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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民族管理职官从中央到地方普遍设置,中央有典属国、大鸿胪,地方有属国、都护以及专门的负责民族事务管理的政府官员。这些部门配备有专门的官员,《汉书·百官公卿表》、《汉官六种·汉官》、《后汉书·百官志》都有大略的记载。通过对出土资料的梳理,发现文献所载内容很不全面,出土资料所见而为文献资料所遗的汉代属国职官有廥左尉、塞尉、尉史等,所遗的地方政府中的民族职官有护羌使者、主羌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