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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市场中,买方市场是指进口商或者买方处于有利、主导性地位,使得进口商或买方有充分的选择权、决定权、控制权的一种市场状况。中国目前大部分出口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状况就是买方市场。本文对我国出口企业面对国际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条件下应对汇兑损益的策略及其适用性进行分析。
买方市场环境对出口非常不利,我国出口企业处于市场竞争弱势。在这种状况下,我国出口企业应对汇率波动引起汇兑损失的策略有如下方法。
一、财务处理法
一般来说,企业应对汇率波动的财务处理方法有:BSI法、配对管理法;选择有利的货币或结算方式、提前或推迟结算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价格转嫁法等。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出口企业对这些方法必须要有所选择,才能有效应对汇兑损失。
BSI法(Borrow-Spot-Invest)也叫借款—即期合同—投资法,拥有应收账款的出口企业,首先借入与应收款等额同期限的外汇,通过即期交易将外汇换成本币,将本币进行稳健投资,用以后收回的应收账款归还借入的外汇,这样可以消除外币贬值、本币升值的风险。配对管理法即企业对现有的外币资产或负债,创造出与其流向相反但金额、期限与前者完全一致、币种相同或高度相关的另一笔业务,这样不管汇率有多大波动风险可以相互抵消,这些方法可以自由运用。因为出口企业不必和进口企业讨价还价,不涉及对方是否同意。选择有利货币或结算方式、提前或推迟结算法是可以用但必须慎用的方法,因为出口企业在与进口商的博弈中可以以降价或扩大折扣的方法来达到使用此类方法相同的目的,使用时应以不引起交易失败为限①。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对于进行试点的城市进出口企业无疑是一个双赢结局,利人利己。境内企业可以避免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而境外企业因拥有人民币账户可以坐享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收益,所以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价格转嫁法是绝对不能用的策略,因为出口企业本身就处于国际市场弱势地位,如果想把本币升值成本增加转嫁给进口企业,可能使买卖难以成交。
可以看出,在可利用的财务手段中,只有BSI法和配对管理法不受对方制约,可以自由运用,费用较低。在出口企业处于买方市场国际环境下,最好选择BSI法和配对管理法。其他财务方法,虽然简便易行,但要受制于贸易对方。
二、保险或融资法
保险或融资法具体有汇率波动保险、保理业务、福费廷业务、出口信贷、出口押汇五种策略,都可以自由运用。因这些方法都可以避开和进口商讨价还价,而且给进口商的付款方式都比较有吸引力。出口企业为了确保进出口业务成交,出口企业和金融机构联手为进口企业创造最有利的付款方式,比如赊销、远期汇款、远期托收、远期信用证等,把付款期限利益给了进口商,把汇率波动风险留给了出口企业,同时出口企业通过汇率波动保险和银行融资产品达到和提早收汇的目的,在扩大市场的同时成功应对了汇率波动风险。
(一)汇率波动保险
在我国,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这种保险支持,进出口企业可以根据业务的期限和成本—收益比较选择相应的汇率保险。全球500强中有80%的公司使用了贸易信用保险,在欧洲,贸易信用保险承保额(包括国内贸易和出口贸易)占欧盟贸易量的70%,全球贸易中有12—15%的出口受到信用保险支持,而我国出口中使用信用保险的比例只占贸易额的3%左右。随着我国进出口企业风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外贸企业通过信用保险公司防范外汇风险,2007 年通过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等业务,以及国内外企业资信调查、风险管理咨询等服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共为1100多家销售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提供了680多亿元人民币的信用保险和担保支持。
(二)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是保付代理业务的简称,是一项集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及贸易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适用于记账赊销(O/A)、承兑交单(D/A)、付款交单(D/P)等非信用证交易结算方式。保理商购买进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可以使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得到及时的支付,从而避免企业由于汇率波动而承受风险。对出口商来说,首先能以更优惠的付款方式赢得市场和进口商,出口商获得部分或全部的资金融通,缩短收汇时间,减少了汇率波动风险。另外,保理业务解除了企业后顾之忧,不再为应收账款和进口商能否按期付款分散精力。对进口商来说,不必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简便而快捷,加速了资金周转,减少了费用。但保理业务要收取一定的费用,除了扣除融资日到票据到期日的利息外,还要收取服务费、信用保险费等。根据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的统计,2007年全球保理业务量已达1.9万亿美元。在我国各银行基本都开展了保理业务,而且增长量比较大。
(三)福费廷业务
福费廷业务也称“包买票据”,是指包买商(通常是出口地银行)通过向出口商买断经过承兑(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承兑)的远期票据的形式,从而向出口商提供融资的一种业务品种,可以使企业缩短收汇时间,从而避免汇率波动风险②。出口商票据卖给包买商后,可以避免汇率波动造成的汇兑损失。开办福费廷业务以银行居多,2007年以来中国银行的福费廷业务不断上升,随着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福费廷业务在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方面显示了独特优越性。
(四)出口信贷
一般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相比而言,出口买方信贷可以更好地防范外汇风险。对出口商来说,由于贷款银行在收到货运单据后即付货款,使出口商应收账款提前收回,外汇风险受险期因而缩短。一般来说,外汇风险与时间是成正比的,收款时间的缩短降低了企业受汇率波动影响的时间概率。另外买方信贷还可以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避免巨额应收款对企业资产负债表的不利影响等。③
(五)出口押汇
根据我国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出口商办理出口押汇后所取得的外汇款项可办理结汇手续,这样就达到了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主要降低了汇率波动的时间风险。在没有进行出口押汇时,应收账款的收汇期即受险期为“贸易成交日——远期汇票的到期日”,进行了出口押汇后,应收账款收汇期即受险期为“贸易成交日——押汇日”,外汇风险降低的时间段是“押汇日——汇票的收款日”,押汇后出口企业已将外汇换成本币,不管汇率怎么波动,不再受其影响,而是将外汇风险转嫁给了银行。
上述五种方式到底采用哪一种,取决于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和费率的优惠程度。据央行调查显示,约有31%的企业使用该类方式,一是企业可以提前锁定收汇金额,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二是有效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成本相对低于同期的人民币贷款成本。
三、外汇交易工具法
即远期和掉期外汇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互换交易以及其创新,对处于买方市场的我国出口企业来说都是不错的选择。
(一)远期和掉期外汇交易
汇改后,央行宣布了一系列有利于远期外汇业务的政策,为远期外汇交易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但远期和掉期交易在防范了汇率波动风险的同时,也可能使企业错失汇率波动利益,致使一部分企业保持观望态度。
(二)外汇期货交易
目前,在我国国内金融市场还没有开展外汇期货业务,如果企业确实认为有必要进行外汇期货以防范外汇风险,也可以委托金融机构到国外金融市场进行操作。但是企业必须明白期货交易比远期交易风险大得多,收益和风险都可以成倍地放大,而且必须按期货交易所的标准数量和日期执行,不能完全和企业的风险头寸完全匹配,对于这一点国内的企业必须谨慎。
(三)外汇期权
外汇期权的最大优点,在汇率朝着有利的方向变化时,企业可以不执行期权,相反在汇率朝着不利方向变化时,企业选择执行期权,期权的买方有更大的选择性。一般来说,出口企业购买外汇卖权(看跌期权),防范外汇汇率贬值造成的收益损失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目的。出口企业保值的特点是应收账款在外汇贬值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选择执行期权,按合约中规定的有利汇率卖出外汇,减少汇兑损失,如果外汇升值企业可以放弃执行期权,坐享汇率波动带来的收益,企业享有该权利付出的代价就是期权费。所以,期权从防范外汇风险角度来说,除了具有防范汇率波动不利影响的功能外,还确保了当风险因素没有出现时企业从汇率波动中取得收益。
我国由于还没有形成规范的场内外汇期权市场,银行的场外期权产品各有差异,大部分进出口企业考虑防范外汇风险时还是比较乐于采取一些比较成熟的远期、掉期等其他衍生产品,期权的接受程度相对而言比较低,其中成本是重要因素,他们不愿意为未来的一项可能并不行使的权利而支出一笔现金。企业决策者不情愿为防范风险付出成本,使得期权的应用仍较为狭窄,但期权的特点决定期权在汇率波动风险防范策略中是非常具有优势的,因为用期权防范汇率风险不以牺牲汇率收益为代价,而且还可以设计成零成本的形式,使企业买入时付出一笔费用,同时卖出期权收入一笔相同的费用,即在零费用的情况下享受期权带来的好处,所以,外汇期权在我国进出口企业汇率防范中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
(四)货币互换
货币互换就是利用不同的市场参与者在各个货币市场上的不同优势,借入的不是自己所需要的,但却是自己最具有借款优势、成本最低的货币,然后,通过互换市场将其换为自己所需要的借款,而付出的成本比直接融资低,最终达到双赢,实现价值增值。一般来说,由于筹资者信用等级不同,所处地理位置不同,对于不同金融工具使用的熟练程度不同、取得资金的难易程度不同等原因,在筹资成本上往往存在比较优势。英国学者Ephraim Clark,Amrit Judge(2008)研究认为,远期、期货、期权交易适合短期外汇风险的防范,而货币互换更适合长期汇率、利率风险的防范。货币互换可以减少企业的汇率波动风险、降低筹资成本、不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可以筹措到任何币种、期限、利率的资金,在资本市场中有着极为广泛的应用。④目前中国的互换交易才起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项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互换交易有着非常大的成长空间。
上述方法各有所长,在财务处理法中,不给进出口双方带来费用、又完全可以防范汇兑损失的方法只有BSI法和配对管理法。另外,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对进出口双方都会带来利益,但被境外客商所接受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相关政策配合。在保险或融资法中,出口企业在付出一定费用的情况下,保险或金融产品也可以完全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出口企业如何选择取决于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以及费率的优惠程度。在外汇交易工具法中,对于短期的汇兑损失风险可以用远期或掉期外汇交易来消除,长期的汇兑损失风险可以考虑货币互换。企业要进行定量的风险、收益、费用分析,计算出某种策略对企业带来的收益,最终选择最佳的应对汇兑损失方法,才能在买方市场的国际市场条件下从容应对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这就要求我国出口企业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同时,政府要不断完善各项经济政策,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满足进出口企业应对国际竞争的需要。只有这样,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不仅可以消除,而且还可以利用汇率波动取得收益,把汇率波动的不利影响转化为企业发展的机遇,增强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中买方市场条件下的竞争力。■
注:
①例如,人民币汇改后,大连船舶重工试图改变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的做法,先后尝试用欧元、日元、人民币结算,进出口双方经过一系列的博弈后难以实施,最后只能通过把首付款从10%提高到50%的方法来规避远期收益的汇兑损益,但对方提出的条件是减低合同总价,因为汇率问题是一个零和博弈,一方收益意味着另一方损失。
②福费廷业务和保理业务不同的是保理业务购买的多为发票等商业单据,而福费廷业务购买的是经过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或本票,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流通。保理业务范围较广,可以使用一般的赊销、托收等产生的发票,而福费廷业务多以信用证项下的远期承兑汇票,福费廷业务主要为金额大、期限长的大中型设备出口提供及时收汇服务。
③据经合组织(OECD)分析,其成员国家几乎三分之一的农产品出口都得到了出口信贷的支持,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甚至达到了7%,极大地促进了这些国家农产品的出口,增强了企业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
④央行推出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方案不久,2005年8月份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允许银行对客户开办货币互换交易,这个互换是不能换利息的,只能换本金。银行间的掉期交易是2005年的4月份中国外汇管理中心在交易系统平台上正式推出的,目前也是中国外汇市场最活跃的衍生产品,银行对银行外汇互换交易2006年是508.6亿美元,已经是非常大的一个交易量。
(任再萍,1972年生,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执教于上海思博学院。陈金明,1969年生,安徽省石台县人,国家发展改革委体管所副研究员、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研究方向:应用经济学、金融与投资、资本市场、宏观经济管理)
买方市场环境对出口非常不利,我国出口企业处于市场竞争弱势。在这种状况下,我国出口企业应对汇率波动引起汇兑损失的策略有如下方法。
一、财务处理法
一般来说,企业应对汇率波动的财务处理方法有:BSI法、配对管理法;选择有利的货币或结算方式、提前或推迟结算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价格转嫁法等。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出口企业对这些方法必须要有所选择,才能有效应对汇兑损失。
BSI法(Borrow-Spot-Invest)也叫借款—即期合同—投资法,拥有应收账款的出口企业,首先借入与应收款等额同期限的外汇,通过即期交易将外汇换成本币,将本币进行稳健投资,用以后收回的应收账款归还借入的外汇,这样可以消除外币贬值、本币升值的风险。配对管理法即企业对现有的外币资产或负债,创造出与其流向相反但金额、期限与前者完全一致、币种相同或高度相关的另一笔业务,这样不管汇率有多大波动风险可以相互抵消,这些方法可以自由运用。因为出口企业不必和进口企业讨价还价,不涉及对方是否同意。选择有利货币或结算方式、提前或推迟结算法是可以用但必须慎用的方法,因为出口企业在与进口商的博弈中可以以降价或扩大折扣的方法来达到使用此类方法相同的目的,使用时应以不引起交易失败为限①。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对于进行试点的城市进出口企业无疑是一个双赢结局,利人利己。境内企业可以避免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而境外企业因拥有人民币账户可以坐享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收益,所以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价格转嫁法是绝对不能用的策略,因为出口企业本身就处于国际市场弱势地位,如果想把本币升值成本增加转嫁给进口企业,可能使买卖难以成交。
可以看出,在可利用的财务手段中,只有BSI法和配对管理法不受对方制约,可以自由运用,费用较低。在出口企业处于买方市场国际环境下,最好选择BSI法和配对管理法。其他财务方法,虽然简便易行,但要受制于贸易对方。
二、保险或融资法
保险或融资法具体有汇率波动保险、保理业务、福费廷业务、出口信贷、出口押汇五种策略,都可以自由运用。因这些方法都可以避开和进口商讨价还价,而且给进口商的付款方式都比较有吸引力。出口企业为了确保进出口业务成交,出口企业和金融机构联手为进口企业创造最有利的付款方式,比如赊销、远期汇款、远期托收、远期信用证等,把付款期限利益给了进口商,把汇率波动风险留给了出口企业,同时出口企业通过汇率波动保险和银行融资产品达到和提早收汇的目的,在扩大市场的同时成功应对了汇率波动风险。
(一)汇率波动保险
在我国,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这种保险支持,进出口企业可以根据业务的期限和成本—收益比较选择相应的汇率保险。全球500强中有80%的公司使用了贸易信用保险,在欧洲,贸易信用保险承保额(包括国内贸易和出口贸易)占欧盟贸易量的70%,全球贸易中有12—15%的出口受到信用保险支持,而我国出口中使用信用保险的比例只占贸易额的3%左右。随着我国进出口企业风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外贸企业通过信用保险公司防范外汇风险,2007 年通过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等业务,以及国内外企业资信调查、风险管理咨询等服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共为1100多家销售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提供了680多亿元人民币的信用保险和担保支持。
(二)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是保付代理业务的简称,是一项集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及贸易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适用于记账赊销(O/A)、承兑交单(D/A)、付款交单(D/P)等非信用证交易结算方式。保理商购买进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可以使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得到及时的支付,从而避免企业由于汇率波动而承受风险。对出口商来说,首先能以更优惠的付款方式赢得市场和进口商,出口商获得部分或全部的资金融通,缩短收汇时间,减少了汇率波动风险。另外,保理业务解除了企业后顾之忧,不再为应收账款和进口商能否按期付款分散精力。对进口商来说,不必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简便而快捷,加速了资金周转,减少了费用。但保理业务要收取一定的费用,除了扣除融资日到票据到期日的利息外,还要收取服务费、信用保险费等。根据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的统计,2007年全球保理业务量已达1.9万亿美元。在我国各银行基本都开展了保理业务,而且增长量比较大。
(三)福费廷业务
福费廷业务也称“包买票据”,是指包买商(通常是出口地银行)通过向出口商买断经过承兑(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承兑)的远期票据的形式,从而向出口商提供融资的一种业务品种,可以使企业缩短收汇时间,从而避免汇率波动风险②。出口商票据卖给包买商后,可以避免汇率波动造成的汇兑损失。开办福费廷业务以银行居多,2007年以来中国银行的福费廷业务不断上升,随着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福费廷业务在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方面显示了独特优越性。
(四)出口信贷
一般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相比而言,出口买方信贷可以更好地防范外汇风险。对出口商来说,由于贷款银行在收到货运单据后即付货款,使出口商应收账款提前收回,外汇风险受险期因而缩短。一般来说,外汇风险与时间是成正比的,收款时间的缩短降低了企业受汇率波动影响的时间概率。另外买方信贷还可以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避免巨额应收款对企业资产负债表的不利影响等。③
(五)出口押汇
根据我国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出口商办理出口押汇后所取得的外汇款项可办理结汇手续,这样就达到了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主要降低了汇率波动的时间风险。在没有进行出口押汇时,应收账款的收汇期即受险期为“贸易成交日——远期汇票的到期日”,进行了出口押汇后,应收账款收汇期即受险期为“贸易成交日——押汇日”,外汇风险降低的时间段是“押汇日——汇票的收款日”,押汇后出口企业已将外汇换成本币,不管汇率怎么波动,不再受其影响,而是将外汇风险转嫁给了银行。
上述五种方式到底采用哪一种,取决于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和费率的优惠程度。据央行调查显示,约有31%的企业使用该类方式,一是企业可以提前锁定收汇金额,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二是有效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成本相对低于同期的人民币贷款成本。
三、外汇交易工具法
即远期和掉期外汇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互换交易以及其创新,对处于买方市场的我国出口企业来说都是不错的选择。
(一)远期和掉期外汇交易
汇改后,央行宣布了一系列有利于远期外汇业务的政策,为远期外汇交易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但远期和掉期交易在防范了汇率波动风险的同时,也可能使企业错失汇率波动利益,致使一部分企业保持观望态度。
(二)外汇期货交易
目前,在我国国内金融市场还没有开展外汇期货业务,如果企业确实认为有必要进行外汇期货以防范外汇风险,也可以委托金融机构到国外金融市场进行操作。但是企业必须明白期货交易比远期交易风险大得多,收益和风险都可以成倍地放大,而且必须按期货交易所的标准数量和日期执行,不能完全和企业的风险头寸完全匹配,对于这一点国内的企业必须谨慎。
(三)外汇期权
外汇期权的最大优点,在汇率朝着有利的方向变化时,企业可以不执行期权,相反在汇率朝着不利方向变化时,企业选择执行期权,期权的买方有更大的选择性。一般来说,出口企业购买外汇卖权(看跌期权),防范外汇汇率贬值造成的收益损失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目的。出口企业保值的特点是应收账款在外汇贬值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选择执行期权,按合约中规定的有利汇率卖出外汇,减少汇兑损失,如果外汇升值企业可以放弃执行期权,坐享汇率波动带来的收益,企业享有该权利付出的代价就是期权费。所以,期权从防范外汇风险角度来说,除了具有防范汇率波动不利影响的功能外,还确保了当风险因素没有出现时企业从汇率波动中取得收益。
我国由于还没有形成规范的场内外汇期权市场,银行的场外期权产品各有差异,大部分进出口企业考虑防范外汇风险时还是比较乐于采取一些比较成熟的远期、掉期等其他衍生产品,期权的接受程度相对而言比较低,其中成本是重要因素,他们不愿意为未来的一项可能并不行使的权利而支出一笔现金。企业决策者不情愿为防范风险付出成本,使得期权的应用仍较为狭窄,但期权的特点决定期权在汇率波动风险防范策略中是非常具有优势的,因为用期权防范汇率风险不以牺牲汇率收益为代价,而且还可以设计成零成本的形式,使企业买入时付出一笔费用,同时卖出期权收入一笔相同的费用,即在零费用的情况下享受期权带来的好处,所以,外汇期权在我国进出口企业汇率防范中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
(四)货币互换
货币互换就是利用不同的市场参与者在各个货币市场上的不同优势,借入的不是自己所需要的,但却是自己最具有借款优势、成本最低的货币,然后,通过互换市场将其换为自己所需要的借款,而付出的成本比直接融资低,最终达到双赢,实现价值增值。一般来说,由于筹资者信用等级不同,所处地理位置不同,对于不同金融工具使用的熟练程度不同、取得资金的难易程度不同等原因,在筹资成本上往往存在比较优势。英国学者Ephraim Clark,Amrit Judge(2008)研究认为,远期、期货、期权交易适合短期外汇风险的防范,而货币互换更适合长期汇率、利率风险的防范。货币互换可以减少企业的汇率波动风险、降低筹资成本、不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可以筹措到任何币种、期限、利率的资金,在资本市场中有着极为广泛的应用。④目前中国的互换交易才起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项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互换交易有着非常大的成长空间。
上述方法各有所长,在财务处理法中,不给进出口双方带来费用、又完全可以防范汇兑损失的方法只有BSI法和配对管理法。另外,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对进出口双方都会带来利益,但被境外客商所接受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相关政策配合。在保险或融资法中,出口企业在付出一定费用的情况下,保险或金融产品也可以完全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出口企业如何选择取决于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以及费率的优惠程度。在外汇交易工具法中,对于短期的汇兑损失风险可以用远期或掉期外汇交易来消除,长期的汇兑损失风险可以考虑货币互换。企业要进行定量的风险、收益、费用分析,计算出某种策略对企业带来的收益,最终选择最佳的应对汇兑损失方法,才能在买方市场的国际市场条件下从容应对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这就要求我国出口企业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同时,政府要不断完善各项经济政策,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满足进出口企业应对国际竞争的需要。只有这样,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不仅可以消除,而且还可以利用汇率波动取得收益,把汇率波动的不利影响转化为企业发展的机遇,增强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中买方市场条件下的竞争力。■
注:
①例如,人民币汇改后,大连船舶重工试图改变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的做法,先后尝试用欧元、日元、人民币结算,进出口双方经过一系列的博弈后难以实施,最后只能通过把首付款从10%提高到50%的方法来规避远期收益的汇兑损益,但对方提出的条件是减低合同总价,因为汇率问题是一个零和博弈,一方收益意味着另一方损失。
②福费廷业务和保理业务不同的是保理业务购买的多为发票等商业单据,而福费廷业务购买的是经过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或本票,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流通。保理业务范围较广,可以使用一般的赊销、托收等产生的发票,而福费廷业务多以信用证项下的远期承兑汇票,福费廷业务主要为金额大、期限长的大中型设备出口提供及时收汇服务。
③据经合组织(OECD)分析,其成员国家几乎三分之一的农产品出口都得到了出口信贷的支持,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甚至达到了7%,极大地促进了这些国家农产品的出口,增强了企业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
④央行推出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方案不久,2005年8月份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允许银行对客户开办货币互换交易,这个互换是不能换利息的,只能换本金。银行间的掉期交易是2005年的4月份中国外汇管理中心在交易系统平台上正式推出的,目前也是中国外汇市场最活跃的衍生产品,银行对银行外汇互换交易2006年是508.6亿美元,已经是非常大的一个交易量。
(任再萍,1972年生,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执教于上海思博学院。陈金明,1969年生,安徽省石台县人,国家发展改革委体管所副研究员、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研究方向:应用经济学、金融与投资、资本市场、宏观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