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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正在开展。中央决定在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8个方面突出问题,其中之一是“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这具有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使得全党作风焕然一新。同时也应看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前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些违纪行为转换形式,某些“四风”问题仍然顽固延续。对于这些问题必须综合施策,有力有效地推进整治。
解决“标准细化不足、执行尺度不一”等问题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具有较复杂的现实根源。笔者认为,当前整治工作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违纪现象隐形变异,顽固问题惯性延续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虽然取得根本性进展,但“四风”问题树倒根存,有的转入地下,有的顽固存在。
一方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改头换面、禁而不绝,有反弹回潮风险。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万余起,其中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大办婚丧喜庆、其他问题(含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都至少超过2000起,其中查处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最多,達668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者2.6万余人。这些数据表明,在廉政与问责的高压态势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作风建设远未到得胜回营、鸣金收兵之时。
另一方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仍属顽瘴痼疾。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其中梳理出当前存在的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包括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这些问题表述来源于前期的深入调查研究,而且都有现实案例支撑。
各级标准细化不足,各地执行尺度不一
首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细化不足、标准不明。有的标准不严不实,出台制度宽松。一些部门、单位和地区自行出台规定,标准、范围、规格高于中央和国家的相关制度,“土办法”突破了“上位法”。有的执行八项规定草率粗疏,搞“一刀切”“一锅烩”,为规避风险责任,把正当的职工福利待遇一概取消,把有制度依据的公务开支一律砍掉,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干部职工自掏腰包为公务接待活动买单的情况。
其次,“灰色难题”现象较为普遍。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公务开支和职工福利事项或缺乏依据但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或具备依据但已不符合中央精神。对于这些已经存在并延续至今的“历史遗留问题”,贸然取消可能不近情理,维持现状又有违规风险,致使一些单位和部门领导“左右为难”“左顾右盼”,消极等待中央和上级出面规范。
再次,基层存在执纪尺度不一、把握政策不准的现象。有的因干部下班后在家洗澡4分钟没接工作电话就给予其纪律处分;有的突击检查办公室,发现有牛奶零食、文学书籍后进行问责;有的对职工在工作之余AA制聚餐进行通报批评。这些执纪不准、问责泛化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屡见报端,不仅破坏了制度规范的严肃性,也损害了基层党组织的权威以及基层干部职工的感情,需要尽快整改与纠偏。
纠正问题流于形式,落实整改虚化漂浮
当前,各类巡视巡察、指导督察和督导检查的制度效力不断彰显。但是,在成果运用、问题整改环节,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停于纸面、流于形式等问题。
例如,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的多份反馈意见中指出,有的省区市“对上次巡视整改不够重视,部分问题搞选择性整改”,“巡视整改存在做表面文章现象”,有的机关部门“上次巡视整改前紧后松”,“一些重点问题未整改到位”。再如中央环保督察发现,有的地方善于“打游击”,督察组来了就查封污染企业,督察组走了就立马恢复生产;有的地方第一轮督察发现污染隐患问题突出,2年后“回头看”发现不仅没有解决还有加重之势;有的在整治报告中写“清澈见底、鱼类成群”,现场检查却发现污染问题依然严重。
这些情况表明,整改不力、消极整改、虚假整改、选择性整改等问题在各地方各部门存在一定普遍性,必须高度重视、集中解决。
摒弃依赖思想,建立长效机制
鉴于上述突出问题,抓好整治必须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质问题。笔者有三点建议。
力戒虚浮、务求实效。整治要突出“实”、力戒“虚”,找准切入点和落脚点,明确责任、时限、措施和要求,制定预期目标和阶段性计划,逐条逐项落实到位。要把“领导改”和“全员改”、“当下改”和“长期改”结合起来。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提前预判、有效防范、坚决克服。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监督机制,加强跟踪督查指导,严肃处理消极应付、走形变样等行为。
深入聚焦、攻坚克难。具体地说,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痛点难点焦点,向顽固问题开刀。整治工作除了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聚焦于“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之外,还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特点,根据群众反映问题的强烈和集中程度,有针对性地梳理出亟须整治、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在深入分析其内在根源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治理,真刀真枪解决问题。
大力清除隐形变异、转入地下的各类违纪行为。时刻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由明转暗、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有的放矢、分类解决,从具体的问题和节点抓起,把监督执纪力量向突出问题集中。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严肃查处整治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坚决刹住歪风邪气。
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要增强实效性,必须对问题溯本求源、举一反三。“四风”问题的出现既有违纪者的主观原因,也有制度规定存在漏洞、标准界限不清晰等客观原因。在整治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不能仅仅就事论事、一查了之,还要深刻剖析、研机析理。不仅要对个案和个体进行分析总结,还要从制度和机制层面穷根问底,为专项整治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制度基础。
为了增强整治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长效性,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规立制、破立并举、标本兼治。针对各类突出问题,要与时俱进地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各地各部门要摒弃“等上级明确”和“靠中央规定”的消极心态,因地制宜地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公务支出、职工福利、婚丧嫁娶、开会发文、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将相关标准、规格、范围、额度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力争做到整治一个问题,解决一类弊病,完善一套制度。此外,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作者分别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干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廉政分会理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使得全党作风焕然一新。同时也应看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前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些违纪行为转换形式,某些“四风”问题仍然顽固延续。对于这些问题必须综合施策,有力有效地推进整治。
解决“标准细化不足、执行尺度不一”等问题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具有较复杂的现实根源。笔者认为,当前整治工作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违纪现象隐形变异,顽固问题惯性延续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虽然取得根本性进展,但“四风”问题树倒根存,有的转入地下,有的顽固存在。
一方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改头换面、禁而不绝,有反弹回潮风险。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万余起,其中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大办婚丧喜庆、其他问题(含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都至少超过2000起,其中查处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最多,達668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者2.6万余人。这些数据表明,在廉政与问责的高压态势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作风建设远未到得胜回营、鸣金收兵之时。
另一方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仍属顽瘴痼疾。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其中梳理出当前存在的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包括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这些问题表述来源于前期的深入调查研究,而且都有现实案例支撑。
各级标准细化不足,各地执行尺度不一
首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细化不足、标准不明。有的标准不严不实,出台制度宽松。一些部门、单位和地区自行出台规定,标准、范围、规格高于中央和国家的相关制度,“土办法”突破了“上位法”。有的执行八项规定草率粗疏,搞“一刀切”“一锅烩”,为规避风险责任,把正当的职工福利待遇一概取消,把有制度依据的公务开支一律砍掉,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干部职工自掏腰包为公务接待活动买单的情况。
其次,“灰色难题”现象较为普遍。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公务开支和职工福利事项或缺乏依据但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或具备依据但已不符合中央精神。对于这些已经存在并延续至今的“历史遗留问题”,贸然取消可能不近情理,维持现状又有违规风险,致使一些单位和部门领导“左右为难”“左顾右盼”,消极等待中央和上级出面规范。
再次,基层存在执纪尺度不一、把握政策不准的现象。有的因干部下班后在家洗澡4分钟没接工作电话就给予其纪律处分;有的突击检查办公室,发现有牛奶零食、文学书籍后进行问责;有的对职工在工作之余AA制聚餐进行通报批评。这些执纪不准、问责泛化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屡见报端,不仅破坏了制度规范的严肃性,也损害了基层党组织的权威以及基层干部职工的感情,需要尽快整改与纠偏。
纠正问题流于形式,落实整改虚化漂浮
当前,各类巡视巡察、指导督察和督导检查的制度效力不断彰显。但是,在成果运用、问题整改环节,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停于纸面、流于形式等问题。
例如,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的多份反馈意见中指出,有的省区市“对上次巡视整改不够重视,部分问题搞选择性整改”,“巡视整改存在做表面文章现象”,有的机关部门“上次巡视整改前紧后松”,“一些重点问题未整改到位”。再如中央环保督察发现,有的地方善于“打游击”,督察组来了就查封污染企业,督察组走了就立马恢复生产;有的地方第一轮督察发现污染隐患问题突出,2年后“回头看”发现不仅没有解决还有加重之势;有的在整治报告中写“清澈见底、鱼类成群”,现场检查却发现污染问题依然严重。
这些情况表明,整改不力、消极整改、虚假整改、选择性整改等问题在各地方各部门存在一定普遍性,必须高度重视、集中解决。
摒弃依赖思想,建立长效机制
鉴于上述突出问题,抓好整治必须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质问题。笔者有三点建议。
力戒虚浮、务求实效。整治要突出“实”、力戒“虚”,找准切入点和落脚点,明确责任、时限、措施和要求,制定预期目标和阶段性计划,逐条逐项落实到位。要把“领导改”和“全员改”、“当下改”和“长期改”结合起来。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提前预判、有效防范、坚决克服。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监督机制,加强跟踪督查指导,严肃处理消极应付、走形变样等行为。
深入聚焦、攻坚克难。具体地说,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痛点难点焦点,向顽固问题开刀。整治工作除了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聚焦于“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之外,还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特点,根据群众反映问题的强烈和集中程度,有针对性地梳理出亟须整治、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在深入分析其内在根源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治理,真刀真枪解决问题。
大力清除隐形变异、转入地下的各类违纪行为。时刻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由明转暗、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有的放矢、分类解决,从具体的问题和节点抓起,把监督执纪力量向突出问题集中。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严肃查处整治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坚决刹住歪风邪气。
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要增强实效性,必须对问题溯本求源、举一反三。“四风”问题的出现既有违纪者的主观原因,也有制度规定存在漏洞、标准界限不清晰等客观原因。在整治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不能仅仅就事论事、一查了之,还要深刻剖析、研机析理。不仅要对个案和个体进行分析总结,还要从制度和机制层面穷根问底,为专项整治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制度基础。
为了增强整治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长效性,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规立制、破立并举、标本兼治。针对各类突出问题,要与时俱进地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各地各部门要摒弃“等上级明确”和“靠中央规定”的消极心态,因地制宜地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公务支出、职工福利、婚丧嫁娶、开会发文、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将相关标准、规格、范围、额度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力争做到整治一个问题,解决一类弊病,完善一套制度。此外,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作者分别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干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廉政分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