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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实做到依法拆迁,国务院于2001年6月13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新《条例》对拆迁补偿的对象、货币补偿、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新的规定。笔者通过对新、旧《条例》的比较并结合近8年来我市房屋拆迁管理的实践,认为新《条例》充分结合了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使今后城市房屋拆迁更加有序、平等、合法,充分保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体现在:一、适应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取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