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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李女士和张某是一对结婚16年的夫妻,生有一个女儿15岁。这对夫妻关系不算好,平时经常磕磕碰碰,矛盾不断。
从2000年开始,张某用多年打工的积蓄开了个小厂,生意做得比较顺,家财也越来越丰厚。2009年,张某认识了比妻子年轻十岁的漂亮女子陈某,两人关系很快发展到床上。2011年,陈某怀孕了。因为张某隐瞒了事实,所以,陈某此时并不知道张某已婚。陈某家人要求张某和陈某赶快结婚,办理结婚手续。
为了稳住陈某及其家人,张某冒用堂弟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身份证上的登记照是他本人,身份信息却是堂弟的。通过假身份证,张某和陈某成功办理了结婚证,孩子生下来后还上了户口,在张某的假身份名下。
丈夫常年不归家,原配李女士猜到其在外面有了“小三”。打听到“小三”的工作单位后,2011年到2012年间,李女士曾多次去陈某工作单位与她理论、争吵。由于李女士的大闹,张某害怕她知道自己重婚后产生不利影响,遂于2013年与陈某办理了离婚手续。
2015年4月,李女士家电脑出问题,张某抱着电脑去了维修店修理。维修店女老板是李女士好友,她在李某送来的电脑硬盘里发现了张某和陈某的结婚照和其他身份信息,遂告诉了李女士。当李女士看到丈夫和另一个女人的结婚照时,傻眼了。
李女士说,她除了和丈夫吵架,去“小三”的单位闹事之外也别无他法。可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眼里的“小三”竟然与丈夫存在婚姻事实。“看到他们的结婚照,我彻底被激怒,决定报警,让法律去制裁他们。”李女士说。
经过几个月的调查,7月8日,张某被刑拘。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评析]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再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是一种犯罪行为。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本案中,张某属于已有配偶的人,尽管他用的是虚假的身份信息登记,但仍然不能掩盖重婚的事实,其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2000年开始,张某用多年打工的积蓄开了个小厂,生意做得比较顺,家财也越来越丰厚。2009年,张某认识了比妻子年轻十岁的漂亮女子陈某,两人关系很快发展到床上。2011年,陈某怀孕了。因为张某隐瞒了事实,所以,陈某此时并不知道张某已婚。陈某家人要求张某和陈某赶快结婚,办理结婚手续。
为了稳住陈某及其家人,张某冒用堂弟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身份证上的登记照是他本人,身份信息却是堂弟的。通过假身份证,张某和陈某成功办理了结婚证,孩子生下来后还上了户口,在张某的假身份名下。
丈夫常年不归家,原配李女士猜到其在外面有了“小三”。打听到“小三”的工作单位后,2011年到2012年间,李女士曾多次去陈某工作单位与她理论、争吵。由于李女士的大闹,张某害怕她知道自己重婚后产生不利影响,遂于2013年与陈某办理了离婚手续。
2015年4月,李女士家电脑出问题,张某抱着电脑去了维修店修理。维修店女老板是李女士好友,她在李某送来的电脑硬盘里发现了张某和陈某的结婚照和其他身份信息,遂告诉了李女士。当李女士看到丈夫和另一个女人的结婚照时,傻眼了。
李女士说,她除了和丈夫吵架,去“小三”的单位闹事之外也别无他法。可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眼里的“小三”竟然与丈夫存在婚姻事实。“看到他们的结婚照,我彻底被激怒,决定报警,让法律去制裁他们。”李女士说。
经过几个月的调查,7月8日,张某被刑拘。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评析]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再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是一种犯罪行为。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本案中,张某属于已有配偶的人,尽管他用的是虚假的身份信息登记,但仍然不能掩盖重婚的事实,其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