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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26日,乌什县亚科瑞克乡7村4组村民赛买提·艾山从邻居处买杨树59棵,计11000元。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赛买提·艾山与同村村民买买提·麻木提、买买提·艾山和阿西木·艾山在8月27-30日盗伐杨树59棵(计30.822立方米)。调查取证后,犯罪嫌疑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林业派出所民警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