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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金融工具的不断丰富,资本市场的玩法会不断创新。但这种创新与法律、部门规章、交易发生冲突时该如何处理?2013年10月在深交所发行的13福星债拉开了可交换公司债的序幕,历经三年可交换公司债共发行63只和614.95亿元。而2015年10月以来共发行50只,发行规模484.22亿元。这与2015年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制度变革有关,也与可交换公司债自身魅力密不可分。可交换公司债是上市公司股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