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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校与重点院校在培养法律人才的目标定位与教育模式上存在差异。"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基层法律人才是地方高校的培养目标,"分流培养"是地方高校的法学教育模式。探索、创建服务地方区域、有特色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这是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培养应用性、复合性高素质卓越法律人才必须要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