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举制度

来源 :史学集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uzhonghai0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科举制度,是自唐代以来封建王朝甄拔培训全国文官的制度,也是牢笼知识分子的一种工具。其初是与学校相结合的,不过后来学校就变得有名无实了。宋朝各县设学,尚不普遍,明代乃饬全国各府州县一律建学宫,祀孔子,设有正副教官。正教官府学称教授,州学称学正,县学称教谕,其副都叫训导,学生入学,须经学校考试。入学后,归学官管理,免其徭役,有罪则送教官戒饬,或责手掌,严重者由知县会同教官呈请学政褫革衣衿,才能收监杖责。清顺治时,有上谕“禁止生员干预词讼”第八条,刊石立于学宫,叫作“卧碑”’生员必须遵守,违者严惩。
其他文献
随着中央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村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通过对农村经济现状的分析,得出在现阶段,农村经济要取得突破性的发展,农村土地资本
基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30年后缺乏进一步发展的动力,深化改革举步维艰的现状,提出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推进农村建设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需要注入新的动力,即:农村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