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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经检讨即可发现,当代法律解释学已经陷入客观性破灭、解释的歧义与泛化、元规则的缺位、独白式理解等种种困境。分析表明,哲学诠释学的强势进入要为此担负主要责任,而当代法律解释学对一般哲学的过分依赖则是其自陷困局的重要原因。当代法律解释学所面临的上述困境是依靠其自身力量在短期内无法加以摆脱的,因而,发起一场悄悄的"去哲学化"运动,是当代法律解释学走出困境的必由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