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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推行公路工程招標投标制度,对开展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公平竞争、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周期起着重要作用。公路工程是否能够良好的运作,与施工企业能否完成成功的招投标具有很大的关系,本文就公路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经济发展及社会需求,近几年国家积极实施财政政策,不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力度,全国公路建设市场呈现出繁荣景象,未来几年内还将继续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趋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推行使用招投标制度,目的在于通过公正、公平、公开的有序竞争规则,选择施工技术先进、报价合理、施工方案可行以及信誉良好能够确保质量及工期的施工企业。
一、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经济特征
招标投标就是投标者以自愿为前提,坚持公平公开、讲求信用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通过各个投标人之间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企业信誉和成本控制的比较来竞争,最终确定工程的承包方的一种经济行为。通过微观经济学里的市场结构理论我们知道:完全竞争的市场可以实现资源的最大效率利用。与之相反,市场竞争的程度越低,就会导致资源的使用效率越低,尤其是垄断行业,会导致资源使用的零效率。因此,要想最大化公路建设市场资源使用效率,就一定要建立健全完全竞争的公路建设市场。
公路工程招投标具有促进市场竞争的性质。它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地区保护和行业封锁,通过发布招标信息,以及进行资格预审来促进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相互了解,沟通信息,并尽可能通过资格预审来确定质量水平达到相当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从而部分消除投标单位的施工质量差别。通过招投标可以使公路建设市场的竞争更加充分,更趋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
二、招投标的基本原则
招投标的性质和法律特征决定了招投标工作的基本原则:
2.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具体体现为四个方面: a、主体资格合法:即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b、程序合法:即组织招投标活动应符合法定的程序和要求;c、招标内容合法:即招标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表述真实、合理、准确,主要条款应当完备齐全; d、代理制度合法: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代理机构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不得违规或越级代理。
2.2公开的原则:对于任何一个招投标活动,一定要本着一个高度透明的原则,确保招标的整个过程公开化,无论是招标信息还是招标程序必须公开化,说的详细点就是实行三公开即公开发布招标通告、公开开标、公开中标结果。在同等条件下必须让投标人得到同等的信息资源。
2.3公平原则:招标人必须尊重平等的对待任何一位投标人,让他们享有同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权利,并履行同等义务。
2.4诚实信用原则;招标和投标双方都必须实事求是,不可以弄虚作假。
2.5独立原则:招投标的当事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应当自主决策,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
三、公路工程招投标现存现状
多年来,公路建设招投标市场通过培育和实践,已经确立了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评标原则。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方面需要说明技术能力、财务能力、管理水平和信誉程度,商务方面需要报价总金额、工程量清单、单价构成分析等。投标报价现已有一套完整的计价方法和可遵循的规律,我们需要从掌握施工要求、计量支付内容、合理选用定额、准确计算工程量入手。
四、处理措施
4.1深化资格预审制度,招标人邀请评标专家参加资格预审评审工作,保证资格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准确,评标专家的人数应达到资格预审委员会人数的1/3以上。
4.2要推行合理低价法,鼓励无标底招标。
4.3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保证评标的公平和公正。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
4.4实行公告制度,提高公路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依法必须招标的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执行。
4.5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编制预算标价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5.1、报价编制的依据
5.1.1报价编制的主要依据:报价编制主要依据有《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定额基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等建设法规。
5.1.2报价编制的辅助依据:报价编制的辅助依据是项目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补充定额以及规定,此外工程所在地相关材料的市场价格也是报价编制的重要辅助依据。
5.2、低价标报价
低价标是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一种特有形式,它是指在其他条件相当的前提下,投标最终报价较低的投标单位优先中标。因此施工企业在参与工程投标时切不可为了中标而盲目地压低投标报价,这样一方面会造成中标亏本施工,还有可能构成恶意竞标。投标单位应该在认真阅读的基础上仔细研究招投标文件,充分了解工程所有情况,对工程施工组织进行优化设计。根据本单位的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管理水平,来准确测算出工程的造价,低价投标的最终报价必须以不低于成本价为原则。确定投标最终报价除按上述不同类型分析考虑外,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5.2.1在同一个工程投多个标段时,各标段最终报价不应在同一水准线上,各标段增减幅度要有一定的阶梯差,这样可保证其中一个标段的报价最接近最优报价,这样就不会出现整体废标的现象。
5.2.2要做到知己知彼,要分析研究对手的报价,如果能把对手的报价分析透,就能使自己的报价优于对方,又不至为了中标而过多压低报价,从而在中标后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在有些情况吃不透拿不准的情况下,则以不高不低的报价为最优。
5.3复合标报价
复合标是合理标当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工程的标底是由业主的标底以及各投标单位投标的最终标价加权平均复合得到,并称为“复合标底”。各投标单位和业主的标底相比较,其偏差在业主规定的允许范围内(通常是-20%~+10%),称为首次入围,首次入围的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的平均值(一般占30%~40%)和业主标底(一般占60%~70%)进行加权平均,从而得到复合标底,而后首次入围单位的最终报价再和复合标底相比,其误差在业主规定的允许范围内(通常是-15%~+15%)之内称为第二次入围,第二次入围的投标得候选中标资格,业主将组织人员对入围单位的投标书进行全面评审,计算出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因此施工单位在进行复合标报价投标时,除了要分析业主的标底之外还应考虑到竞争对手的投标价,从而测算出复合标底的大概范围。
复合标工程项目投标的最优报价是稍低于或者等于复合标底的报价,复合标最优报价的计算公式是:A={B*D*C1+[N1+N2+⋯⋯Nn/n*C2])*M其中:A是最优报价,B是工程预算价,D是业主标系数,(通常取0.92~0.95)Cl,C2为权重系数,Cl取0.6~0.7,C2取0.3~0.4,Cl+C2=1,N1,N2⋯⋯是各投标单位最终报价;n是投标单位个数,M是报价系数,通常取0.95~1。
六、结束语
总之公路工程工期长,规模大,不确定性因素多,决定了测算以及确定最终投标报价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往往许多因素须靠经验去分析判断,才能得到比较正确的结果。作为承包商要注意工程投标经验的积累,提高报价编制的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和保护自己,从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以取得工程投标的更大的成功。
参考文献
[1]谭远林.探析我国国有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制度[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11).
[2]张印.着力改革现行招投标市场监管体制,推进招投标行业健康发展[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
[3]徐利杰.招标投标活动中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及预防措施[J].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4).
[4]陈森熏,王清池.公路工程招标与投标管理[M].人民交通出版社,1993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经济发展及社会需求,近几年国家积极实施财政政策,不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力度,全国公路建设市场呈现出繁荣景象,未来几年内还将继续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趋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推行使用招投标制度,目的在于通过公正、公平、公开的有序竞争规则,选择施工技术先进、报价合理、施工方案可行以及信誉良好能够确保质量及工期的施工企业。
一、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经济特征
招标投标就是投标者以自愿为前提,坚持公平公开、讲求信用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通过各个投标人之间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企业信誉和成本控制的比较来竞争,最终确定工程的承包方的一种经济行为。通过微观经济学里的市场结构理论我们知道:完全竞争的市场可以实现资源的最大效率利用。与之相反,市场竞争的程度越低,就会导致资源的使用效率越低,尤其是垄断行业,会导致资源使用的零效率。因此,要想最大化公路建设市场资源使用效率,就一定要建立健全完全竞争的公路建设市场。
公路工程招投标具有促进市场竞争的性质。它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地区保护和行业封锁,通过发布招标信息,以及进行资格预审来促进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相互了解,沟通信息,并尽可能通过资格预审来确定质量水平达到相当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从而部分消除投标单位的施工质量差别。通过招投标可以使公路建设市场的竞争更加充分,更趋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
二、招投标的基本原则
招投标的性质和法律特征决定了招投标工作的基本原则:
2.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具体体现为四个方面: a、主体资格合法:即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b、程序合法:即组织招投标活动应符合法定的程序和要求;c、招标内容合法:即招标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表述真实、合理、准确,主要条款应当完备齐全; d、代理制度合法: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代理机构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不得违规或越级代理。
2.2公开的原则:对于任何一个招投标活动,一定要本着一个高度透明的原则,确保招标的整个过程公开化,无论是招标信息还是招标程序必须公开化,说的详细点就是实行三公开即公开发布招标通告、公开开标、公开中标结果。在同等条件下必须让投标人得到同等的信息资源。
2.3公平原则:招标人必须尊重平等的对待任何一位投标人,让他们享有同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权利,并履行同等义务。
2.4诚实信用原则;招标和投标双方都必须实事求是,不可以弄虚作假。
2.5独立原则:招投标的当事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应当自主决策,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
三、公路工程招投标现存现状
多年来,公路建设招投标市场通过培育和实践,已经确立了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评标原则。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方面需要说明技术能力、财务能力、管理水平和信誉程度,商务方面需要报价总金额、工程量清单、单价构成分析等。投标报价现已有一套完整的计价方法和可遵循的规律,我们需要从掌握施工要求、计量支付内容、合理选用定额、准确计算工程量入手。
四、处理措施
4.1深化资格预审制度,招标人邀请评标专家参加资格预审评审工作,保证资格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准确,评标专家的人数应达到资格预审委员会人数的1/3以上。
4.2要推行合理低价法,鼓励无标底招标。
4.3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保证评标的公平和公正。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
4.4实行公告制度,提高公路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依法必须招标的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执行。
4.5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编制预算标价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5.1、报价编制的依据
5.1.1报价编制的主要依据:报价编制主要依据有《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定额基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等建设法规。
5.1.2报价编制的辅助依据:报价编制的辅助依据是项目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补充定额以及规定,此外工程所在地相关材料的市场价格也是报价编制的重要辅助依据。
5.2、低价标报价
低价标是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一种特有形式,它是指在其他条件相当的前提下,投标最终报价较低的投标单位优先中标。因此施工企业在参与工程投标时切不可为了中标而盲目地压低投标报价,这样一方面会造成中标亏本施工,还有可能构成恶意竞标。投标单位应该在认真阅读的基础上仔细研究招投标文件,充分了解工程所有情况,对工程施工组织进行优化设计。根据本单位的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管理水平,来准确测算出工程的造价,低价投标的最终报价必须以不低于成本价为原则。确定投标最终报价除按上述不同类型分析考虑外,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5.2.1在同一个工程投多个标段时,各标段最终报价不应在同一水准线上,各标段增减幅度要有一定的阶梯差,这样可保证其中一个标段的报价最接近最优报价,这样就不会出现整体废标的现象。
5.2.2要做到知己知彼,要分析研究对手的报价,如果能把对手的报价分析透,就能使自己的报价优于对方,又不至为了中标而过多压低报价,从而在中标后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在有些情况吃不透拿不准的情况下,则以不高不低的报价为最优。
5.3复合标报价
复合标是合理标当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工程的标底是由业主的标底以及各投标单位投标的最终标价加权平均复合得到,并称为“复合标底”。各投标单位和业主的标底相比较,其偏差在业主规定的允许范围内(通常是-20%~+10%),称为首次入围,首次入围的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的平均值(一般占30%~40%)和业主标底(一般占60%~70%)进行加权平均,从而得到复合标底,而后首次入围单位的最终报价再和复合标底相比,其误差在业主规定的允许范围内(通常是-15%~+15%)之内称为第二次入围,第二次入围的投标得候选中标资格,业主将组织人员对入围单位的投标书进行全面评审,计算出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因此施工单位在进行复合标报价投标时,除了要分析业主的标底之外还应考虑到竞争对手的投标价,从而测算出复合标底的大概范围。
复合标工程项目投标的最优报价是稍低于或者等于复合标底的报价,复合标最优报价的计算公式是:A={B*D*C1+[N1+N2+⋯⋯Nn/n*C2])*M其中:A是最优报价,B是工程预算价,D是业主标系数,(通常取0.92~0.95)Cl,C2为权重系数,Cl取0.6~0.7,C2取0.3~0.4,Cl+C2=1,N1,N2⋯⋯是各投标单位最终报价;n是投标单位个数,M是报价系数,通常取0.95~1。
六、结束语
总之公路工程工期长,规模大,不确定性因素多,决定了测算以及确定最终投标报价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往往许多因素须靠经验去分析判断,才能得到比较正确的结果。作为承包商要注意工程投标经验的积累,提高报价编制的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和保护自己,从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以取得工程投标的更大的成功。
参考文献
[1]谭远林.探析我国国有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制度[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11).
[2]张印.着力改革现行招投标市场监管体制,推进招投标行业健康发展[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
[3]徐利杰.招标投标活动中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及预防措施[J].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4).
[4]陈森熏,王清池.公路工程招标与投标管理[M].人民交通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