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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信息化时代的显著特征。网络环境以其便捷性、互动性等优点极大地促成了网络监督的勃兴。而另一方面,网络环境中存在的信息虚假、缺乏理性引导等问题也制约着网络监督的良性发展,进一步优化网络监督环境,是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积极效应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 网络监督;优势;环境;优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信息化的社会的网络作为传播信息的一个重要媒体,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网络监督是社会监督在网络虚拟空间的延伸和表现,具有开放、公正、隐蔽、迅捷等优势,为群众利益诉求、意见反映等民意表达提供了便利。然而,目前的网络监督环境还存在许多需要突出的问题,可能会制约网络监督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在清楚了解我国网络监督现状的前提下深入探索优化网络监督环境的途径,拓展网络功能,使之朝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方向发展。
1 网络监督的优势
1.1 监督主体多元化,影响范围广
长期以来,由于缺少信息传播渠道,信息传播手段落后,广大民众无法对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而网络监督作为一种新的监督方式,具有网民的众多性、网络的便捷性和上网的自由性等特点,其监督主体遍布社会各阶层,各种不同声音和不同意见不断以新的快捷方式表达,为政府信息公开打开了一条新通道。网络监督有助于政府更加充分、更加全面地了解社会各阶层的民意和生活现状,从而促使政府的工作更加合理、更加科学的开展。相对于传统监督而言,网络监督程序少、成本低、反馈更快,大大减少了许多繁冗复杂的环节,上传下达的时间减少,中间过程被人为因素干扰的几率也降低很多,监督成本进一步降低,监督效果也会更加明显。而信息在网网络空间内容易高度聚焦,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和舆论攻势,进而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从而达到网络举报的目的。
1.2 信息更新反馈快,互动效果好
只要是信息有足够的吸引力,它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内就能得到广大网友最快速度的关注和评论,促进舆论的生成和发展,其时效性远远高于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网络传播效率高、信息更新速度快,网民通过网络把有关政府官员的腐败信息在网上进行揭露,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形成巨大的声讨之声,对当事人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和舆论攻势,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事件的最新动态也可以在网上实时关注。互动性是网络区别于电话、信函的最大特点。互动性拉近了媒体与受众情感与心理上的距离,人们称之为信息的零距离传播。通过网络平台,政府可以及时公布政府的工作进程,听取公众的意见,公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全过程“处理透明化”,双方的沟通与交流促进了官民良好互动,网民对网络监督的积极参与也进一步提高了其影响力,使得各种热点问题得到更快的解决。
1.3 匿名监督,安全性增强
中国传统的舆论监督,本质上还是一种行政领导监督,具有较明显的受组织控制的色彩。而网络监督因为有匿名性这一独特优势,可以突破分级管理的限制,不管是政府高官,还是普通公民,人人都可以成为监督的对象。在网络空间里,人们的行为活动过程展现为一种隐匿的存在形态,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自由而更加便捷地发表意见,并且不容易被别人发现身份,避免了被监督者的打击报复。网络的这种隐蔽性一方面可以极大地保护监督者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也可以进一步激发网民监督的主动性,网络监督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公民自觉监督,贯穿的是媒体、民众与政府的平等对话精神,它实现了监督方式的关键性转变。
2 目前网络监督环境存在的问题
2.1 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准确性和稳定性低
网络时代信息生产主体具有广泛化和多元化的特点,现代社会的信息量也随之急剧增长,网络信息传播的实时性和广泛覆盖性会促使信息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和广度传播,这既可以使正面积极的信息得到更快地普及,同时也可能会使许多虚假信息,尤其是对于敏感的腐败类信息易造成更广泛的不良影响。虚假信息一旦在社会上引起共鸣,即便是谣言也会很快被网民认为是合法的,不仅损害了谣言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更破坏了社会舆论环境的安定纯洁。此外,网络信息的稳定性和持久性也同样缺乏保证。美国传播学家认为,人們倾向于接触、理解、记忆与自己既有认知、立场相吻合的信息。因此,吸引尽可能多的民众的关注,是舆论形成的重要条件之一。网络事件的出现会受到多种主观因素的影响。网络作为一种实时信息传播媒体,它具有巨大的信息容量,这些信息也随时处于不断更新变化之中。在对具体事件的关注上,网络舆论还缺乏持久性。当新的热点事件出现时,民众的注意力又迅速转移到别处,原来的热点问题迅速逃离人们的视野内。这种“一阵风”现象,造成了网络舆论监督过程的不稳定性。
2.2 网络环境的随意性降低了监督的可靠性
目前,我国的网络监督尚不成熟,网络监督的主体合法性不明确、监督手段缺乏,甚至有时是受到了限制,使得网络监督信息不可避免地会带有局部性和片面性,网络环境的随意性也容易造成因为网络滥用而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的诉讼事件。在环境规范方面,有关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法规建设步伐还不能与互联网的发展速度相协调。目前网络事件的受理、查处和反馈,仍然缺乏程序、期限或其他方面的规范,网络监督尚不能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这也正成为制约其作用有效发挥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甚至有些单位或个人为了追求网络上的经济利益。在网络环境下打政策与法律的“擦边球”,把个别现象统统归于普遍现象,在进行监督反馈和舆论引导时容易预设立场,叙述事件不客观,偏离了真实性的轨道,丢弃了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使得网络监督的公信力大大降低。
2.3 误用网络的影响力阻碍司法公正
网民是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网络舆论监督的效果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网民的素质。我国网民人数众多,但个体素质良莠不齐,有很多网民目前仍然缺乏思想教育和普法教育,所以在网络监督过程中,监督主体的交流会存在目的性不强、主题分散、导向不明等特点,言论难以得到相应的整合,也就难以形成系统直观的主要观点,而一旦监督事件在一定条件下引起了共鸣,监督舆论又易演变成“集群行为”,情绪化色彩浓厚。此时,民众的感性思维往往在第一时间占据了舆论主流,普通大众的主观情绪将会对事件的处理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网络舆论情绪化虽然有时能够在短时间内对监督事件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推动事件的解决,但也有可能由于其监督的自发性形成所谓的“道德审判团”,用主观道德的批判凌驾于法律底线之上,从而影响司法公正,甚至导致“网络暴力”、现实暴力事件,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影响。 3 优化网络监督环境的思路探索
3.1 对网络监督信息严格把关,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加强网络信息管理,首先要在技术层面上采用互联网先进技术对网络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如内容选择平台、信息过滤软件、“防火墙”等,通过这些技术来对信息源头把关,可以有效防止负向信息资源进入网民的视野,而目前先进的网络扫描和搜索技术也对加强网络信息的监听和管理有很大帮助,可以很大程度上保证重要信息的安全,进一步提高监督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其次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传播不良信息,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完善对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的工作机制和应对处理机制,政府自身也要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在政府与群众的良好互动中真正营造一个绿色、安全的网络监督环境。
3.2 加強网络监督法制规范,提高监督主体的自觉自律意识
网络媒体的普及和发展,使网络信息的控制难度也不断增大,只有通过加强网络法制建设,保障网民在网络空间内的合法权利,才能使监督主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网络行为,促进网络监督的健康有序开展。首先是要完善网络监督的相关法律条文,对网络监督的形式与内容、权利与保障等各个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区分知情权与隐私权、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的界限,并要对利用网络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采取相关手段进行警告和惩处。其次是加强对监督主体的保护措施。通过出台监督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完善监督者保护措施,保障监督者、跟帖者的人身安全。真正为监督主体提供了一个安全有效的监督环境,让他们可以放心、安心地进行网络监督,提高监督者的主动性,并使其在自觉自律中提高监督质量。
3.3 完善监督网络服务,加强主流引导
胡锦涛同志曾提出:“要把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放在突出位置。”只有认真地了解和研究网络舆情,深入了解民心所向,才能通过顺应民意化解公共危机,树立政府的公信力。政府首先要疏通沟通渠道,通过开通部门网站、博客等形式,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使网民能通过各种途径了解政府信息,通过积极建构电子政务系统,及时发布官方信息,对社会敏感话题和公众疑惑甚至一些谣言进行澄清和解释,即时接受舆论监督,防止暗箱操作。这样,公众具有了更多的知情权,也就减少了网民在网络上的猜疑和议论。网络信息公开机制和主流网站的建设引导可以让群众走上规范的网络监督之路,真正提高网络监督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时伟,规范网络反腐,创新倡廉渠道[M].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1.4.
[2]李骏,论我国新媒体舆论监督的兴起与改进措施[M].浙江树人大学报,2011(7).
[3]毕研韬,解放媒体复兴中华[J].青年记者,2008(6).
[4]冯治、刘磊,网络反腐:问题与对策[M].唯实,2011(8).
[5]刘宏军,浅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优化[M].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8(3).
关键词: 网络监督;优势;环境;优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信息化的社会的网络作为传播信息的一个重要媒体,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网络监督是社会监督在网络虚拟空间的延伸和表现,具有开放、公正、隐蔽、迅捷等优势,为群众利益诉求、意见反映等民意表达提供了便利。然而,目前的网络监督环境还存在许多需要突出的问题,可能会制约网络监督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在清楚了解我国网络监督现状的前提下深入探索优化网络监督环境的途径,拓展网络功能,使之朝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方向发展。
1 网络监督的优势
1.1 监督主体多元化,影响范围广
长期以来,由于缺少信息传播渠道,信息传播手段落后,广大民众无法对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而网络监督作为一种新的监督方式,具有网民的众多性、网络的便捷性和上网的自由性等特点,其监督主体遍布社会各阶层,各种不同声音和不同意见不断以新的快捷方式表达,为政府信息公开打开了一条新通道。网络监督有助于政府更加充分、更加全面地了解社会各阶层的民意和生活现状,从而促使政府的工作更加合理、更加科学的开展。相对于传统监督而言,网络监督程序少、成本低、反馈更快,大大减少了许多繁冗复杂的环节,上传下达的时间减少,中间过程被人为因素干扰的几率也降低很多,监督成本进一步降低,监督效果也会更加明显。而信息在网网络空间内容易高度聚焦,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和舆论攻势,进而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从而达到网络举报的目的。
1.2 信息更新反馈快,互动效果好
只要是信息有足够的吸引力,它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内就能得到广大网友最快速度的关注和评论,促进舆论的生成和发展,其时效性远远高于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网络传播效率高、信息更新速度快,网民通过网络把有关政府官员的腐败信息在网上进行揭露,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形成巨大的声讨之声,对当事人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和舆论攻势,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事件的最新动态也可以在网上实时关注。互动性是网络区别于电话、信函的最大特点。互动性拉近了媒体与受众情感与心理上的距离,人们称之为信息的零距离传播。通过网络平台,政府可以及时公布政府的工作进程,听取公众的意见,公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全过程“处理透明化”,双方的沟通与交流促进了官民良好互动,网民对网络监督的积极参与也进一步提高了其影响力,使得各种热点问题得到更快的解决。
1.3 匿名监督,安全性增强
中国传统的舆论监督,本质上还是一种行政领导监督,具有较明显的受组织控制的色彩。而网络监督因为有匿名性这一独特优势,可以突破分级管理的限制,不管是政府高官,还是普通公民,人人都可以成为监督的对象。在网络空间里,人们的行为活动过程展现为一种隐匿的存在形态,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自由而更加便捷地发表意见,并且不容易被别人发现身份,避免了被监督者的打击报复。网络的这种隐蔽性一方面可以极大地保护监督者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也可以进一步激发网民监督的主动性,网络监督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公民自觉监督,贯穿的是媒体、民众与政府的平等对话精神,它实现了监督方式的关键性转变。
2 目前网络监督环境存在的问题
2.1 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准确性和稳定性低
网络时代信息生产主体具有广泛化和多元化的特点,现代社会的信息量也随之急剧增长,网络信息传播的实时性和广泛覆盖性会促使信息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和广度传播,这既可以使正面积极的信息得到更快地普及,同时也可能会使许多虚假信息,尤其是对于敏感的腐败类信息易造成更广泛的不良影响。虚假信息一旦在社会上引起共鸣,即便是谣言也会很快被网民认为是合法的,不仅损害了谣言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更破坏了社会舆论环境的安定纯洁。此外,网络信息的稳定性和持久性也同样缺乏保证。美国传播学家认为,人們倾向于接触、理解、记忆与自己既有认知、立场相吻合的信息。因此,吸引尽可能多的民众的关注,是舆论形成的重要条件之一。网络事件的出现会受到多种主观因素的影响。网络作为一种实时信息传播媒体,它具有巨大的信息容量,这些信息也随时处于不断更新变化之中。在对具体事件的关注上,网络舆论还缺乏持久性。当新的热点事件出现时,民众的注意力又迅速转移到别处,原来的热点问题迅速逃离人们的视野内。这种“一阵风”现象,造成了网络舆论监督过程的不稳定性。
2.2 网络环境的随意性降低了监督的可靠性
目前,我国的网络监督尚不成熟,网络监督的主体合法性不明确、监督手段缺乏,甚至有时是受到了限制,使得网络监督信息不可避免地会带有局部性和片面性,网络环境的随意性也容易造成因为网络滥用而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的诉讼事件。在环境规范方面,有关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法规建设步伐还不能与互联网的发展速度相协调。目前网络事件的受理、查处和反馈,仍然缺乏程序、期限或其他方面的规范,网络监督尚不能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这也正成为制约其作用有效发挥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甚至有些单位或个人为了追求网络上的经济利益。在网络环境下打政策与法律的“擦边球”,把个别现象统统归于普遍现象,在进行监督反馈和舆论引导时容易预设立场,叙述事件不客观,偏离了真实性的轨道,丢弃了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使得网络监督的公信力大大降低。
2.3 误用网络的影响力阻碍司法公正
网民是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网络舆论监督的效果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网民的素质。我国网民人数众多,但个体素质良莠不齐,有很多网民目前仍然缺乏思想教育和普法教育,所以在网络监督过程中,监督主体的交流会存在目的性不强、主题分散、导向不明等特点,言论难以得到相应的整合,也就难以形成系统直观的主要观点,而一旦监督事件在一定条件下引起了共鸣,监督舆论又易演变成“集群行为”,情绪化色彩浓厚。此时,民众的感性思维往往在第一时间占据了舆论主流,普通大众的主观情绪将会对事件的处理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网络舆论情绪化虽然有时能够在短时间内对监督事件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推动事件的解决,但也有可能由于其监督的自发性形成所谓的“道德审判团”,用主观道德的批判凌驾于法律底线之上,从而影响司法公正,甚至导致“网络暴力”、现实暴力事件,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影响。 3 优化网络监督环境的思路探索
3.1 对网络监督信息严格把关,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加强网络信息管理,首先要在技术层面上采用互联网先进技术对网络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如内容选择平台、信息过滤软件、“防火墙”等,通过这些技术来对信息源头把关,可以有效防止负向信息资源进入网民的视野,而目前先进的网络扫描和搜索技术也对加强网络信息的监听和管理有很大帮助,可以很大程度上保证重要信息的安全,进一步提高监督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其次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传播不良信息,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完善对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的工作机制和应对处理机制,政府自身也要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在政府与群众的良好互动中真正营造一个绿色、安全的网络监督环境。
3.2 加強网络监督法制规范,提高监督主体的自觉自律意识
网络媒体的普及和发展,使网络信息的控制难度也不断增大,只有通过加强网络法制建设,保障网民在网络空间内的合法权利,才能使监督主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网络行为,促进网络监督的健康有序开展。首先是要完善网络监督的相关法律条文,对网络监督的形式与内容、权利与保障等各个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区分知情权与隐私权、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的界限,并要对利用网络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采取相关手段进行警告和惩处。其次是加强对监督主体的保护措施。通过出台监督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完善监督者保护措施,保障监督者、跟帖者的人身安全。真正为监督主体提供了一个安全有效的监督环境,让他们可以放心、安心地进行网络监督,提高监督者的主动性,并使其在自觉自律中提高监督质量。
3.3 完善监督网络服务,加强主流引导
胡锦涛同志曾提出:“要把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放在突出位置。”只有认真地了解和研究网络舆情,深入了解民心所向,才能通过顺应民意化解公共危机,树立政府的公信力。政府首先要疏通沟通渠道,通过开通部门网站、博客等形式,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使网民能通过各种途径了解政府信息,通过积极建构电子政务系统,及时发布官方信息,对社会敏感话题和公众疑惑甚至一些谣言进行澄清和解释,即时接受舆论监督,防止暗箱操作。这样,公众具有了更多的知情权,也就减少了网民在网络上的猜疑和议论。网络信息公开机制和主流网站的建设引导可以让群众走上规范的网络监督之路,真正提高网络监督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时伟,规范网络反腐,创新倡廉渠道[M].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1.4.
[2]李骏,论我国新媒体舆论监督的兴起与改进措施[M].浙江树人大学报,2011(7).
[3]毕研韬,解放媒体复兴中华[J].青年记者,2008(6).
[4]冯治、刘磊,网络反腐:问题与对策[M].唯实,2011(8).
[5]刘宏军,浅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优化[M].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