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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上海市市长韩正在“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会议”上透露:“下个月(6月),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将就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召开专门会议,在该会议上,上海将提出进一步推动建立市级协调机制与中央的协调机制‘对接’,进一步制订带有操作性的实施意见、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操作程序。”
《中国经济周刊》从多方了解到,今年6月,在国家层面将通过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来实现“协调”,主要由国家发改委领导作为牵头人,而在上海地方层面,将由韩正担任组长建立推进“两个中心”领导小组,副市长杨雄、屠光绍担任副组长,上海市金融办、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分别牵头落实。
为了确保国家级和地方级协调机制能够实现“无缝对接”,韩正明确要求,上海市各部门、各区县要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多汇报、多沟通、多请示”。
部际联席会议由发改委牵头
4月29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意见》的全文,在该《意见》中明确指出:“建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加强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同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在上海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国务院已经决定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各中央部门、上海市参加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来协调和推动写在文件里的一些政策怎么样贯彻、实施。该协调机制牵头人可能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来担任。”
据记者了解,国家针对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需要协调各部门关系时才会启动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而据查阅相关资料,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参与部门达到十多个的阵容,在该制度历史过程中并不多见。
刘铁男介绍说,去年7月份,遵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对如何加快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政策建议。《意见》(代拟稿)也正是由发改委起草的。
这段《意见》起草过程成为了“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基础。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除国家发改委之外,中央有十多个部门参与了对《意见》的研究和政策建议,其中包括了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务院研究室等。
由此可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实际上是“继承”了《意见》研究建议班底的格局。刘铁男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意见》起草是由发改委来牵头,中央十几个部门都参加了,有的部门不止一次来上海调研提出政策建议,所以与其说中央部门在‘支持’不如说是在‘参与’上海‘两个中心’建设。”
业内人士认为,建立国家级的协调机制在推动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上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上海推进“两个中心”工作小组金融工作协调分组牵头人,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上海的协调机制如何与中央的协调机制对接是很重要的问题。具体来说,今后有些新的金融产品和试点的推出,会通过上海的协调机制来完善前期具体的准备工作,然后提交给国家级的协调机制做决策。”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所谓新的金融产品包括了各类债券产品、各类衍生品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等等。而在试点方面,包括了“金融综合经营试点”等具有突破性的金融制度改革。
率先试点金融“综合经营”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上海市政府针对国务院《意见》要求,于5月8日发布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表示上海将“积极推进金融综合经营试点”,即“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推进具备一定条件且注册在上海的金融企业开展综合经营试点。”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罗锐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从目前的架构来说,‘一行三会’,从金融监管层面来说是分开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从混业到分业,分业到混业,有一个自身的规律。”
目前,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的规定,金融业应遵循分业经营原则,这成为了中国金融业的“铁律”和“雷区”。
伴随着近些年来银行投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等规定逐步出台,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大幕似乎正悄悄拉起。
今年5月8日,上海市制订的贯彻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意见》开始下发到市委市府各部门。这是上海首次在市政府公开文件中明确“综合经营”试点工作,并希望通过该模式最终在上海形成“金融控股集团”。
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我们会选择一家中央在上海金融机构和一家上海的金融机构进行试点(综合经营)。目前,一些银行进入保险行业的尝试已经开始了,上海要加快这方面的步伐,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也会逐步放开,接下去上海将探索如何打通银行、证券、保险之间互相进入的通道。”
1993年以前,我国金融机构间存在交叉持股现象,银行可以参与证券、保险业务。然而1992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出现了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银行大量信贷资金通过同业拆借进入股票、房地产、保险等业务,导致了金融秩序的混乱甚至失控。1993年国务院开始大力整顿金融秩序之后,“混业经营”概念远离金融实务领域,被“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运营和监管模式取而代之。
也正是因为“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使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形成了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这样“庞大”的一行三会管理监管决策体系。
“综合经营”的试点推进,是否意味着在分业经营环境下的“一行三会”监管体系,也会随着时代规律的发展有所调整呢?
大金融监管体系或将配套
4月29日,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在国家层面,‘一行三会’将会参与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协调机制;在上海层面,‘一行三会’派驻上海机构也会参与到市级的协调机制,这样能够形成两个机制的互动,相互配合。”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夏令武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随着这几年的金融创新和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金融混业和金融的综合经营是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这里面关键就是机构有没有能力做混业经营,监管者能不能把握住风险,这是很重要的。”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结构金融研究室主任殷剑峰认为,以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个潜在障碍就在于,所有金融审批权集中在北京。上海能不能借意见出台的东风,寻求建立一个协调机制,优化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模式,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促进金融市场化,对政府智慧将是一个考验。
记者看到,《实施意见》在涉及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面,有关“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的提法随处可见。在此问题上,“一行三会”是否会形成“大金融部委协调监管机制”备受瞩目。
早在2005年,上海就已经公开呼吁为“混业经营”的趋势建立协调机制。在当年的“中国改革高层论坛”上,上海市市长韩正明确表示:“建议进一步建立中央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混业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为有效防范跨行业金融风险,必须改变分业监管的格局,建立金融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中央三大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实施全面有效的监管。”
如今,韩正市长当初的“建议”已经落实到了“文件”,进而将在实务中进行操作。在此次上海市针对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意见》中已经明确提出这样的一段内容,进一步印证了这样的观点。
《实施意见》提到:“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积极支持和协助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加强跨行业、跨市场监管协作,加强地方政府与金融管理部门的协调,健全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增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跨行业、跨市场”监管的提法与“金融综合经营试点”形成了互相对应的关系。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提法并非随意而为,而是通过字斟句酌写入文件的。而在如何协调“一行三会”关系的问题上,作为央行的第二总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据记者了解,在上海人大常委会起草《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的过程中,上海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朱匡宇曾提出,《条例》应该依靠和发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作用,在更高层面、更广范围内构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推进协调机制,同时配合和支持“一行三会”建立健全针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监管协调机制。
4月27日,张新被任命为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而他此前担任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的职务。由于央行金融稳定局的职责恰巧涉及“研究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协调发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研究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央行可能希望通过对张新的调任,为解决金融控股集团内部综合经营的监管问题寻求制度突破。
《中国经济周刊》从多方了解到,今年6月,在国家层面将通过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来实现“协调”,主要由国家发改委领导作为牵头人,而在上海地方层面,将由韩正担任组长建立推进“两个中心”领导小组,副市长杨雄、屠光绍担任副组长,上海市金融办、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分别牵头落实。
为了确保国家级和地方级协调机制能够实现“无缝对接”,韩正明确要求,上海市各部门、各区县要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多汇报、多沟通、多请示”。
部际联席会议由发改委牵头
4月29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意见》的全文,在该《意见》中明确指出:“建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加强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同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在上海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国务院已经决定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各中央部门、上海市参加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来协调和推动写在文件里的一些政策怎么样贯彻、实施。该协调机制牵头人可能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来担任。”
据记者了解,国家针对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需要协调各部门关系时才会启动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而据查阅相关资料,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参与部门达到十多个的阵容,在该制度历史过程中并不多见。
刘铁男介绍说,去年7月份,遵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对如何加快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政策建议。《意见》(代拟稿)也正是由发改委起草的。
这段《意见》起草过程成为了“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基础。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除国家发改委之外,中央有十多个部门参与了对《意见》的研究和政策建议,其中包括了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务院研究室等。
由此可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实际上是“继承”了《意见》研究建议班底的格局。刘铁男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意见》起草是由发改委来牵头,中央十几个部门都参加了,有的部门不止一次来上海调研提出政策建议,所以与其说中央部门在‘支持’不如说是在‘参与’上海‘两个中心’建设。”
业内人士认为,建立国家级的协调机制在推动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上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上海推进“两个中心”工作小组金融工作协调分组牵头人,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上海的协调机制如何与中央的协调机制对接是很重要的问题。具体来说,今后有些新的金融产品和试点的推出,会通过上海的协调机制来完善前期具体的准备工作,然后提交给国家级的协调机制做决策。”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所谓新的金融产品包括了各类债券产品、各类衍生品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等等。而在试点方面,包括了“金融综合经营试点”等具有突破性的金融制度改革。
率先试点金融“综合经营”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上海市政府针对国务院《意见》要求,于5月8日发布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表示上海将“积极推进金融综合经营试点”,即“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推进具备一定条件且注册在上海的金融企业开展综合经营试点。”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罗锐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从目前的架构来说,‘一行三会’,从金融监管层面来说是分开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从混业到分业,分业到混业,有一个自身的规律。”
目前,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的规定,金融业应遵循分业经营原则,这成为了中国金融业的“铁律”和“雷区”。
伴随着近些年来银行投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等规定逐步出台,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大幕似乎正悄悄拉起。
今年5月8日,上海市制订的贯彻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意见》开始下发到市委市府各部门。这是上海首次在市政府公开文件中明确“综合经营”试点工作,并希望通过该模式最终在上海形成“金融控股集团”。
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我们会选择一家中央在上海金融机构和一家上海的金融机构进行试点(综合经营)。目前,一些银行进入保险行业的尝试已经开始了,上海要加快这方面的步伐,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也会逐步放开,接下去上海将探索如何打通银行、证券、保险之间互相进入的通道。”
1993年以前,我国金融机构间存在交叉持股现象,银行可以参与证券、保险业务。然而1992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出现了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银行大量信贷资金通过同业拆借进入股票、房地产、保险等业务,导致了金融秩序的混乱甚至失控。1993年国务院开始大力整顿金融秩序之后,“混业经营”概念远离金融实务领域,被“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运营和监管模式取而代之。
也正是因为“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使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形成了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这样“庞大”的一行三会管理监管决策体系。
“综合经营”的试点推进,是否意味着在分业经营环境下的“一行三会”监管体系,也会随着时代规律的发展有所调整呢?
大金融监管体系或将配套
4月29日,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在国家层面,‘一行三会’将会参与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协调机制;在上海层面,‘一行三会’派驻上海机构也会参与到市级的协调机制,这样能够形成两个机制的互动,相互配合。”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夏令武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随着这几年的金融创新和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金融混业和金融的综合经营是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这里面关键就是机构有没有能力做混业经营,监管者能不能把握住风险,这是很重要的。”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结构金融研究室主任殷剑峰认为,以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个潜在障碍就在于,所有金融审批权集中在北京。上海能不能借意见出台的东风,寻求建立一个协调机制,优化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模式,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促进金融市场化,对政府智慧将是一个考验。
记者看到,《实施意见》在涉及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面,有关“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的提法随处可见。在此问题上,“一行三会”是否会形成“大金融部委协调监管机制”备受瞩目。
早在2005年,上海就已经公开呼吁为“混业经营”的趋势建立协调机制。在当年的“中国改革高层论坛”上,上海市市长韩正明确表示:“建议进一步建立中央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混业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为有效防范跨行业金融风险,必须改变分业监管的格局,建立金融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中央三大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实施全面有效的监管。”
如今,韩正市长当初的“建议”已经落实到了“文件”,进而将在实务中进行操作。在此次上海市针对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意见》中已经明确提出这样的一段内容,进一步印证了这样的观点。
《实施意见》提到:“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积极支持和协助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加强跨行业、跨市场监管协作,加强地方政府与金融管理部门的协调,健全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增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跨行业、跨市场”监管的提法与“金融综合经营试点”形成了互相对应的关系。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提法并非随意而为,而是通过字斟句酌写入文件的。而在如何协调“一行三会”关系的问题上,作为央行的第二总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据记者了解,在上海人大常委会起草《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的过程中,上海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朱匡宇曾提出,《条例》应该依靠和发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作用,在更高层面、更广范围内构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推进协调机制,同时配合和支持“一行三会”建立健全针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监管协调机制。
4月27日,张新被任命为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而他此前担任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的职务。由于央行金融稳定局的职责恰巧涉及“研究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协调发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研究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央行可能希望通过对张新的调任,为解决金融控股集团内部综合经营的监管问题寻求制度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