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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出现在法学论著中的“兔走”寓言一直以来被用作中国古典社会物权保护思想的例证,然而检索、研析原始文献却发现其意义并非如此,其映射出的反而是传统社会对财产权的漠视,与传统观念相对照的是,得到保障的物权将在保障市场运行、交易费用的降低、政府良性行政及宪政建设等方面有重要的积极作用,而以此现代物权观念为基础制定和实施物权法将在市场经济与制度建构等方面都会有更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