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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二战后越南华人政策的演变过程中,中越关系、越南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以及越南民族主义等因素始终支配或影响着不同时期越南华人政策的制定,但随着中越关系的正常化和越南华人本地化进程的完成,越南国内经济发展战略成为目前及未来决定政府华人政策导向的首要因素。
[关键词]越南,华人政策,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457—6241(2007)09—0077—05
作为历史上华人主要的移居国之一,越南的华人政策在二战后经历了复杂的演变过程。综合越南的历史发展、中越关系的变迁等因素来考量,以1975年和1991年为分界点,可将其大体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其中,每一阶段华人政策的制定与调整都有特定背景和具体动因,学者们对此也进行过不同程度的探讨,笔者无意再作重复。本文拟从宏观视角出发,探析贯穿于各个历史时期、支配或影响华人政策的若干关键因素,具体来讲,即中越关系的变迁、战后越南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换以及战后越南民族主义的发展与华人政策之间的内在联系。
一、战后越南华人政策演变历程
战后至1975年,越南历史以日内瓦会议为界分为法国殖民统治和南北分裂两个时期。在前一阶段,越南存在法国殖民政府和越南民主共和国两个政权,殖民当局对华侨推行利用盘剥和歧视限制的双重政策;越共政府虽然非常重视华人问题,但由于自身处境困难,只能给予“道义上、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1954年以后,两个意识形态迥异的政权相互对峙,北方和南方的华侨经历了不同的历史发展过程。1955年,中共和越共曾就华侨问题达成了原则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承认华侨与越南人民享有同样的权利,说服华侨并按照自愿原则逐步转为越南国籍;华侨文化风俗习惯应受到尊重等。北方政权延续前期“一视同仁”政策,基本上执行了中越关于华侨问题的协议,但196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推行“越南化”政策;南越政权则于1950年代后期三次修改国籍法,放弃血统主义而采取出生地主义,对华侨实行强制入籍归化政策;1956年颁布禁止华侨经营11种行业的第五十三号谕令,从经济上进一步排挤华侨。实际上,南北双方在华侨问题上表现出一定的共性,其政策都以解决华侨国籍问题为中心,在不同程度上对华侨先后推行强迫同化措施。
1975年统一后到1991年,越南的华人政策以1986年革新开放为界分为排斥打击和初步调整两个阶段。前一阶段的发展变化,又表现为两个短暂的时期:1980年代初之前,越南当局完全背离中越两党关于华侨问题的1955年协议,从政治、经济、文化乃至生存方面都采取了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排华措施。在北方,以强制手段驱赶华侨,输出难民,并对党、政、军部门的华人实施大清洗;在南方,把许多从事私营工商业的华人作为社会主义改造和打击的对象。此外,越南政府还取消了华人社团和报刊,关闭华人学校。进入20世纪80年代,越南开始探索尝试改革之路,其华人政策虽因中越关系的非正常状态而尚未有根本改变,但在经济发展需要的驱动下,亦相应的有所松动。对于华人,越南政府一方面仍将“瓦解有活力的华人社会、破坏给华人提供商业优势的地方经济关系”作为工作立足点之一,另一方面也开始“制定有利于继续调动华人资金的财政条例和税收制度”。但时隔不久,政策上又出现倒退,华人市场重新受到严厉地监督、干涉和控制,致使华人经济在短暂的活跃后又消沉下去。
之后,经济的进一步恶化又促使越南政府继续调整改革的步伐。1986年,越共“六大”启动革新开放。革新探索的经验教训使越南当局重新认识到华人经济的重要性,加之急于打破在国际上的孤立局面,实现中越关系正常化,也不得不在华人政策上有所考虑。从1986年开始,越共批准恢复一批关于华人人口、风俗习惯、社会组织及文化传统等方面的研究项目。接着,越南政府在理论上进一步确认华人的越南公民身份,并着手改善其政治地位;允许华人领取牌照经营各种工商业;“解禁”华文教育,准许华人社团恢复活动等。作为一种策略性变化,这一阶段的调整集中在对以往错误政策的纠正上,且官方对华人力量的恢复又时时感到不安,因此,调整幅度被严格限制在当局所能掌控的范围之内。
1991年以后,随着革新开放事业的继续推进和中越关系的正常化,越南华人政策进入务实与包容阶段。越南政府在舆论宣传上进一步肯定华侨华人在越南的历史地位和现实作用;恢复华人应有的待遇,保障华人的政治权利,为华人营造较为宽松的政治环境;华人问题被纳入越南民族问题的范畴来处理,政府强调华人是多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主张把华人团结在越南各民族共同体中,实现各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官方重视华人在资金、技术、管理经验以及商业网络方面的潜力和优势的同时,还鼓励海外越侨中的华人“回来投资、引进机器设备”,与国内华人“同心协力把越南建设好”。虽然现阶段的政策在政治与意识形态领域、华人文化教育和社团方面仍然有所保留,但整体上,越南华人的政治经济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社会地位不断提升,政治认同也在迅速转变,作为少数民族之一的华人正在逐步融入越南主体社会。
二、影响因素
(一)中越关系的变迁
历史上,中国国内的政治变局往往会造成海外华人社会政治的分合,中国与移居国的关系也同样牵动着当地华人的命运。二战后,中越关系经历了从友好到对峙再到正常化的发展过程,两国之间每次大的变动都会在越南的华人政策上有所反映,可以说,越南华人政策是中越关系的晴雨表。而且相对于东南亚其他国家,中越关系对越南华人政策的影响更为明显。
二战后到1991年中越关系正常化之前,越南华人尤其是北方华人的处境与中越关系息息相关,两党两国的政治关系直接影响越共政权华人政策的制定。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中越关系处于“同志加兄弟”的“黄金时期”。1950年元月中越建交之后,中国不仅成为最早承认越南民主共和国并与之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也是印度支那地区和平恢复前唯一与越南发展贸易关系的国家。同时,由于面临着恢复与发展经济的艰巨任务,越共政府将华侨华人问题视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对华侨入籍问题,完全听其自愿,一并给予所有华人与越南人同等的权利。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苏联插手印支问题,越南逐步向苏联靠拢,而当时中苏矛盾激化,中越关系也因此呈现出较为复杂的状况。与此同时,两国两党关系中的民族、国家利益因素开始上升。随着中越关系出现的微妙变化,越南对华侨入籍问题,加大强制力度,并限制未入籍华侨的政治权利。但这一时期,由于北越正处于抗美救国战争的艰苦阶段,仍然依赖中国政府的物质支援,因而与中国关系的主流还是 友好的,没有采取露骨的排华运动。
1975年越南统一以后,随着国际关系的演变以及国内和平的恢复,中越在一些问题上的分歧不断扩大,两国关系趋向恶化。1978年,中越陷入尖锐对立的局面,之后一直到1986年,都处于较严重的对抗状态。越南的华人政策也随之急转直下,对曾经与越南人民并肩抗敌的华人开始打击迫害。
关于这一时期华人问题与中越关系之间孰因孰果的问题,有学者认为,“华人问题是中越冲突的主要根源,并直接导致了1977年以后中越关系的。迅速恶化”。但实际上,20世纪70年代末中越政治乃至军事冲突的发生,是国家关系中根本利益的冲突和地缘政治格局中安全环境的变化所致。中越关系的破裂是导致越南在国内掀起排华运动主要外部原因,而非华人问题导致了中越冲突。正如于向东教授所分析的那样,二者之间,“主要的方面是中越关系的变化影响到越南华人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导致了华人社会地位的升降起落和华人问题的尖锐化。而华人问题对中越关系的影响有限,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越共召开“六大”后,中越对抗程度逐渐减弱。在柬埔寨问题的政治解决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中越关系于1991年底实现正常化。在此前后,越南方面对华人政策的调整,虽然主要是出于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急于改善两国关系,也是原因之一。越南借华人问题作出一些姿态,向中国政府传递友好信号,并为两国关系的正常化营造良好的氛围。当然,这些政策也收到一定的效果,对“中国接受越南恢复双方关系正常化的努力”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无论怎样,进入90年代,“越南当局调整华人政策时经济方面的考虑比中越关系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1992年以来,中越关系健康稳定发展,而越南华人也逐渐认同于居住国。越南政府对华人的定位已经从“威胁国家安全”的“第五纵队”变成革新开放必须借重的民族力量之一,华人问题亦不再是中越关系中的敏感问题。这样,从二战结束到1990年代,越南华人政策与中越关系之间在经历了“直接挂钩”“欲脱还勾”的状态之后,最终“全面脱勾”,而越南国内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则成为影响华人政策的主导因素。
(二)各时期越南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换
中越关系的变迁是影响越南华人政策演变的主要外部因素,而在国内,决定华人政策趋向的则是不同时期越南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华人政策也往往成为政府实现其总目标的具体政策之一环。
在越共政权建立到1975年之前的战争环境中,越南党和国家首要任务是捍卫民族独立和实现全国统一。这一目标的实现既需要充分调动国家所有的内部资源和动力,投入到抗法、抗美救国战争中,同时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也要把握国际社会可以利用的外部资源和动力,尽可能争取外来援助。从前者来看,作为长期以来同受殖民当局压制盘剥并一贯支持甚至参与越南民族解放斗争的特殊群体,华侨社会的能量当然不可能被忽视;而从后者来看,作为社会主义阵营中的亲密友邦,新中国自成立之初就承担起支援越南抗法的责任,并在之后一直是越南的主要援助国。在这种双重需要下,越共政权非常重视华侨工作。为“鼓励华侨参加越南的抗战”,1951年的《越南劳动党纲领》赋予他们“同越南公民一样的权利和义务”,越南方面在实际工作中也确实做到“尊重华侨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保持和发展华侨的教育事业”。与当时正在遭受歧视和排斥的越南南方以及其他东南亚国家华人相比,这一阶段越南北方华侨的社会地位堪称优越。虽然1960年代中期后在中越分歧日益明显的背景下,越南政府为推进华侨的“越南化”进程采取了一些强制措施,但基于同样的原因,并未掀起大规模的排华浪潮。
1975年统一后,随着国内和平的恢复,越南党和政府的核心工作转变为整合南北方及各民族的力量,将其集中于国家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此,越南将已在北方基本完成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面移植到南方地区,同时进行国家与民族整合,以重建统一的公民意识。由于华人经、年是南方工商、外贸等领域私营经济的支柱,南方华人成为社会主义改造的首要对象;另一方面华人社会人数众多并且具有较强的自我文化认同意识,其国籍问题在统一前没有完全解决,因此华人又成为国家和民族整合的重要对象。在这一过程中,越南政府没有坚持用渐进、和解的方式来为各个族群创造民族大家庭的归属感,相反,社会主义改造偏离了经济改造的轨道,很快变成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加强民族认同的努力也为阶级斗争和严厉激进的政策所取代。这一时期的华人,在受到中越关系破裂的外部影响之外,更成为越南社会经济重建与民族整合方式失当的直接受害者。经过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浩劫,华人人口从120多万人锐减到不足100万人,约损失了30亿美元的财产,华人社会的百年基业在顷刻间化为乌有。
进入80年代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对华人经济命运的决定作用愈加明显。在革新开放政策确立之前,越南的经济政策在改革与保守之间摇摆,而华人经济受之影响也曲折地波动。新经济政策时期,越南当局陆续制定了50多个有关对私人资本放松限制的法律规定,华人小商业活动有所恢复,实力有所上升。但1982—1983年,保守派逐渐掌握政策主导权,当局担心私营企业的发展会影响“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为了“确保国家对生产流通的全面控制”,又对包括华人在内的私营企业实行严格控制,华人经济随之重新归于沉寂。
越共“六大”的召开使越南走上革新开放之路,1991年“七大”对国家发展战略进行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成为越南党和国家内外政策的核心。随着革新理论在实践中的创新发展,越南“社会主义方向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在此过程中,当局通过“对华人经济禀赋的再省视”,认识到华人是当地经济发展的一支积极、重要力量,而不是消极的阻力。因此,作为经济发展战略的一环,华人政策也渐趋务实与宽容。1987年,社会科学院胡志明社会主义研究分院组织了一项关于南方华人的研究,“其理论前提就是不再以忠诚度给华人定性,而是把其看作在以经济为中心的改革中拥有独特技能且应当受到政府关注的群体”。中越关系实现正常化后,华人政策完全从对华政策中独立出来。为了充分利用华人各种有形与无形资本,越南政府一方面再次确认“华人应被看作越南54个民族中的一员”,宣称“既充分保障华裔越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又确保实行民族平等”,另一方面以更大的幅度制定相关的新政策,吸引国内和海外越南华人投身革新开放。虽然如一些学者评估的那样,“现行政策还存在着尚未放开、对华人的公民权利仍有不少限制等重大问题”,但越南国家发展的长期战略决定了包容政策并非权宜之计,随着华人与当地社会融合程度的加深以及越南政治民主建设的进步,当局对待华人的心态会更加开放、成熟,宽容与理性的民族政策将成为华 人政策的主要取向。
由以上分析可见,战后越南党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是决定其华人政策走向的内在因素,从根本上讲,无论是战争年代的优待政策,还是国家统一初期的排斥政策,抑或革新开放后的务实包容政策,其形成及演变在很大程度上皆因工作重心的转换而起。而在整体上,1975年以后越南国内的经济发展战略对华人政策的影响日益凸显。因1986年以前的经济方略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摆荡,当党和国家的经济方略偏重于“生产关系”时,便强调公有制经济模式的确立,此时经济势力较强的华人被视为私有经济的代表,往往成为政府改造、打击的主要对象。但当“生产力”占据上风时,拥有商业才能、长袖善舞的华人又为政府所倚重,当局的华人政策就会随之松动。革新开放以来,越南的经济方略最终定位于“解放生产力”,并朝“社会主义方向市场经济”迈进,因而其华人政策也更趋稳定和宽松。
(三)战后越南民族主义的发展
民族主义是理解越南的一把钥匙,也是越南的主要政治支点。历史上,越南有过一千多年的“北属时期”,立国后,历代统治者为了寻求人民的支持,不断加强民族主义的培育,并形成了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19世纪中期以后,越南沦为法国的殖民地达80年之久,二战时,曾被日本占领。二战结束后,越南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又经过抗法、抗美两次战争,才最终赢得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民族主义在近现代越南的反侵略斗争中经受了磨砺”,而长期遭受殖民统治的民族经历在越南人的内心深处形成了难以泯灭的民族记忆,这使越南人取得民族独立后具有强烈的民族主义意识和情绪。
越南共产党正是抓住了越南社会的这一特点,将社会主义与民族主义结合起来,最终以民族主义为工具实现了政治目标。执政后,“越南共产党同样懂得利用越南的这股力量,引导人民的视线聚集于民族主义焦点上,以巩固自身的政权”。实际上,这种民族主义也确实在越南的政治统一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全国统一,民族矛盾转化为国内阶级和社会矛盾,发展已成为核心问题的情况下,这种民族主义情绪面临着新的转折。作为统治者,如能善加利用,就可以将其转化为国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但如果不能正确引导,反而被误导时,就容易走向极端,发展成为狭隘的民族利己主义,会对民族和解与统一国家的重建造成危害。不幸的是,当政者在这一问题上的严重失误使后者成为战后尤其是统一初期越南社会的主要特征。
历史上,华人与越人由于职业差别所造成的经济处境的差异使不少越南人对华人社会存在误解,“民间口头语的‘中国人’曾经是‘高利贷者’的同义词,法国殖民统治下的一些当地人也指责华人和法国人一样剥削越南人民”。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华人社会基于“巨大的经济势力和相对独立的管理结构、本质上的客居观念”而形成的独立封闭性,也让越南政府“感到疑惧”。因此,华人一直是战后越南各个民族主义政权整合的主要对象。南北分裂时期,南方吴庭艳政权对华侨推行的经济民族主义和强迫入籍归化政策,一方面在于强化越南的民族经济,另一方面在于迎合民族主义者的要求,标榜自己的民族主义姿态,借此巩固多方势力威胁下的吴氏政权。而北方的华侨华人,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也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越共的强迫同化。意识形态迥然不同的两个敌对政权,在处理华侨华人问题时却表现出某种程度的相似和一致,其根源即在于他们同有强烈的民族主义意识。随着国家统一的完成和中越关系的恶化,零星的排华行为逐步发展成为全国范围的排华浪潮,而这也正是越南社会深厚的民族主义土壤以及当政者在极端排外情绪下的错误决策所致。革新开放后,越南虽然出于各方面的需要调整华人政策,但其戒心和疑虑并未完全消除,华人在政治参与和文化教育等方面依然受到限制。例如,越南虽然确认华人为国内的少数民族之一,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的政策,近年来也比较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但在岱依、依、泰、孟等少数民族干部被吸收进中央和地方各级政权的情况下,“华人作为各方面素质相对较高的少数民族进入各级党政机构的人士还比较少,级别职位也较低,且多是非关键岗位,在越南还难以见到华裔高官”。而自从1976年华校被完全取消后,越南政府始终没有重新建立起一所专门的华校,在当局的控制下,华人社团也难以参与华文教育的组织与领导工作。因此,尽管越南政府早已承认华人为民族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但这一理论认识真正落实到实践中仍需时日。不过,现阶段及未来,随着华人本地化进程的完成,越南政策制定中的民族主义因素将会逐渐淡化。
三、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第一,由于战后中越政治关系的特殊性,越南的华人政策从一开始就与对华政策有着密切、直接的联系,并且随着中越关系的波动而起伏。直到中越关系实现正常化,才最终从中越关系的晴雨表转变为越南国内民族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二,华人政策并非完全是越南外交关系中战略攻防的棋子,其更重要的作用还在于服务不同时期越南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半个多世纪以来中越关系对华人政策的影响逐渐在弱化,而华人政策服务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在强化;第三,如果说前两者是影响战后越南华人政策演变中的变量,那么越南的民族主义则是其中的常量。无论中越关系或晴或雨、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或好或坏,民族主义情绪作为最深层的因素,始终都在对华人政策发挥作用。随着华人社会自觉融入越南主体社会,其影响也会日渐消减。
责任编辑 倪金荣
[关键词]越南,华人政策,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457—6241(2007)09—0077—05
作为历史上华人主要的移居国之一,越南的华人政策在二战后经历了复杂的演变过程。综合越南的历史发展、中越关系的变迁等因素来考量,以1975年和1991年为分界点,可将其大体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其中,每一阶段华人政策的制定与调整都有特定背景和具体动因,学者们对此也进行过不同程度的探讨,笔者无意再作重复。本文拟从宏观视角出发,探析贯穿于各个历史时期、支配或影响华人政策的若干关键因素,具体来讲,即中越关系的变迁、战后越南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换以及战后越南民族主义的发展与华人政策之间的内在联系。
一、战后越南华人政策演变历程
战后至1975年,越南历史以日内瓦会议为界分为法国殖民统治和南北分裂两个时期。在前一阶段,越南存在法国殖民政府和越南民主共和国两个政权,殖民当局对华侨推行利用盘剥和歧视限制的双重政策;越共政府虽然非常重视华人问题,但由于自身处境困难,只能给予“道义上、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1954年以后,两个意识形态迥异的政权相互对峙,北方和南方的华侨经历了不同的历史发展过程。1955年,中共和越共曾就华侨问题达成了原则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承认华侨与越南人民享有同样的权利,说服华侨并按照自愿原则逐步转为越南国籍;华侨文化风俗习惯应受到尊重等。北方政权延续前期“一视同仁”政策,基本上执行了中越关于华侨问题的协议,但196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推行“越南化”政策;南越政权则于1950年代后期三次修改国籍法,放弃血统主义而采取出生地主义,对华侨实行强制入籍归化政策;1956年颁布禁止华侨经营11种行业的第五十三号谕令,从经济上进一步排挤华侨。实际上,南北双方在华侨问题上表现出一定的共性,其政策都以解决华侨国籍问题为中心,在不同程度上对华侨先后推行强迫同化措施。
1975年统一后到1991年,越南的华人政策以1986年革新开放为界分为排斥打击和初步调整两个阶段。前一阶段的发展变化,又表现为两个短暂的时期:1980年代初之前,越南当局完全背离中越两党关于华侨问题的1955年协议,从政治、经济、文化乃至生存方面都采取了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排华措施。在北方,以强制手段驱赶华侨,输出难民,并对党、政、军部门的华人实施大清洗;在南方,把许多从事私营工商业的华人作为社会主义改造和打击的对象。此外,越南政府还取消了华人社团和报刊,关闭华人学校。进入20世纪80年代,越南开始探索尝试改革之路,其华人政策虽因中越关系的非正常状态而尚未有根本改变,但在经济发展需要的驱动下,亦相应的有所松动。对于华人,越南政府一方面仍将“瓦解有活力的华人社会、破坏给华人提供商业优势的地方经济关系”作为工作立足点之一,另一方面也开始“制定有利于继续调动华人资金的财政条例和税收制度”。但时隔不久,政策上又出现倒退,华人市场重新受到严厉地监督、干涉和控制,致使华人经济在短暂的活跃后又消沉下去。
之后,经济的进一步恶化又促使越南政府继续调整改革的步伐。1986年,越共“六大”启动革新开放。革新探索的经验教训使越南当局重新认识到华人经济的重要性,加之急于打破在国际上的孤立局面,实现中越关系正常化,也不得不在华人政策上有所考虑。从1986年开始,越共批准恢复一批关于华人人口、风俗习惯、社会组织及文化传统等方面的研究项目。接着,越南政府在理论上进一步确认华人的越南公民身份,并着手改善其政治地位;允许华人领取牌照经营各种工商业;“解禁”华文教育,准许华人社团恢复活动等。作为一种策略性变化,这一阶段的调整集中在对以往错误政策的纠正上,且官方对华人力量的恢复又时时感到不安,因此,调整幅度被严格限制在当局所能掌控的范围之内。
1991年以后,随着革新开放事业的继续推进和中越关系的正常化,越南华人政策进入务实与包容阶段。越南政府在舆论宣传上进一步肯定华侨华人在越南的历史地位和现实作用;恢复华人应有的待遇,保障华人的政治权利,为华人营造较为宽松的政治环境;华人问题被纳入越南民族问题的范畴来处理,政府强调华人是多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主张把华人团结在越南各民族共同体中,实现各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官方重视华人在资金、技术、管理经验以及商业网络方面的潜力和优势的同时,还鼓励海外越侨中的华人“回来投资、引进机器设备”,与国内华人“同心协力把越南建设好”。虽然现阶段的政策在政治与意识形态领域、华人文化教育和社团方面仍然有所保留,但整体上,越南华人的政治经济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社会地位不断提升,政治认同也在迅速转变,作为少数民族之一的华人正在逐步融入越南主体社会。
二、影响因素
(一)中越关系的变迁
历史上,中国国内的政治变局往往会造成海外华人社会政治的分合,中国与移居国的关系也同样牵动着当地华人的命运。二战后,中越关系经历了从友好到对峙再到正常化的发展过程,两国之间每次大的变动都会在越南的华人政策上有所反映,可以说,越南华人政策是中越关系的晴雨表。而且相对于东南亚其他国家,中越关系对越南华人政策的影响更为明显。
二战后到1991年中越关系正常化之前,越南华人尤其是北方华人的处境与中越关系息息相关,两党两国的政治关系直接影响越共政权华人政策的制定。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中越关系处于“同志加兄弟”的“黄金时期”。1950年元月中越建交之后,中国不仅成为最早承认越南民主共和国并与之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也是印度支那地区和平恢复前唯一与越南发展贸易关系的国家。同时,由于面临着恢复与发展经济的艰巨任务,越共政府将华侨华人问题视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对华侨入籍问题,完全听其自愿,一并给予所有华人与越南人同等的权利。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苏联插手印支问题,越南逐步向苏联靠拢,而当时中苏矛盾激化,中越关系也因此呈现出较为复杂的状况。与此同时,两国两党关系中的民族、国家利益因素开始上升。随着中越关系出现的微妙变化,越南对华侨入籍问题,加大强制力度,并限制未入籍华侨的政治权利。但这一时期,由于北越正处于抗美救国战争的艰苦阶段,仍然依赖中国政府的物质支援,因而与中国关系的主流还是 友好的,没有采取露骨的排华运动。
1975年越南统一以后,随着国际关系的演变以及国内和平的恢复,中越在一些问题上的分歧不断扩大,两国关系趋向恶化。1978年,中越陷入尖锐对立的局面,之后一直到1986年,都处于较严重的对抗状态。越南的华人政策也随之急转直下,对曾经与越南人民并肩抗敌的华人开始打击迫害。
关于这一时期华人问题与中越关系之间孰因孰果的问题,有学者认为,“华人问题是中越冲突的主要根源,并直接导致了1977年以后中越关系的。迅速恶化”。但实际上,20世纪70年代末中越政治乃至军事冲突的发生,是国家关系中根本利益的冲突和地缘政治格局中安全环境的变化所致。中越关系的破裂是导致越南在国内掀起排华运动主要外部原因,而非华人问题导致了中越冲突。正如于向东教授所分析的那样,二者之间,“主要的方面是中越关系的变化影响到越南华人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导致了华人社会地位的升降起落和华人问题的尖锐化。而华人问题对中越关系的影响有限,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越共召开“六大”后,中越对抗程度逐渐减弱。在柬埔寨问题的政治解决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中越关系于1991年底实现正常化。在此前后,越南方面对华人政策的调整,虽然主要是出于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急于改善两国关系,也是原因之一。越南借华人问题作出一些姿态,向中国政府传递友好信号,并为两国关系的正常化营造良好的氛围。当然,这些政策也收到一定的效果,对“中国接受越南恢复双方关系正常化的努力”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无论怎样,进入90年代,“越南当局调整华人政策时经济方面的考虑比中越关系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1992年以来,中越关系健康稳定发展,而越南华人也逐渐认同于居住国。越南政府对华人的定位已经从“威胁国家安全”的“第五纵队”变成革新开放必须借重的民族力量之一,华人问题亦不再是中越关系中的敏感问题。这样,从二战结束到1990年代,越南华人政策与中越关系之间在经历了“直接挂钩”“欲脱还勾”的状态之后,最终“全面脱勾”,而越南国内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则成为影响华人政策的主导因素。
(二)各时期越南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换
中越关系的变迁是影响越南华人政策演变的主要外部因素,而在国内,决定华人政策趋向的则是不同时期越南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华人政策也往往成为政府实现其总目标的具体政策之一环。
在越共政权建立到1975年之前的战争环境中,越南党和国家首要任务是捍卫民族独立和实现全国统一。这一目标的实现既需要充分调动国家所有的内部资源和动力,投入到抗法、抗美救国战争中,同时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也要把握国际社会可以利用的外部资源和动力,尽可能争取外来援助。从前者来看,作为长期以来同受殖民当局压制盘剥并一贯支持甚至参与越南民族解放斗争的特殊群体,华侨社会的能量当然不可能被忽视;而从后者来看,作为社会主义阵营中的亲密友邦,新中国自成立之初就承担起支援越南抗法的责任,并在之后一直是越南的主要援助国。在这种双重需要下,越共政权非常重视华侨工作。为“鼓励华侨参加越南的抗战”,1951年的《越南劳动党纲领》赋予他们“同越南公民一样的权利和义务”,越南方面在实际工作中也确实做到“尊重华侨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保持和发展华侨的教育事业”。与当时正在遭受歧视和排斥的越南南方以及其他东南亚国家华人相比,这一阶段越南北方华侨的社会地位堪称优越。虽然1960年代中期后在中越分歧日益明显的背景下,越南政府为推进华侨的“越南化”进程采取了一些强制措施,但基于同样的原因,并未掀起大规模的排华浪潮。
1975年统一后,随着国内和平的恢复,越南党和政府的核心工作转变为整合南北方及各民族的力量,将其集中于国家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此,越南将已在北方基本完成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面移植到南方地区,同时进行国家与民族整合,以重建统一的公民意识。由于华人经、年是南方工商、外贸等领域私营经济的支柱,南方华人成为社会主义改造的首要对象;另一方面华人社会人数众多并且具有较强的自我文化认同意识,其国籍问题在统一前没有完全解决,因此华人又成为国家和民族整合的重要对象。在这一过程中,越南政府没有坚持用渐进、和解的方式来为各个族群创造民族大家庭的归属感,相反,社会主义改造偏离了经济改造的轨道,很快变成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加强民族认同的努力也为阶级斗争和严厉激进的政策所取代。这一时期的华人,在受到中越关系破裂的外部影响之外,更成为越南社会经济重建与民族整合方式失当的直接受害者。经过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浩劫,华人人口从120多万人锐减到不足100万人,约损失了30亿美元的财产,华人社会的百年基业在顷刻间化为乌有。
进入80年代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对华人经济命运的决定作用愈加明显。在革新开放政策确立之前,越南的经济政策在改革与保守之间摇摆,而华人经济受之影响也曲折地波动。新经济政策时期,越南当局陆续制定了50多个有关对私人资本放松限制的法律规定,华人小商业活动有所恢复,实力有所上升。但1982—1983年,保守派逐渐掌握政策主导权,当局担心私营企业的发展会影响“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为了“确保国家对生产流通的全面控制”,又对包括华人在内的私营企业实行严格控制,华人经济随之重新归于沉寂。
越共“六大”的召开使越南走上革新开放之路,1991年“七大”对国家发展战略进行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成为越南党和国家内外政策的核心。随着革新理论在实践中的创新发展,越南“社会主义方向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在此过程中,当局通过“对华人经济禀赋的再省视”,认识到华人是当地经济发展的一支积极、重要力量,而不是消极的阻力。因此,作为经济发展战略的一环,华人政策也渐趋务实与宽容。1987年,社会科学院胡志明社会主义研究分院组织了一项关于南方华人的研究,“其理论前提就是不再以忠诚度给华人定性,而是把其看作在以经济为中心的改革中拥有独特技能且应当受到政府关注的群体”。中越关系实现正常化后,华人政策完全从对华政策中独立出来。为了充分利用华人各种有形与无形资本,越南政府一方面再次确认“华人应被看作越南54个民族中的一员”,宣称“既充分保障华裔越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又确保实行民族平等”,另一方面以更大的幅度制定相关的新政策,吸引国内和海外越南华人投身革新开放。虽然如一些学者评估的那样,“现行政策还存在着尚未放开、对华人的公民权利仍有不少限制等重大问题”,但越南国家发展的长期战略决定了包容政策并非权宜之计,随着华人与当地社会融合程度的加深以及越南政治民主建设的进步,当局对待华人的心态会更加开放、成熟,宽容与理性的民族政策将成为华 人政策的主要取向。
由以上分析可见,战后越南党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是决定其华人政策走向的内在因素,从根本上讲,无论是战争年代的优待政策,还是国家统一初期的排斥政策,抑或革新开放后的务实包容政策,其形成及演变在很大程度上皆因工作重心的转换而起。而在整体上,1975年以后越南国内的经济发展战略对华人政策的影响日益凸显。因1986年以前的经济方略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摆荡,当党和国家的经济方略偏重于“生产关系”时,便强调公有制经济模式的确立,此时经济势力较强的华人被视为私有经济的代表,往往成为政府改造、打击的主要对象。但当“生产力”占据上风时,拥有商业才能、长袖善舞的华人又为政府所倚重,当局的华人政策就会随之松动。革新开放以来,越南的经济方略最终定位于“解放生产力”,并朝“社会主义方向市场经济”迈进,因而其华人政策也更趋稳定和宽松。
(三)战后越南民族主义的发展
民族主义是理解越南的一把钥匙,也是越南的主要政治支点。历史上,越南有过一千多年的“北属时期”,立国后,历代统治者为了寻求人民的支持,不断加强民族主义的培育,并形成了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19世纪中期以后,越南沦为法国的殖民地达80年之久,二战时,曾被日本占领。二战结束后,越南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又经过抗法、抗美两次战争,才最终赢得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民族主义在近现代越南的反侵略斗争中经受了磨砺”,而长期遭受殖民统治的民族经历在越南人的内心深处形成了难以泯灭的民族记忆,这使越南人取得民族独立后具有强烈的民族主义意识和情绪。
越南共产党正是抓住了越南社会的这一特点,将社会主义与民族主义结合起来,最终以民族主义为工具实现了政治目标。执政后,“越南共产党同样懂得利用越南的这股力量,引导人民的视线聚集于民族主义焦点上,以巩固自身的政权”。实际上,这种民族主义也确实在越南的政治统一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全国统一,民族矛盾转化为国内阶级和社会矛盾,发展已成为核心问题的情况下,这种民族主义情绪面临着新的转折。作为统治者,如能善加利用,就可以将其转化为国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但如果不能正确引导,反而被误导时,就容易走向极端,发展成为狭隘的民族利己主义,会对民族和解与统一国家的重建造成危害。不幸的是,当政者在这一问题上的严重失误使后者成为战后尤其是统一初期越南社会的主要特征。
历史上,华人与越人由于职业差别所造成的经济处境的差异使不少越南人对华人社会存在误解,“民间口头语的‘中国人’曾经是‘高利贷者’的同义词,法国殖民统治下的一些当地人也指责华人和法国人一样剥削越南人民”。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华人社会基于“巨大的经济势力和相对独立的管理结构、本质上的客居观念”而形成的独立封闭性,也让越南政府“感到疑惧”。因此,华人一直是战后越南各个民族主义政权整合的主要对象。南北分裂时期,南方吴庭艳政权对华侨推行的经济民族主义和强迫入籍归化政策,一方面在于强化越南的民族经济,另一方面在于迎合民族主义者的要求,标榜自己的民族主义姿态,借此巩固多方势力威胁下的吴氏政权。而北方的华侨华人,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也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越共的强迫同化。意识形态迥然不同的两个敌对政权,在处理华侨华人问题时却表现出某种程度的相似和一致,其根源即在于他们同有强烈的民族主义意识。随着国家统一的完成和中越关系的恶化,零星的排华行为逐步发展成为全国范围的排华浪潮,而这也正是越南社会深厚的民族主义土壤以及当政者在极端排外情绪下的错误决策所致。革新开放后,越南虽然出于各方面的需要调整华人政策,但其戒心和疑虑并未完全消除,华人在政治参与和文化教育等方面依然受到限制。例如,越南虽然确认华人为国内的少数民族之一,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的政策,近年来也比较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但在岱依、依、泰、孟等少数民族干部被吸收进中央和地方各级政权的情况下,“华人作为各方面素质相对较高的少数民族进入各级党政机构的人士还比较少,级别职位也较低,且多是非关键岗位,在越南还难以见到华裔高官”。而自从1976年华校被完全取消后,越南政府始终没有重新建立起一所专门的华校,在当局的控制下,华人社团也难以参与华文教育的组织与领导工作。因此,尽管越南政府早已承认华人为民族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但这一理论认识真正落实到实践中仍需时日。不过,现阶段及未来,随着华人本地化进程的完成,越南政策制定中的民族主义因素将会逐渐淡化。
三、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第一,由于战后中越政治关系的特殊性,越南的华人政策从一开始就与对华政策有着密切、直接的联系,并且随着中越关系的波动而起伏。直到中越关系实现正常化,才最终从中越关系的晴雨表转变为越南国内民族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二,华人政策并非完全是越南外交关系中战略攻防的棋子,其更重要的作用还在于服务不同时期越南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半个多世纪以来中越关系对华人政策的影响逐渐在弱化,而华人政策服务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在强化;第三,如果说前两者是影响战后越南华人政策演变中的变量,那么越南的民族主义则是其中的常量。无论中越关系或晴或雨、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或好或坏,民族主义情绪作为最深层的因素,始终都在对华人政策发挥作用。随着华人社会自觉融入越南主体社会,其影响也会日渐消减。
责任编辑 倪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