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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广东梅县方言的比较句从语义上可以分为等比句和差比句。本文对梅县方言的比较句式进行了分析描写,阐明了它们的句法特征和使用特征, 同时指出了它们与普通话、闽粤方言比较句式的异同。
关键词:梅县方言 比较句 等比句 差比句
跟普通话一样,广东梅县方言在比较事物、性状、程度的高低、异同或差别等时也有多种比较方法。根据揭示事物之间某些属性的一致性或差异性这些语义特点,可把梅县方言的比较句分为等比句和差比句两大类。由于比较词或比较结果的不同,可以衍生出很多不同形式,为了充分展示梅县方言比较句的特点,本文尽可能地把收集到的类型都一一列出。下面分别讨论:
一、等比句
常见的等比句有以下七种句式:
(一)甲+同+乙+一样(样)
这种句式,甲和乙代表两种相比的事物或性状,“一样(样)”也可用“争不多(差不多)”来替换,它们是比较的结果,是句子的谓语。“同乙”是介宾结构,修饰“一样(样)”,作状语。如:
(1)伢想法同惹想法一样(样)。(我的想法和你的一样。)
(2)你同伢爸欸岁数争不多。(你跟我爸的年龄差不多。)
这种句式的否定式,是在“一样(样)”前加否定副词“唔”。如:
(3)佢同亻厓 唔一样(样)。(他跟我不一样。)
(二)甲+同+乙+一样(样)+VP
这种句式中,“同+乙+一样(样)”是状语,修饰后面的谓语。谓语部分可以是形容词或形容词短语,也可以是动词或动词短语。如果是动词短语,则动词多为表示心理活动的,后面常要带宾语。如:
(4)佢屋下养欸鸡欸同鸭欸一样(样)咹多。(他家里养的鸡和鸭都很多。)
(5)佢同亻厓 一样(样)咹好看戏。(他和我一样喜欢看戏)
“一样样”是梅县方言中固有的方言词,采用这种说法的多是老一辈人。
这种句式的否定式,如果谓语是动词短语,则将否定副词“唔”加在动词短语前,若该动词前有程度副词“咹、刮”等,则在变成否定句时要去掉程度副词。
(6)小王同小陈一样样唔好食酒(小王跟小陈都不喜欢喝酒。)
如果谓语是形容词,则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将否定副词“唔”加在“一样(样)”之前,仅表示甲和乙不相同;另一种是将“唔”放在形容词前面,表示“两者都不”,若该形容词前有程度副词“咹、刮”等,则在变成否定句时都要去掉程度副词。例如:
(7)a.解只间欸同个只间欸唔一样阔。(这间房子跟那间房子不一样宽)
b.解只间欸同个只间欸一样唔阔。(这间房子跟那间房子一样不宽)
(三)甲+同+乙+平(平)+形容词
这种句式,形容词是句中的谓语,“同乙平(平)”就成为它后面形容词的状语了。“平(平)”也可以用“一样(样)”,“差不多”等词代替,但与句式(一)不同的是,此句式中的形容词不能省。同时使用的形容词的范围小,仅适用于有限几个表示积极意义的形容词,如:高|大|长|。
(8)解只苹果同个只苹果平(平)大。
这种句式的否定式,是将否定副词“唔”加在平(平)之前。如:
(9)解只鞋同个只鞋唔平大。(这只鞋跟那只鞋不一样大小。)
(四)甲+像+乙
这种句式表示两个相比较的事物相似,表强调时也可在“像”前面加程度副词“刮”,表示近乎一样。如:
(10)惹妹欸刮像你。(你女儿很像你。)
(11)你今日装欸衫刮像□[kia33]欸。(你今天穿的衣服很像他的。)
这种句式的否定式,是在谓语“像”前面加否定副词“唔”。例如:
(12)佢唔像你。(他不像你。)
(五)甲+像(同)+乙+一样+VP
这种句式其实是句式(二)和(四)的混合式,表示两个同类的事物在某一方面很相似,“像(同)+乙+一样”是句中的状语,修饰后面的谓语。VP既是比较的结果,又是比较的具体方面。
(13)惹妹欸生倒像(同)你一样咹白。(你女儿长得跟你一样白。)
(六)甲+有+乙+VP
这种句式表示,甲和乙两种事物在相比较时,以乙事物作为标准,甲事物已有,也就是已达到乙事物那种程度了。谓语可以是形容词或形容词短语,也可以是动词或动词短语,同时句中常用程度副词“咹”表强调。如:
(14)伢赖欸有亻厓 咹高欸。(我的儿子有我这么高了。)
(15)佢有阿红妹咹会读书么?(他读书有小红那么厉害吗?)
这种句式的否定式,是用“无”代替“有”。在意义上,由等比句变为像差比句那样了。如:
(16)深圳无梅州咹冷。(深圳没有梅州这么冷。)
(七)甲+当得+乙
这种句式表示甲类事物相当于乙类事物,且甲、乙分属两类不同事物中,常用在一些熟语或反问句式中,表示一种略显夸张的说法。如:
(17)三只妇人家,当得一架烂风车。(三个女人,相当于一架烂风车。)
(18)你当得惹姊的末脚么?(你比得上你姐姐的一丁点儿吗?)
在日常口语中,这种句式更多的是以否定句的形式出现,即“甲+当唔得+乙”的句式,表示甲不如乙,此时甲、乙是两类相同的事物。如:
(19)亻厓 当唔得伢姊。(我不如我姐姐。)
上述平比句的句式(一)至(五)式和普通话的格式“甲和乙一样(都)VP”大致相同,乙项在句中都是充当介词的宾语。不同的是:所用介词不同,普通话中用“和”,梅县方言多用“同”;修饰成份不同,普通话中比较的结果用“一样(都)”修饰,梅县方言中更多的是用“一样样、平(平平)”这些特有的方言词来修饰。这反映出梅县方言平比句式特点的是句式(七),这种句式在年青人口中已不常出现了。
二、差比句
常见的差比句有两种句式:
(一)甲+比+乙+(过)VP
这种句式的“比+乙”是状语,谓语表示相比的结果或结论。可以是形容词,也可以是动词以及动词短语,后面还可加上“好多(很多)”,“一滴(一点儿)”等等也可以用数量词作补语。形容词或动词的前面还可加程度副词“过”,强调“超过”。如:
(20)阿王做细比阿陈过扎。(小王干活比小陈积极。)
(21)佢今年比旧年(过)老好多。(他今年比去年老多了。)
(22)佢比亻厓 (过)高一滴。(他比我高一点儿。)
(23)佢跑步比阿红(过)□[kiak1]一滴。(他跑步比我快得多。)
当句中的VP是单个形容词或动词时, “过”不能省;当形容词或动词后面有补语或宾语时,“过”可省,但省略后,语气不同。
这种句式的否定句,一般是在“比”字前加“无”,有时也可在形容词、动词前或作为补语的形容词前加“无”。在否定式中的“过”则不能省略。例如:
(24)a.阿王无比阿张过会食。(小王没有小张能吃。)
b.阿王比阿张无过会食。(小王不比小张能吃。)
(25)a.佢无比亻厓 考得过好。(他没有我考得好。)
b.佢比亻厓 考得无过好。(他不比我考得好。)
老一辈的人比较少用这种“比”字式的差比句,而往往用表等比的“同”来作比较的标记,用“过”来表示比较的差别。如例(20)和例(22)在老人口中常常说成:
阿王做细同阿陈做细,阿王过扎。
亻厓 同佢,佢过高一滴。
“甲+比+乙+过+VP”这种句式是否是客家话固有的表达方式“NP+过+VP”和普通话差比句式“甲+比+乙+VP”的一种混合表达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考察。在其它客家方言中,都普遍存在“比”和“过”同时出现的差比句式。“过”在这里是表程度的副词,显示比较的标志,加了“过”,比较的语气重一点。在粤方言和闽语中也有这种句式,只是闽语VP前不是用“过”,而是用“较”[1] 在普通话中则不能,比如不能说“我比他较小。”但在唐代的文献中却有与此句式相似的用例[2]。如:
(26)官职比君虽校小,封疆与我且为邻。(白居易诗)
(27)色比琼浆犹嫩,香同甘露仍春。(郎士元诗)
(二)甲+形容词+(过)+乙+(数量词或情态补语)
在此句式中,甲是主语,“形容词+(过)”是谓语,乙是宾语。“过”用于差比句,见于唐代[2],如:
(28)贫于杨子两三倍,老过荣公六七年。(白居易诗)
(29)直如富过石崇家,谁免身为坟下土。(十二时)
梅县方言比较完整地保留了这种“过”字式的差比句式。如:
(30)佢大过亻厓 。(他比我大。)
(31)伢哥大(过)亻厓 两岁。(我哥比我大两岁。)
(32)佢还矮(过)亻厓 好多。(他比我矮很多。)
在使用这种句式的时候,老一辈的人比较喜欢用“过”字,年青一代常常会省略“过”字。若句子中没有出现数量词或情态补语,那么一般要出现“过”字。如例(30)。
“过”在梅县方言里作动词或趋向动词,表示“经过”或“跨过”,也可作助词。这反映了“过”由动词向助词虚化但未完全虚化的一个过程。如:
(33)过了这座桥就到学堂下了。(动词)
(34)行过个条河就到欸佢屋下。(趋向动词)
(35)亻厓 去过佢屋下嬲。(助词)
在这三个例句中,“过”不是介词,而是个虚化了的趋向动词,可看作表比较的助词。[3]
关于乙项的性质,我们认为是宾语,表示比较的对象。一般说来,形容词是不带宾语的,形容词带宾语,应认为是形容词兼有动词属性的表现。可是在梅县方言里,在这种表示差比的比较句中,“形容词可带比较宾语”这种解释较为合理。这是因为:第一,一般说来,形容词兼有动词属性的词语不多,因此,把少数能带宾语的形容词作为具有动词词类属性的词处理未尝不可。可是在梅县方言的比较句里,有大量的形容词都可以带宾语表示比较意义,其有好些是形容词。例如:多|少|阔(宽)|狭(窄)|高|矮|重|轻等等。如果因为它们可带宾语而说它们是兼有动词属性的表现,那就找不到几个单纯的形容词了,这显然不合乎梅县方言的实际;第二,从功能上来说,“形容词+过”具有动词性,可带一个与事宾语,“乙”是其宾语,语义上是“VP过”的内容。[3]即使是在现代汉语里,个别形容词加上助词后也具有动态性,也是可带宾语的,如“红了(过)脸、黑了心肠”等。
这类句式的否定式有两种形式,都必须去掉“过”,一种是在形容词前加“无”,如:
(31)a.伢哥无大亻厓 两岁。(我哥大我没两岁。)
(32)a.佢无矮亻厓 吉多。(他不比我矮多少。)
第二种是在数量词或情态补语前加“无”。如:
(31)b.伢哥大亻厓 无两岁。
(32)b.佢矮亻厓 无吉多。
由上述可见,梅县方言差比句中的“句式一”和普通话差别不大。“句式二”才是梅县方言固有的差比句句式,和普通话“比”字式有重要差异:首先是比较的标记不同,普通话用“比”,梅县方言用“形容词+过”;其次是语序不同,在普通话的“比”句式中,乙项是放在“比”字后作介词的宾语,而在梅县方言的“过”字式中乙项是放在VP后作宾语。
(本文为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梅州客家方言研究”[06JDXM008]。)
注 释:
[1]黄伯荣.汉语方言语法类编[M].青岛:青岛出版社,1996:681.
[2]蒋绍愚,曹广顺.近代汉语语法史研究综述[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418.
[3]施其生.闽南方言的比较句[R].广东省中国语言学会,2006-2007年学术年会论文.
参考文献:
[1]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2]黄雪贞.客家方言词汇语法特点[J].方言,1994,(4).
[3]许德楠,董浩.谈形容词带宾语的几个问题[J].语言教学与研究,1980,(3).
[4]汪敏锋.现代汉语“形+宾_名”结构研究 [D].广州:暨南大学文学院,2006.
(黄映琼 广东梅州 嘉应学院中文系 514015)
关键词:梅县方言 比较句 等比句 差比句
跟普通话一样,广东梅县方言在比较事物、性状、程度的高低、异同或差别等时也有多种比较方法。根据揭示事物之间某些属性的一致性或差异性这些语义特点,可把梅县方言的比较句分为等比句和差比句两大类。由于比较词或比较结果的不同,可以衍生出很多不同形式,为了充分展示梅县方言比较句的特点,本文尽可能地把收集到的类型都一一列出。下面分别讨论:
一、等比句
常见的等比句有以下七种句式:
(一)甲+同+乙+一样(样)
这种句式,甲和乙代表两种相比的事物或性状,“一样(样)”也可用“争不多(差不多)”来替换,它们是比较的结果,是句子的谓语。“同乙”是介宾结构,修饰“一样(样)”,作状语。如:
(1)伢想法同惹想法一样(样)。(我的想法和你的一样。)
(2)你同伢爸欸岁数争不多。(你跟我爸的年龄差不多。)
这种句式的否定式,是在“一样(样)”前加否定副词“唔”。如:
(3)佢同亻厓 唔一样(样)。(他跟我不一样。)
(二)甲+同+乙+一样(样)+VP
这种句式中,“同+乙+一样(样)”是状语,修饰后面的谓语。谓语部分可以是形容词或形容词短语,也可以是动词或动词短语。如果是动词短语,则动词多为表示心理活动的,后面常要带宾语。如:
(4)佢屋下养欸鸡欸同鸭欸一样(样)咹多。(他家里养的鸡和鸭都很多。)
(5)佢同亻厓 一样(样)咹好看戏。(他和我一样喜欢看戏)
“一样样”是梅县方言中固有的方言词,采用这种说法的多是老一辈人。
这种句式的否定式,如果谓语是动词短语,则将否定副词“唔”加在动词短语前,若该动词前有程度副词“咹、刮”等,则在变成否定句时要去掉程度副词。
(6)小王同小陈一样样唔好食酒(小王跟小陈都不喜欢喝酒。)
如果谓语是形容词,则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将否定副词“唔”加在“一样(样)”之前,仅表示甲和乙不相同;另一种是将“唔”放在形容词前面,表示“两者都不”,若该形容词前有程度副词“咹、刮”等,则在变成否定句时都要去掉程度副词。例如:
(7)a.解只间欸同个只间欸唔一样阔。(这间房子跟那间房子不一样宽)
b.解只间欸同个只间欸一样唔阔。(这间房子跟那间房子一样不宽)
(三)甲+同+乙+平(平)+形容词
这种句式,形容词是句中的谓语,“同乙平(平)”就成为它后面形容词的状语了。“平(平)”也可以用“一样(样)”,“差不多”等词代替,但与句式(一)不同的是,此句式中的形容词不能省。同时使用的形容词的范围小,仅适用于有限几个表示积极意义的形容词,如:高|大|长|。
(8)解只苹果同个只苹果平(平)大。
这种句式的否定式,是将否定副词“唔”加在平(平)之前。如:
(9)解只鞋同个只鞋唔平大。(这只鞋跟那只鞋不一样大小。)
(四)甲+像+乙
这种句式表示两个相比较的事物相似,表强调时也可在“像”前面加程度副词“刮”,表示近乎一样。如:
(10)惹妹欸刮像你。(你女儿很像你。)
(11)你今日装欸衫刮像□[kia33]欸。(你今天穿的衣服很像他的。)
这种句式的否定式,是在谓语“像”前面加否定副词“唔”。例如:
(12)佢唔像你。(他不像你。)
(五)甲+像(同)+乙+一样+VP
这种句式其实是句式(二)和(四)的混合式,表示两个同类的事物在某一方面很相似,“像(同)+乙+一样”是句中的状语,修饰后面的谓语。VP既是比较的结果,又是比较的具体方面。
(13)惹妹欸生倒像(同)你一样咹白。(你女儿长得跟你一样白。)
(六)甲+有+乙+VP
这种句式表示,甲和乙两种事物在相比较时,以乙事物作为标准,甲事物已有,也就是已达到乙事物那种程度了。谓语可以是形容词或形容词短语,也可以是动词或动词短语,同时句中常用程度副词“咹”表强调。如:
(14)伢赖欸有亻厓 咹高欸。(我的儿子有我这么高了。)
(15)佢有阿红妹咹会读书么?(他读书有小红那么厉害吗?)
这种句式的否定式,是用“无”代替“有”。在意义上,由等比句变为像差比句那样了。如:
(16)深圳无梅州咹冷。(深圳没有梅州这么冷。)
(七)甲+当得+乙
这种句式表示甲类事物相当于乙类事物,且甲、乙分属两类不同事物中,常用在一些熟语或反问句式中,表示一种略显夸张的说法。如:
(17)三只妇人家,当得一架烂风车。(三个女人,相当于一架烂风车。)
(18)你当得惹姊的末脚么?(你比得上你姐姐的一丁点儿吗?)
在日常口语中,这种句式更多的是以否定句的形式出现,即“甲+当唔得+乙”的句式,表示甲不如乙,此时甲、乙是两类相同的事物。如:
(19)亻厓 当唔得伢姊。(我不如我姐姐。)
上述平比句的句式(一)至(五)式和普通话的格式“甲和乙一样(都)VP”大致相同,乙项在句中都是充当介词的宾语。不同的是:所用介词不同,普通话中用“和”,梅县方言多用“同”;修饰成份不同,普通话中比较的结果用“一样(都)”修饰,梅县方言中更多的是用“一样样、平(平平)”这些特有的方言词来修饰。这反映出梅县方言平比句式特点的是句式(七),这种句式在年青人口中已不常出现了。
二、差比句
常见的差比句有两种句式:
(一)甲+比+乙+(过)VP
这种句式的“比+乙”是状语,谓语表示相比的结果或结论。可以是形容词,也可以是动词以及动词短语,后面还可加上“好多(很多)”,“一滴(一点儿)”等等也可以用数量词作补语。形容词或动词的前面还可加程度副词“过”,强调“超过”。如:
(20)阿王做细比阿陈过扎。(小王干活比小陈积极。)
(21)佢今年比旧年(过)老好多。(他今年比去年老多了。)
(22)佢比亻厓 (过)高一滴。(他比我高一点儿。)
(23)佢跑步比阿红(过)□[kiak1]一滴。(他跑步比我快得多。)
当句中的VP是单个形容词或动词时, “过”不能省;当形容词或动词后面有补语或宾语时,“过”可省,但省略后,语气不同。
这种句式的否定句,一般是在“比”字前加“无”,有时也可在形容词、动词前或作为补语的形容词前加“无”。在否定式中的“过”则不能省略。例如:
(24)a.阿王无比阿张过会食。(小王没有小张能吃。)
b.阿王比阿张无过会食。(小王不比小张能吃。)
(25)a.佢无比亻厓 考得过好。(他没有我考得好。)
b.佢比亻厓 考得无过好。(他不比我考得好。)
老一辈的人比较少用这种“比”字式的差比句,而往往用表等比的“同”来作比较的标记,用“过”来表示比较的差别。如例(20)和例(22)在老人口中常常说成:
阿王做细同阿陈做细,阿王过扎。
亻厓 同佢,佢过高一滴。
“甲+比+乙+过+VP”这种句式是否是客家话固有的表达方式“NP+过+VP”和普通话差比句式“甲+比+乙+VP”的一种混合表达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考察。在其它客家方言中,都普遍存在“比”和“过”同时出现的差比句式。“过”在这里是表程度的副词,显示比较的标志,加了“过”,比较的语气重一点。在粤方言和闽语中也有这种句式,只是闽语VP前不是用“过”,而是用“较”[1] 在普通话中则不能,比如不能说“我比他较小。”但在唐代的文献中却有与此句式相似的用例[2]。如:
(26)官职比君虽校小,封疆与我且为邻。(白居易诗)
(27)色比琼浆犹嫩,香同甘露仍春。(郎士元诗)
(二)甲+形容词+(过)+乙+(数量词或情态补语)
在此句式中,甲是主语,“形容词+(过)”是谓语,乙是宾语。“过”用于差比句,见于唐代[2],如:
(28)贫于杨子两三倍,老过荣公六七年。(白居易诗)
(29)直如富过石崇家,谁免身为坟下土。(十二时)
梅县方言比较完整地保留了这种“过”字式的差比句式。如:
(30)佢大过亻厓 。(他比我大。)
(31)伢哥大(过)亻厓 两岁。(我哥比我大两岁。)
(32)佢还矮(过)亻厓 好多。(他比我矮很多。)
在使用这种句式的时候,老一辈的人比较喜欢用“过”字,年青一代常常会省略“过”字。若句子中没有出现数量词或情态补语,那么一般要出现“过”字。如例(30)。
“过”在梅县方言里作动词或趋向动词,表示“经过”或“跨过”,也可作助词。这反映了“过”由动词向助词虚化但未完全虚化的一个过程。如:
(33)过了这座桥就到学堂下了。(动词)
(34)行过个条河就到欸佢屋下。(趋向动词)
(35)亻厓 去过佢屋下嬲。(助词)
在这三个例句中,“过”不是介词,而是个虚化了的趋向动词,可看作表比较的助词。[3]
关于乙项的性质,我们认为是宾语,表示比较的对象。一般说来,形容词是不带宾语的,形容词带宾语,应认为是形容词兼有动词属性的表现。可是在梅县方言里,在这种表示差比的比较句中,“形容词可带比较宾语”这种解释较为合理。这是因为:第一,一般说来,形容词兼有动词属性的词语不多,因此,把少数能带宾语的形容词作为具有动词词类属性的词处理未尝不可。可是在梅县方言的比较句里,有大量的形容词都可以带宾语表示比较意义,其有好些是形容词。例如:多|少|阔(宽)|狭(窄)|高|矮|重|轻等等。如果因为它们可带宾语而说它们是兼有动词属性的表现,那就找不到几个单纯的形容词了,这显然不合乎梅县方言的实际;第二,从功能上来说,“形容词+过”具有动词性,可带一个与事宾语,“乙”是其宾语,语义上是“VP过”的内容。[3]即使是在现代汉语里,个别形容词加上助词后也具有动态性,也是可带宾语的,如“红了(过)脸、黑了心肠”等。
这类句式的否定式有两种形式,都必须去掉“过”,一种是在形容词前加“无”,如:
(31)a.伢哥无大亻厓 两岁。(我哥大我没两岁。)
(32)a.佢无矮亻厓 吉多。(他不比我矮多少。)
第二种是在数量词或情态补语前加“无”。如:
(31)b.伢哥大亻厓 无两岁。
(32)b.佢矮亻厓 无吉多。
由上述可见,梅县方言差比句中的“句式一”和普通话差别不大。“句式二”才是梅县方言固有的差比句句式,和普通话“比”字式有重要差异:首先是比较的标记不同,普通话用“比”,梅县方言用“形容词+过”;其次是语序不同,在普通话的“比”句式中,乙项是放在“比”字后作介词的宾语,而在梅县方言的“过”字式中乙项是放在VP后作宾语。
(本文为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梅州客家方言研究”[06JDXM008]。)
注 释:
[1]黄伯荣.汉语方言语法类编[M].青岛:青岛出版社,1996:681.
[2]蒋绍愚,曹广顺.近代汉语语法史研究综述[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418.
[3]施其生.闽南方言的比较句[R].广东省中国语言学会,2006-2007年学术年会论文.
参考文献:
[1]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2]黄雪贞.客家方言词汇语法特点[J].方言,1994,(4).
[3]许德楠,董浩.谈形容词带宾语的几个问题[J].语言教学与研究,1980,(3).
[4]汪敏锋.现代汉语“形+宾_名”结构研究 [D].广州:暨南大学文学院,2006.
(黄映琼 广东梅州 嘉应学院中文系 51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