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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了能深入调查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缺失的现状,课题组选取了郑州市、周口市西华县、商水县、信阳市潢川县等地域展开调研。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缺失大体可归结为学业缺失、心理健康缺失、社会教育缺失等特征。事实上,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缺失关系到教育机会的平等和社会公平性,本文现作一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河南省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缺失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1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一般招标项目“河南省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缺失现状、归因及干预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1B933]阶段性成果;河南省教育厅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河南省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权利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2A630121]阶段性成果。
随着我国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和第二代流动人口的出现,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也日渐凸现。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07年7月统计,河南省外出务工农民男女总数达到了10022071万人,这就导致了在全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13276229万名儿童中出现了2018118万名农民工子女,占义务教育阶段儿童总数的1520%,其中小学阶段农民工子女有1278124万人,占小学阶段的1440%,初中阶段的农民工子女有739994万人,占初中阶段的1608%;全省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有2885万所,其中小学为2519万所,初中为3660所;在寄宿制学校上学的农民工子女有593004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总数的2938%,其中小学阶段的人数为132624万,占相应阶段总人数的1038%,初中阶段的人数为46038万,占相应阶段总人数的6221%。
为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河南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免收借读费等相关政策措施,使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但是对这一问题并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全社会都应以长期的、全局的战略眼光关注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利问题。
一、河南省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缺失的特征分析
为了能深入调查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缺失现状,课题组选取了郑州市、周口市西华县、商水县、信阳市潢川县等地域展开调研。发放问卷3000份,回收有效问卷2788份,有效率为93%。经过笔者的调查,河南省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缺失可归结为三个特征:
1学业缺失
一方面,打工父母对子女总体期望值不高。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民工潜意识中认为农村孩子学业有成的不多,将子女的学业定位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上,将孩子将来定位在外出打工上。另一方面,监护人与农民工子女思想观念差异较大,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因此,农村农民工子女学业成绩普遍较差。
2心理健康缺失
心理健康问题是农民工子女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表现为隐性状态。农民工子女自幼离开父母缺乏亲情,逐渐养成孤僻冷淡的性格特征。遇事呈现逆反躁动、自卑消极的心理特征,难以与人相处,对批评的话语容易产生敌意或逆反心理。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80%的农村农民工子女存在或轻或重的心理障碍。农村农民工子女在学习、生活两方面都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由于父母不在身边,从他们缺少关爱的眼神里很难找到这个年龄段孩子们应有的那种天真与活泼,总的来说,亲情缺失、家庭教育缺失、安全感缺失、社会环境复杂是造成农村农民工子女心理障碍的主要因素。
3社会教育缺失
社会道德行为的发展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所谓社会道德行为具体是指个体为适应社会的要求,在与社会的交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学习与内化社会文化而胜任社会所期待担当的角色,并相应地发展自己的个性的过程。调查显示,虽然有部分农民工子女能很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但在几乎完全靠自律的环境中,更多的农民工子女变得疏懒、懈怠,违纪行为开始发生,思想道德开始滑坡。农村农民工子女的日常行为明显比其他儿童表现差。调研显示,农民工子女的操行得分为“优”的比例明显低于其他儿童,而等级为“差”的比例又明显高于其他儿童。另外,农民工子女在问题行为方面比其他儿童更明显。这一行为特点在不少农民工子女身上均有所表现,不关心集体,不关心他人,只关心自己,集体观念淡薄,缺乏同情心。对农民工子女行为进一步调查显示:农民工子女与非农民工子女在学习态度、交往行为、积极参与、坚持独立等方面呈现出显著性差异。这表明农民工子女与非农民工子女相比,交往困难,独立性差,不能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也就是说农民工子女在社交技能发展水平方面比非农民工子女要差。这说明父母外出对儿童的社交行为和技能的负面影响较大。
二、河南省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缺失的原因分析
1家庭方面
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教育角色的淡出是导致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直接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子女家庭走向呈流动性。本研究调查显示:在某城市暂住两年左右的占689%,家庭走向的流动性严重影响着孩子受教育的环境。农民工流入城市大多数从事的是个体、商业帮工等特定的职业,这决定了他们的年收入无固定性。多则几万元,少则1000元不到。经济收入不高直接导致孩子进入优质学校接受良好教育的希望渺茫。在调查中发现,家长的学历、文化层次普遍较低,多为初中小学学历,孩子的家庭教育十分缺乏。另外,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的居住方式主要为租赁,其用房常常比较简陋且具有多功能性,制约了孩子受教育的状况。
上述特点必然造成农民工子女身心发展不利的家庭背景。这样的家庭教育环境导致学生生活范围狭窄,视野闭塞;父母教育观念落后,对子女期望不高,自身榜样不佳,行为习惯差,在时间、精力和经济条件等方面均顾不上。它制约着农民工子女能充分享受到应有的保健、卫生、关爱、教育等权利。
2学校方面
农民工子女的就学方式有五种,即进入流入城市的公立中小学,进入流入城市的民办学校,进入流动人口自己办的民工子弟学校(简易学校),进入城市政府为农民工子女办的专门学校,返回家乡学校。我国教育制度设计及其运作过程中存在的缺陷,特别是以升学为主要目标的普通教育模式,难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入学积极性及办学主体广泛接纳各类人群的主动性,这其中特别包括对农民工子女的排斥性。一般情况下,质量稍上乘一点的学校的门是不向农民工子女打开的,即使你有钱,它也会以“名额已满”作为理由加以拒绝。普通公办学校也不执行借读费收取规定,往往以高额的借读费、赞助费抬高了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门槛,因此,农民工子女要么花钱进公办,要么不花钱进民工自己办的学校。这是明显的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
3社会方面
社会中的负面影响不利于农民工子女的成长。在本次调研进行的过程中,访谈对象不约而同地都提到了“网吧问题”,并且表现出对网吧的“深恶痛绝”。尽管我国政府明文规定在学校周围200米以内不得有营业性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并且禁止低龄儿童长时间上网,但是,这一规定并没有被很好地贯彻落实,这表现出有关管理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欠缺。调查发现,农民工子女上网成瘾,恰恰是其不良行为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们希望从宏观上提出建立科学的教育保障制度体系;建立以人为本的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使得教育政策与社会政策配套;建立兼顾公平和效率的教育券制度使得教育政策与经济政策相接轨;进行面向现实的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富有弹性的人口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受教育权利救济机制和程序法保障机制;它对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将起到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营造法律、政策、制度保障的良好环境。从中观或微观层面,创新学校管理;优化家教环境;提高农民工子女自尊、自爱、自强意识。立足现实,呼唤平等,使得农民工子女和城市儿童少年一样,拥有平等的入学机会,不受歧视地、无条件地获得平等的入学机会;获得平等的受教育过程,不受歧视地获得同样的教育待遇;收获平等的教育结果,有平等的机会来实现学业的成功。
参考文献:
[1]郭元祥.对教育公平问题的理论思考[J].教育研究,2000(3).
[2]钱志亮.关于教育公平问题的探索[J].中国教育学刊,2001(1).
关键词:河南省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缺失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1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一般招标项目“河南省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缺失现状、归因及干预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1B933]阶段性成果;河南省教育厅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河南省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权利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2A630121]阶段性成果。
随着我国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和第二代流动人口的出现,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也日渐凸现。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07年7月统计,河南省外出务工农民男女总数达到了10022071万人,这就导致了在全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13276229万名儿童中出现了2018118万名农民工子女,占义务教育阶段儿童总数的1520%,其中小学阶段农民工子女有1278124万人,占小学阶段的1440%,初中阶段的农民工子女有739994万人,占初中阶段的1608%;全省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有2885万所,其中小学为2519万所,初中为3660所;在寄宿制学校上学的农民工子女有593004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总数的2938%,其中小学阶段的人数为132624万,占相应阶段总人数的1038%,初中阶段的人数为46038万,占相应阶段总人数的6221%。
为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河南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免收借读费等相关政策措施,使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但是对这一问题并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全社会都应以长期的、全局的战略眼光关注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利问题。
一、河南省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缺失的特征分析
为了能深入调查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缺失现状,课题组选取了郑州市、周口市西华县、商水县、信阳市潢川县等地域展开调研。发放问卷3000份,回收有效问卷2788份,有效率为93%。经过笔者的调查,河南省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缺失可归结为三个特征:
1学业缺失
一方面,打工父母对子女总体期望值不高。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民工潜意识中认为农村孩子学业有成的不多,将子女的学业定位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上,将孩子将来定位在外出打工上。另一方面,监护人与农民工子女思想观念差异较大,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因此,农村农民工子女学业成绩普遍较差。
2心理健康缺失
心理健康问题是农民工子女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表现为隐性状态。农民工子女自幼离开父母缺乏亲情,逐渐养成孤僻冷淡的性格特征。遇事呈现逆反躁动、自卑消极的心理特征,难以与人相处,对批评的话语容易产生敌意或逆反心理。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80%的农村农民工子女存在或轻或重的心理障碍。农村农民工子女在学习、生活两方面都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由于父母不在身边,从他们缺少关爱的眼神里很难找到这个年龄段孩子们应有的那种天真与活泼,总的来说,亲情缺失、家庭教育缺失、安全感缺失、社会环境复杂是造成农村农民工子女心理障碍的主要因素。
3社会教育缺失
社会道德行为的发展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所谓社会道德行为具体是指个体为适应社会的要求,在与社会的交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学习与内化社会文化而胜任社会所期待担当的角色,并相应地发展自己的个性的过程。调查显示,虽然有部分农民工子女能很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但在几乎完全靠自律的环境中,更多的农民工子女变得疏懒、懈怠,违纪行为开始发生,思想道德开始滑坡。农村农民工子女的日常行为明显比其他儿童表现差。调研显示,农民工子女的操行得分为“优”的比例明显低于其他儿童,而等级为“差”的比例又明显高于其他儿童。另外,农民工子女在问题行为方面比其他儿童更明显。这一行为特点在不少农民工子女身上均有所表现,不关心集体,不关心他人,只关心自己,集体观念淡薄,缺乏同情心。对农民工子女行为进一步调查显示:农民工子女与非农民工子女在学习态度、交往行为、积极参与、坚持独立等方面呈现出显著性差异。这表明农民工子女与非农民工子女相比,交往困难,独立性差,不能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也就是说农民工子女在社交技能发展水平方面比非农民工子女要差。这说明父母外出对儿童的社交行为和技能的负面影响较大。
二、河南省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缺失的原因分析
1家庭方面
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教育角色的淡出是导致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直接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子女家庭走向呈流动性。本研究调查显示:在某城市暂住两年左右的占689%,家庭走向的流动性严重影响着孩子受教育的环境。农民工流入城市大多数从事的是个体、商业帮工等特定的职业,这决定了他们的年收入无固定性。多则几万元,少则1000元不到。经济收入不高直接导致孩子进入优质学校接受良好教育的希望渺茫。在调查中发现,家长的学历、文化层次普遍较低,多为初中小学学历,孩子的家庭教育十分缺乏。另外,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的居住方式主要为租赁,其用房常常比较简陋且具有多功能性,制约了孩子受教育的状况。
上述特点必然造成农民工子女身心发展不利的家庭背景。这样的家庭教育环境导致学生生活范围狭窄,视野闭塞;父母教育观念落后,对子女期望不高,自身榜样不佳,行为习惯差,在时间、精力和经济条件等方面均顾不上。它制约着农民工子女能充分享受到应有的保健、卫生、关爱、教育等权利。
2学校方面
农民工子女的就学方式有五种,即进入流入城市的公立中小学,进入流入城市的民办学校,进入流动人口自己办的民工子弟学校(简易学校),进入城市政府为农民工子女办的专门学校,返回家乡学校。我国教育制度设计及其运作过程中存在的缺陷,特别是以升学为主要目标的普通教育模式,难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入学积极性及办学主体广泛接纳各类人群的主动性,这其中特别包括对农民工子女的排斥性。一般情况下,质量稍上乘一点的学校的门是不向农民工子女打开的,即使你有钱,它也会以“名额已满”作为理由加以拒绝。普通公办学校也不执行借读费收取规定,往往以高额的借读费、赞助费抬高了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门槛,因此,农民工子女要么花钱进公办,要么不花钱进民工自己办的学校。这是明显的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
3社会方面
社会中的负面影响不利于农民工子女的成长。在本次调研进行的过程中,访谈对象不约而同地都提到了“网吧问题”,并且表现出对网吧的“深恶痛绝”。尽管我国政府明文规定在学校周围200米以内不得有营业性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并且禁止低龄儿童长时间上网,但是,这一规定并没有被很好地贯彻落实,这表现出有关管理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欠缺。调查发现,农民工子女上网成瘾,恰恰是其不良行为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们希望从宏观上提出建立科学的教育保障制度体系;建立以人为本的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使得教育政策与社会政策配套;建立兼顾公平和效率的教育券制度使得教育政策与经济政策相接轨;进行面向现实的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富有弹性的人口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受教育权利救济机制和程序法保障机制;它对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将起到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营造法律、政策、制度保障的良好环境。从中观或微观层面,创新学校管理;优化家教环境;提高农民工子女自尊、自爱、自强意识。立足现实,呼唤平等,使得农民工子女和城市儿童少年一样,拥有平等的入学机会,不受歧视地、无条件地获得平等的入学机会;获得平等的受教育过程,不受歧视地获得同样的教育待遇;收获平等的教育结果,有平等的机会来实现学业的成功。
参考文献:
[1]郭元祥.对教育公平问题的理论思考[J].教育研究,2000(3).
[2]钱志亮.关于教育公平问题的探索[J].中国教育学刊,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