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分析幸福概念、幸福价值和幸福本性中可知:幸福,就其形式、样态来说,它是主观的,是主观的心理体验;就其内容、内在本性来说,它是重大需求的满足,是存在发展的完满,因而是客观的,具有不依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客观本性。所以,幸福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物,是主观幸福与客观幸福、虚幻幸福与真实幸福的统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