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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市房山区政协副主席许志远,在首善之区制造了北京版的“段义和案”。虽然这位副局级的官员曾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现在看来,那不过只是他的金字招牌而已。招牌遮掩之下,他所做的,却是男盗女娼、天良丧尽、雇凶杀人的恶行!
2008年1月15日,该案终于有了一审判决——许志远及其雇佣的杀手被判处死刑。两犯均提出上诉。但可以预见的是,在法律的利剑之下,许志远必须为自己的恶行付出沉重的代价。
城郊废弃的厂房发生了惨绝人寰的一幕
2006年正月初三早晨,北京市房山区郊外崔村的一家废弃的厂房,因为正赶过年,本比较偏僻的厂子显得格外冷清、阴森。
一位年轻的女子坐着出租车到厂外下车后,让司机回去。她走到厂内,开始两眼直勾勾地踅摸。这时一个男人走了出来。女子随着男子进了办公室,脱了外衣,坐在沙发上,掏出手机看她的短信。这时男子已经悄悄地把门拴上,取出了事先准备的绳子,走到她的身前。
年轻女子腾地站起来:“你想干啥?他人呢?”男子说:“我怕你跑了。如果你跑了,他跟我要人,我怎么交差?”女子说:“我干吗要跑?我要跑的话,我就不来了!”男子冷笑着说:“那我也得捆上你。而且我还告诉你:这里可是荒郊野外,除了你我,再没有第三个人。所以你只能乖乖地听我的!”
女子显然明白自己的处境了,不再做任何反抗。男子开始捆她。刚捆上两只手,她突然说:“等等!给我松开!”男子问:“你要干什么?”她说:“把手机递给我!”男子不屑地笑问:“怎么?你要报警?”她说:“报什么警?我早就不想活了。你让我给他打个电话,我要见他最后一面。”男子停下手,叹息着说:“如果你真的不想活,就该早点自杀。也就了却‘人家’的一块心病了……”
基于相识多年的交情,男子告诉她,她约见的那个人这个时候已经上飞机旅游去了,不可能来了。女子说,那我得给他发个短信道别。在男子的注视下,女子从容地发完短信,然后把手机扔在沙发上……
接下来,男子就下了毒手。他双手死死地扼住她的喉咙,直至窒息、死亡。为了销尸灭迹,男子在室内架起了木柴,还洒上一些助燃的废油漆涂料,开始点火焚尸……
春节期间女机要员神秘地人间蒸发
凶手是谁?被杀的女子是谁?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地杀害一个柔弱女子?……事情还得从这天早上讲起。
春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北京的城里城外,到处洋溢着喜庆的气氛。人们在爆竹声声的喜庆里辞旧迎新,规划着新年的美好愿景,把尽情的快乐挂在脸上。但是也有例外。在房山区区委办公室任机要员的陈红就是如此。
这天,农历正月初三,2006年1月31日。陈红早早起来开始打点早餐,她准备带丈夫和3岁的独生女儿回娘家给父母拜年,算起来也有很长一段日子没回去看父母了。陈红近来一直身体不好,长时间失眠,神经官能症恶化,还不得不住院治疗,所以根本没心情回娘家。更主要的是,她没时间,为了能够见一见那个丈夫之外的那个“他”,她一直在等待也在寻找机会。
自与他好上,经历了那么美好的一段日子,她把自己的一切通通地交给了他。当时她才20出头,还是个正直芳龄的清纯少女,在把自己的青春献给大自己20多岁跟自己父亲年龄相仿的他的同时,也把自己一生的希望寄托在了他的身上。她在与他的情感世界里编织了一个又一个五彩缤纷的美梦,她一直相信这些美梦都能给她带来无限的幸福。然而,让她始料不及的,半年前,他竟开始冷落她、疏远她,以致后来躲着她,不理她。她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四五年的交往,怎么可以说断就断呢?为了把他的心拉回来,她劝他、求他、甚至给他下跪,但他没有半点回心转意的意思。于是她开始失去理性地纠缠,给他难堪,用最解恨的手法报复他,诸如拦他的车、到他家他办公室大闹、给他家人发恐吓短信、勾引他的女婿直至与他女婿上床等等。然而到头来,一切没有挽回的余地,她反而自食苦果,落了个神经官能症,被诊为神经病后还两次住院治疗。病情严重时,她死的心思都有。
经历了这样一场场痛苦的磨难,她仍然无法忘掉他。这年春节,她还幻想着借这个机会能够接到他一个拜年的电话而重归于好。但她苦苦等了几天,并没有等到他的电话。她的整个心,被笼罩在了深深的痛苦里。
这天早上7点多,正无精打采准备着给娘家的新年礼物的陈红,听到手机短信铃声响了。陈红信手打开手机一看,心里为之振奋不已,竟然是他发来的!慌乱中,陈红简单跟丈夫说了一声,便疾步出了家门。丈夫追出门来问:“有什么急事非要现在去办?什么时候回来?还去姥姥家吗?” “再说吧。到时候我会给你打电话。”陈红边说边往楼下走。
从家里这一走后,陈红再也没有回来。她丈夫带着女儿在家里等,一直等到晚上,还是不见妻子的人影。丈夫担心着急中,把电话打给所有的亲戚、朋友和妻子的同事,凡是通讯录上的电话号码他都一一拨过了,得到的回答全都是3个字:没见到。
不知所措的丈夫不得不拨打了110,向公安机关报警。3天过去,陈红依然是杳无音信,连警方都没发现任何线索。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陈红就这样在人间蒸发了。
隐情日记揭开那曾经的故事与凶案黑手
7天春节长假结束,上班族群开始节后第一天上班。陈红丈夫来到陈工作的单位——区委办公室机要科。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打开了陈红的桌子、柜子。陈红的丈夫开始一一清理妻子的个人物品,他试图从这里能够找到一些相关的线索,提供给警方。他从中发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东西——一个精美的手包,鳄鱼牌,属于国际名牌。打开手包,里面装满了首饰——项链、戒指、耳坠、手链、手镯。单单项链,就至少有7条,黄金的、铂金的、珍珠的以及镶嵌着各种翠钻的。有一枚戒指上面镶了一块很大的宝石,他认识这种宝石,是欧波石,价格不菲。他惊异地看着这些饰品,一时无法估算出它的真正价值,但他肯定,如果这些都是真品,一定不是一个小数目。
可是他与她从恋爱到结婚以及婚后的4年间,没有给她买过一件首饰,也没见过她佩戴过这些首饰。而且,因为买房,他们到现在还欠着别人的钱,陈红不可能有钱买这些。看到眼前的这一切,一个又一个问号萦绕在他的脑际。
这时候,他看到了一个日记本。翻开日记本,里面是妻子陈红写下的日记,他熟悉她的字迹。
陈红的丈夫从日记中发现了自己宁愿不知晓的秘密,在他与陈红彼此还不认识的时候,她已经投入了人家的怀抱,已经成了人家的情人了。而且,即使他与陈红结婚甚至女儿出生之后的几年里,她还与那人一直保持着情人关系。还有一篇日记,记录了他们买房子的过程。原来他们现在居住的那套房子居然是由那男人支付7.8万元买下来的,当然,房产证上写的是陈红的名字。这让陈红的丈夫感到莫大的羞辱。
妻子的一篇篇日记,像一把把尖利的刀子插进了陈红丈夫的心,他感到心在流血。
面对这样一本龌龊的记录,陈的丈夫恨怒交织,如果陈红在跟前,他真恨不得把她痛揍一顿。但毕竟还是明事理之人,眼下妻子尚下落不明,所以当务之急是想方设法尽早找到妻子。
他很快醒悟过来,这日记本太重要了。因为从日记里的线索可以找到那个陈红“最最钟情”的 “上司”。于是,他带着这本日记找到了房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纪委将情况报告了北京市纪委,引起了市纪委的高度重视。市纪委立即展开调查,由此揭开了陈红的失踪之谜……
最终,曾任区委办公室主任多年的许志远被锁定在办案人员的视线之内。
许志远,男,1952年4月13日生人,北京市人,汉族,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时任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副局级)。
办案人找许志远谈话时,许志远知道自己与情人陈红的事是再也捂不住了,只好坦然承认了与陈的男女关系问题。不过,对于陈红的失踪,许志远对办案人解释说:“我与她的关系维持了几年之后,就越来越疏远了。最近半年多来,我跟她已经不再来往。”办案人随即问到:“为什么?”许志远不知道怎么回答,下意识地骂道:“那是个胡搅蛮缠不说理的人!”
查看陈红的日记本,果然有这方面的记录。陈红在日记里大骂许志远是个骗子,不得好死,并发誓,自己不会放过许。记录的时间大约在半年前。
据后来的案卷材料记载,案发前的半年时间里,也就是许志远疏离陈红的那段时间,陈红经常肆意踢开许志远办公室的门,进去大闹;有时候也在楼道里大声叫喊;甚至还有一次她还爬上办公室的窗户,两条腿向外坐着,后被对面办公楼里的人发现并通知了区委办公室,才将其劝下……
类似这样歇斯底里的表现,陈红演绎过无数回。为此,陈红两次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后来她在日记里提到,她怀疑这都是许志远安排的,因此对许的恨意进一步增加。
陈红在日记中详细记录了报复许志远及其家人的计划和实施步骤,而为了安全起见,许志远专门在家里安装了防护栏。许的家人出门也相当小心,生怕有人跟踪。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人们也注意到那期间的许志远沉默寡言,心事重重,整天像丢了魂儿似的。
尽管许志远处事一向稳健缜密,尤其在陈红的失踪问题上,表面上看来仿佛与他没有任何的瓜葛。然而百密难免一疏,他做梦也不会想到,由于自己的疏忽,手机里的一条短信竟轻而易举地揭开了他的老底。
办案人从许志远使用的手机短信里发现了这样一句话:“姓许的,你可把我害苦了!”发信的时间是2006年1月31日早上7点59分。这天正好就是正月初三,这时间也正好是陈红离家出走不久后的那个时间。这的确是一个重大的发现!
办案人再一次找到许志远谈话:“1月31日早晨7点多,你手机上收到的短信是怎么回事?”一句问话,让许志远瞬间紧张起来。他苍白的脸上顿时滚下了汗珠儿。办案人从他慌张的神色里,已经感觉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一周后,许志远被北京市纪委宣布“双规”。他向办案人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刘晓明。
凶手、雇凶者终究难逃法网
刘晓明,正是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个凶手,而被他杀死的正是陈红。刘晓明为何要冒杀头的危险干如此凶残的勾当呢?这要从许、刘交往的渊源说起。
刘晓明曾经是为许志远开车的一名司机,后来辞职干起了个体。赔光了老本儿之后,他找到许志远求助。许志远帮他借了10万元,投资搞了一个涂料厂。由于有许志远从中帮忙联系业务,提供便利条件,使他赚了不少钱。
2006年1月27日,按农历正是大年三十,刘晓明备了厚礼,带上10万元来到许志远家,一是还钱,二是拜年。许志远把刘留下,二人浅酌对饮,谈吐心声。因为刘晓明以前做司机的时候也知道许志远和陈红之间的关系,许志远借着酒意便把满肚子的火气一下子吐了出来,道出了被陈红死死纠缠住难以脱身的困境。
刘晓明问:“你明说,想怎么办?”许志远:“怎么办?我就是盼着别让她再纠缠我了。”刘晓明想想,会意地点点头:“行,我明白。我不管想什么办法,也要让她不再缠着你了。”
分手的时候,许志远把刘晓明带来的10万元还给刘:“这钱你不用还了。就算是你为我帮忙,对你的一种答谢吧。”刘晓明也不客气,将10万元现金重新放回自己的包里。提起包就离开了许家。
正月初三这天早晨,对于陈红、刘晓明,还有许志远,都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时刻。
刘晓明早早起床,赶到涂料厂。他本想直接打电话约陈红。可一琢磨,不妥。于是他给许志远打了一个电话,说明了自己直接约陈红容易引起她的怀疑。许志远说:“好吧,我发个信息给她。”短信发毕,许志远便与家人打点行装,准备赶往机场,去外地旅游。
大约在临近8点的时候,许志远收到了陈红发来的短信,那条置他于死地的短信。后面的事,许志远就无法说清楚了。
办案人根据许志远的交代,立刻通知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随即介入,将涉案嫌疑人刘晓明抓捕到案。
接下来的几次提讯中,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许志远还主动交代了自己几年来在任上的受贿犯罪事实:
2001年,北京宝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在房山区长阳镇投资开发一个面积为3000亩的项目。经过谈判,最后敲定的地价为7万元一亩。公司经理张宝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找到当时任区政协副主席兼区委办公室主任的许志远,由许出面与长阳镇的镇长和镇党委书记打招呼,镇长和镇党委书记决定,将每亩7万元地价降至6.8万元。一下子就为宝隆基公司节省了600万元的购地款。后来张宝为许志远开立了一张银行卡,以顾问费名义每月给许志远银行卡里划入3000元,从2001年8月至2006年1月,共计汇入16万7000余元。2002年四五月间,许志远还收受张宝5万元现金;2005年“五一”,张宝花8402元买了一套高尔夫球杆送给了许志远。
许志远还供认,由于与史家营乡的乡长张国胜早年结识并且交往密切,所以多年来花费过张国胜不少的钱财。他承认,至少也在50万元以上。为了掩盖事实真相,许志远曾在2005年底给张补写了两张借款条。
2008年1月15日上午10时许,法官敲响法槌作出一审判决:许志远,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刘晓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宣判后,刘晓明、许志远表示“将提出上诉”。
近年来官场屡发雇凶杀情妇案,已不是什么新闻。而在官员雇凶杀情妇的案例中,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就是雇凶者与被害人的感情破裂、积怨已久。可是,为什么这些官员不约而同地都选择了这种血腥残忍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呢?细细想来,最大的可能还是出于利益的考虑,不想失去来之不易的官位,不想前程被断送。但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昔日如糖似蜜,今日“你死我活”,为保乌纱“挥泪斩情妇”,结果东窗事发,丢官丢命,实在不值。
(责编/诗坤 shikun01@163.com)
2008年1月15日,该案终于有了一审判决——许志远及其雇佣的杀手被判处死刑。两犯均提出上诉。但可以预见的是,在法律的利剑之下,许志远必须为自己的恶行付出沉重的代价。
城郊废弃的厂房发生了惨绝人寰的一幕
2006年正月初三早晨,北京市房山区郊外崔村的一家废弃的厂房,因为正赶过年,本比较偏僻的厂子显得格外冷清、阴森。
一位年轻的女子坐着出租车到厂外下车后,让司机回去。她走到厂内,开始两眼直勾勾地踅摸。这时一个男人走了出来。女子随着男子进了办公室,脱了外衣,坐在沙发上,掏出手机看她的短信。这时男子已经悄悄地把门拴上,取出了事先准备的绳子,走到她的身前。
年轻女子腾地站起来:“你想干啥?他人呢?”男子说:“我怕你跑了。如果你跑了,他跟我要人,我怎么交差?”女子说:“我干吗要跑?我要跑的话,我就不来了!”男子冷笑着说:“那我也得捆上你。而且我还告诉你:这里可是荒郊野外,除了你我,再没有第三个人。所以你只能乖乖地听我的!”
女子显然明白自己的处境了,不再做任何反抗。男子开始捆她。刚捆上两只手,她突然说:“等等!给我松开!”男子问:“你要干什么?”她说:“把手机递给我!”男子不屑地笑问:“怎么?你要报警?”她说:“报什么警?我早就不想活了。你让我给他打个电话,我要见他最后一面。”男子停下手,叹息着说:“如果你真的不想活,就该早点自杀。也就了却‘人家’的一块心病了……”
基于相识多年的交情,男子告诉她,她约见的那个人这个时候已经上飞机旅游去了,不可能来了。女子说,那我得给他发个短信道别。在男子的注视下,女子从容地发完短信,然后把手机扔在沙发上……
接下来,男子就下了毒手。他双手死死地扼住她的喉咙,直至窒息、死亡。为了销尸灭迹,男子在室内架起了木柴,还洒上一些助燃的废油漆涂料,开始点火焚尸……
春节期间女机要员神秘地人间蒸发
凶手是谁?被杀的女子是谁?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地杀害一个柔弱女子?……事情还得从这天早上讲起。
春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北京的城里城外,到处洋溢着喜庆的气氛。人们在爆竹声声的喜庆里辞旧迎新,规划着新年的美好愿景,把尽情的快乐挂在脸上。但是也有例外。在房山区区委办公室任机要员的陈红就是如此。
这天,农历正月初三,2006年1月31日。陈红早早起来开始打点早餐,她准备带丈夫和3岁的独生女儿回娘家给父母拜年,算起来也有很长一段日子没回去看父母了。陈红近来一直身体不好,长时间失眠,神经官能症恶化,还不得不住院治疗,所以根本没心情回娘家。更主要的是,她没时间,为了能够见一见那个丈夫之外的那个“他”,她一直在等待也在寻找机会。
自与他好上,经历了那么美好的一段日子,她把自己的一切通通地交给了他。当时她才20出头,还是个正直芳龄的清纯少女,在把自己的青春献给大自己20多岁跟自己父亲年龄相仿的他的同时,也把自己一生的希望寄托在了他的身上。她在与他的情感世界里编织了一个又一个五彩缤纷的美梦,她一直相信这些美梦都能给她带来无限的幸福。然而,让她始料不及的,半年前,他竟开始冷落她、疏远她,以致后来躲着她,不理她。她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四五年的交往,怎么可以说断就断呢?为了把他的心拉回来,她劝他、求他、甚至给他下跪,但他没有半点回心转意的意思。于是她开始失去理性地纠缠,给他难堪,用最解恨的手法报复他,诸如拦他的车、到他家他办公室大闹、给他家人发恐吓短信、勾引他的女婿直至与他女婿上床等等。然而到头来,一切没有挽回的余地,她反而自食苦果,落了个神经官能症,被诊为神经病后还两次住院治疗。病情严重时,她死的心思都有。
经历了这样一场场痛苦的磨难,她仍然无法忘掉他。这年春节,她还幻想着借这个机会能够接到他一个拜年的电话而重归于好。但她苦苦等了几天,并没有等到他的电话。她的整个心,被笼罩在了深深的痛苦里。
这天早上7点多,正无精打采准备着给娘家的新年礼物的陈红,听到手机短信铃声响了。陈红信手打开手机一看,心里为之振奋不已,竟然是他发来的!慌乱中,陈红简单跟丈夫说了一声,便疾步出了家门。丈夫追出门来问:“有什么急事非要现在去办?什么时候回来?还去姥姥家吗?” “再说吧。到时候我会给你打电话。”陈红边说边往楼下走。
从家里这一走后,陈红再也没有回来。她丈夫带着女儿在家里等,一直等到晚上,还是不见妻子的人影。丈夫担心着急中,把电话打给所有的亲戚、朋友和妻子的同事,凡是通讯录上的电话号码他都一一拨过了,得到的回答全都是3个字:没见到。
不知所措的丈夫不得不拨打了110,向公安机关报警。3天过去,陈红依然是杳无音信,连警方都没发现任何线索。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陈红就这样在人间蒸发了。
隐情日记揭开那曾经的故事与凶案黑手
7天春节长假结束,上班族群开始节后第一天上班。陈红丈夫来到陈工作的单位——区委办公室机要科。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打开了陈红的桌子、柜子。陈红的丈夫开始一一清理妻子的个人物品,他试图从这里能够找到一些相关的线索,提供给警方。他从中发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东西——一个精美的手包,鳄鱼牌,属于国际名牌。打开手包,里面装满了首饰——项链、戒指、耳坠、手链、手镯。单单项链,就至少有7条,黄金的、铂金的、珍珠的以及镶嵌着各种翠钻的。有一枚戒指上面镶了一块很大的宝石,他认识这种宝石,是欧波石,价格不菲。他惊异地看着这些饰品,一时无法估算出它的真正价值,但他肯定,如果这些都是真品,一定不是一个小数目。
可是他与她从恋爱到结婚以及婚后的4年间,没有给她买过一件首饰,也没见过她佩戴过这些首饰。而且,因为买房,他们到现在还欠着别人的钱,陈红不可能有钱买这些。看到眼前的这一切,一个又一个问号萦绕在他的脑际。
这时候,他看到了一个日记本。翻开日记本,里面是妻子陈红写下的日记,他熟悉她的字迹。
陈红的丈夫从日记中发现了自己宁愿不知晓的秘密,在他与陈红彼此还不认识的时候,她已经投入了人家的怀抱,已经成了人家的情人了。而且,即使他与陈红结婚甚至女儿出生之后的几年里,她还与那人一直保持着情人关系。还有一篇日记,记录了他们买房子的过程。原来他们现在居住的那套房子居然是由那男人支付7.8万元买下来的,当然,房产证上写的是陈红的名字。这让陈红的丈夫感到莫大的羞辱。
妻子的一篇篇日记,像一把把尖利的刀子插进了陈红丈夫的心,他感到心在流血。
面对这样一本龌龊的记录,陈的丈夫恨怒交织,如果陈红在跟前,他真恨不得把她痛揍一顿。但毕竟还是明事理之人,眼下妻子尚下落不明,所以当务之急是想方设法尽早找到妻子。
他很快醒悟过来,这日记本太重要了。因为从日记里的线索可以找到那个陈红“最最钟情”的 “上司”。于是,他带着这本日记找到了房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纪委将情况报告了北京市纪委,引起了市纪委的高度重视。市纪委立即展开调查,由此揭开了陈红的失踪之谜……
最终,曾任区委办公室主任多年的许志远被锁定在办案人员的视线之内。
许志远,男,1952年4月13日生人,北京市人,汉族,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时任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副局级)。
办案人找许志远谈话时,许志远知道自己与情人陈红的事是再也捂不住了,只好坦然承认了与陈的男女关系问题。不过,对于陈红的失踪,许志远对办案人解释说:“我与她的关系维持了几年之后,就越来越疏远了。最近半年多来,我跟她已经不再来往。”办案人随即问到:“为什么?”许志远不知道怎么回答,下意识地骂道:“那是个胡搅蛮缠不说理的人!”
查看陈红的日记本,果然有这方面的记录。陈红在日记里大骂许志远是个骗子,不得好死,并发誓,自己不会放过许。记录的时间大约在半年前。
据后来的案卷材料记载,案发前的半年时间里,也就是许志远疏离陈红的那段时间,陈红经常肆意踢开许志远办公室的门,进去大闹;有时候也在楼道里大声叫喊;甚至还有一次她还爬上办公室的窗户,两条腿向外坐着,后被对面办公楼里的人发现并通知了区委办公室,才将其劝下……
类似这样歇斯底里的表现,陈红演绎过无数回。为此,陈红两次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后来她在日记里提到,她怀疑这都是许志远安排的,因此对许的恨意进一步增加。
陈红在日记中详细记录了报复许志远及其家人的计划和实施步骤,而为了安全起见,许志远专门在家里安装了防护栏。许的家人出门也相当小心,生怕有人跟踪。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人们也注意到那期间的许志远沉默寡言,心事重重,整天像丢了魂儿似的。
尽管许志远处事一向稳健缜密,尤其在陈红的失踪问题上,表面上看来仿佛与他没有任何的瓜葛。然而百密难免一疏,他做梦也不会想到,由于自己的疏忽,手机里的一条短信竟轻而易举地揭开了他的老底。
办案人从许志远使用的手机短信里发现了这样一句话:“姓许的,你可把我害苦了!”发信的时间是2006年1月31日早上7点59分。这天正好就是正月初三,这时间也正好是陈红离家出走不久后的那个时间。这的确是一个重大的发现!
办案人再一次找到许志远谈话:“1月31日早晨7点多,你手机上收到的短信是怎么回事?”一句问话,让许志远瞬间紧张起来。他苍白的脸上顿时滚下了汗珠儿。办案人从他慌张的神色里,已经感觉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一周后,许志远被北京市纪委宣布“双规”。他向办案人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刘晓明。
凶手、雇凶者终究难逃法网
刘晓明,正是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个凶手,而被他杀死的正是陈红。刘晓明为何要冒杀头的危险干如此凶残的勾当呢?这要从许、刘交往的渊源说起。
刘晓明曾经是为许志远开车的一名司机,后来辞职干起了个体。赔光了老本儿之后,他找到许志远求助。许志远帮他借了10万元,投资搞了一个涂料厂。由于有许志远从中帮忙联系业务,提供便利条件,使他赚了不少钱。
2006年1月27日,按农历正是大年三十,刘晓明备了厚礼,带上10万元来到许志远家,一是还钱,二是拜年。许志远把刘留下,二人浅酌对饮,谈吐心声。因为刘晓明以前做司机的时候也知道许志远和陈红之间的关系,许志远借着酒意便把满肚子的火气一下子吐了出来,道出了被陈红死死纠缠住难以脱身的困境。
刘晓明问:“你明说,想怎么办?”许志远:“怎么办?我就是盼着别让她再纠缠我了。”刘晓明想想,会意地点点头:“行,我明白。我不管想什么办法,也要让她不再缠着你了。”
分手的时候,许志远把刘晓明带来的10万元还给刘:“这钱你不用还了。就算是你为我帮忙,对你的一种答谢吧。”刘晓明也不客气,将10万元现金重新放回自己的包里。提起包就离开了许家。
正月初三这天早晨,对于陈红、刘晓明,还有许志远,都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时刻。
刘晓明早早起床,赶到涂料厂。他本想直接打电话约陈红。可一琢磨,不妥。于是他给许志远打了一个电话,说明了自己直接约陈红容易引起她的怀疑。许志远说:“好吧,我发个信息给她。”短信发毕,许志远便与家人打点行装,准备赶往机场,去外地旅游。
大约在临近8点的时候,许志远收到了陈红发来的短信,那条置他于死地的短信。后面的事,许志远就无法说清楚了。
办案人根据许志远的交代,立刻通知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随即介入,将涉案嫌疑人刘晓明抓捕到案。
接下来的几次提讯中,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许志远还主动交代了自己几年来在任上的受贿犯罪事实:
2001年,北京宝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在房山区长阳镇投资开发一个面积为3000亩的项目。经过谈判,最后敲定的地价为7万元一亩。公司经理张宝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找到当时任区政协副主席兼区委办公室主任的许志远,由许出面与长阳镇的镇长和镇党委书记打招呼,镇长和镇党委书记决定,将每亩7万元地价降至6.8万元。一下子就为宝隆基公司节省了600万元的购地款。后来张宝为许志远开立了一张银行卡,以顾问费名义每月给许志远银行卡里划入3000元,从2001年8月至2006年1月,共计汇入16万7000余元。2002年四五月间,许志远还收受张宝5万元现金;2005年“五一”,张宝花8402元买了一套高尔夫球杆送给了许志远。
许志远还供认,由于与史家营乡的乡长张国胜早年结识并且交往密切,所以多年来花费过张国胜不少的钱财。他承认,至少也在50万元以上。为了掩盖事实真相,许志远曾在2005年底给张补写了两张借款条。
2008年1月15日上午10时许,法官敲响法槌作出一审判决:许志远,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刘晓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宣判后,刘晓明、许志远表示“将提出上诉”。
近年来官场屡发雇凶杀情妇案,已不是什么新闻。而在官员雇凶杀情妇的案例中,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就是雇凶者与被害人的感情破裂、积怨已久。可是,为什么这些官员不约而同地都选择了这种血腥残忍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呢?细细想来,最大的可能还是出于利益的考虑,不想失去来之不易的官位,不想前程被断送。但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昔日如糖似蜜,今日“你死我活”,为保乌纱“挥泪斩情妇”,结果东窗事发,丢官丢命,实在不值。
(责编/诗坤 shikun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