好就往哪里跑。营商环境实际是综合性指标的衡量,包括如投资者权益保护、合同的执行、企业的破产清算,以及劳动者方面的保护等一系列指标。
张凌霄分析称,“可以说上述指标都和法治有关系。有法是一回事,执法又是一回事,一些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懒’‘怨’等不良风气横向,这些虽然没有在综合性指标当中,但是也足以把一个企业拖垮。”
张凌霄认为,政府自身的改革是营商环境优化的一个关键,需要从三个方面发力,第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部门应该尽量简化不必要的审批流程;第二,要打破信息壁垒,实行线上互联网一站式解决,线下窗口式一站式完结;第三,政务公开,真正实现信息公开,实现政府执法的透明性。
编辑:李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