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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素问·至真要大论>提出"治有缓急,方有大小,近者奇之,远者偶之,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之说后,后世便约之为大、小、缓、急、奇、偶、复七方之制,其中君臣佐使之义显然.但后世医家对七方的价值迨无定论,而任应秋氏认为:远不如徐之才"十剂"切合实用.我们认为,七方的界定对方剂配伍的指导意义确实不大,而最切合实际又有实用价值的,莫过气味配伍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