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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部消息,中国在十个领域取消或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限制,加快对外开放步伐。一、取消外商投资金融领域的地域限制,外国金融机构可申请在全国任何地方设立金融机构。二、将保险业开放地从目前的上海、广州扩大到深圳、重庆、大连、天津。三、将外商投资零售商业企业试点地域扩大到全国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同时开始在京、津、沪、渝等地进行商业批发业吸引外商投资的试点。四、扩大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