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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各类企业为了达到长期的生存和发展目标,在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等环节都会有大量的资金需求,所以融资是企业竞争中的必要条件。文章重点分析了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并从建立信用保证基金及政策性担保公司、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及转让市场、利用政府税收数据资源及保险机构在企业融资中的增信作用等几方面分析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以使中小企业可以从银行取得更多中长期贷款。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银行贷款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目前,我国已注册的中小企业数量达1000多万家,约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实现的工业总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60%以上,并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中小企业在稳定经济、扩大就业、促进技术进步、发展国际贸易、出口创汇、提供社会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按照企业取得资金的优序理论,企业的融资方式首先是内部融资、然后是股权融资、债务融资、销售资产融资。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内部融资一般依赖创始人的投入,其资金数量有限。但股权融资市场政策倾向大型企业,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难度较大。而销售资产融资,中小企业资产数量有限,显然这种方式的可行性很小。因此,中小企业取得资金的方式重点为债务融资,银行贷款成为中小企业筹资的首选。目前,银行贷款的审批严格、程序复杂,而且银行给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小、贷款成本高,金融产品种类有限等,不能从实质上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影响因素较为复杂。
1.中小企业自身方面的原因
中小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通常并未分离,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不规范,金融管理、现代风险融资意识薄弱,多头建账,账目混乱。
中小企业不会充分披露其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金融机构等第三方资金提供者也没有合适的途径去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情况,这种企业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使得一些发展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得优质融资。
2.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外部原因
信用评级和信用担保制度存在缺陷。我国金融机构采用的信用评级方式主要是5c法,该方式不适用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资产与经营规模都不能与大型企业对等,银行内部没有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专门贷款部门,出于成本效益原则,其贷款对象往往会选择大型企业,这也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通的重要原因之一。
信用担保制度也存在缺陷,中小企业在取得银行贷款时,常常没有足够的资产抵押,而其获得第三方贷款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业务的可能性也较低。为了尽量争取到银行贷款,中小企业通常会将自己的厂房、设备等作为担保抵押物,当企业难以按时偿还贷款时,生产存续就会出现问题,最终导致其破产。
三、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改进分析
1.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
2015年,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正式设立,基金总规模600亿元,中央财政出资150亿元,其余部分向社会募集。该基金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政策目标,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企业可以通过该平台申请一定额度的金额,为其在银行取得贷款提供担保。这样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因资产有限不能担保的问题。待贷款到期时,保证金额度释放,在企业正常有序经营过程中仍可以为下次贷款担保使用。
2.建立政策性担保公司,为小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建议
按照国务院会议精神,银监会2015年牵头起草并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明确提出要改进完善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考核机制,降低或取消盈利要求,重点考核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服务情况。
各有关部门应积极贯彻落实,加大政府对融资担保的支持力度,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省级再担保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通过新设、改组和增资加强省级再担保机构实力,提出明确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目标,完善现有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政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三方共同参与的商业合作模式,完善银担合作政策。
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及转让市场,为知识产权质押提供依据和保障
近年来,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有关部署,围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需求,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相关工作,积极以市场化方式开展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1)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知识产权局与财政部、科技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系统研究并推动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推动知识产权與金融资本融合。
为探索解决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评估难的问题,应研究制定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从专利的权利(法律)风险、技术成熟度以及潜在市场规模等多方面迸行分析,重点对面临实施的专利进行系统化分析,做出分析报告。金融机构能根据专利价值分析报告做出合理判断和决策,专利权持有者也可据此对将用于出资、转让、许可的专利价值做出合理判断,有利于资金供需双方形成对价及合作基础。
(2)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2014年,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以市场化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工作,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整合专利交易信息、规范服务标准,提供专利信息大数据等公益性服务,形成知识产权集聚中心,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价格发现机制,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交易的枢纽。知识产权局以平台体系为核心,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为节点,以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为支撑,搭建业务流、信息流互联互通,项目流、资金流互相支撑的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4.充分运用政府税收等数据资源,提高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
2015年,银监会与税务总局联合启动了“银税互动”工作,推动小微企业“以税促信,以信申贷”。目前,各省(区、市)均已在省级层面建立银税合作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5月,银监会联合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56号),并就完善合作机制、加大信息交流互换、推动合作创新、加强配套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政策要求。
在双方共同推动下,大多数银行已经与税务部门成功对接,依托纳税信息共享机制研发贷款产品。如,江苏银行与江苏国税联合推出“税e融”產品,小微企业凭借良好的缴税记录,无须抵押担保,即可向银行申请最高额度100万元的信用贷款。企业通过国税网上办税大厅直接接入银行网上申贷平台提交贷款申请,最快10分钟即可完成。放款方面,实行网银实时提款,随借随还,按日计息,有助于企业节约财务成本。银行借助税务平台批量获取优质客户资源,提高了贷款审批和管理效率。
中小企业要重视人才同时也要提高管理者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管理,了解纳税信息的重要性。税务部门应把企业正常纳税的信息透明化共享化,金融机构通过正常的纳税信息,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资产状况、未来的盈利能力等,为其向企业贷款发放及额度大小、期限长短等做出决策。
5.充分利用保险机构在企业融资中的增信作用及贷款保证保险
保监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推动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发展,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联合印发指导性文件。2015年1月,保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5〕6号),鼓励银行对购买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给予贷款优惠政策,允许具有一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规模的保险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支持保险公司创新经营模式、创新保险产品,助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截至2016年底,已有29个省(区、市)出台了信用保证保险相关政策文件,扶持小微企业经营发展。
(2)规范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2016年1月,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产险〔2016〕6号),明确了保险公司选择合作的互联网平台、坚持保证保险业务的经营规则、内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为小微企业在互联网平台的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和风险保障。2016年,保险公司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累计为2.6亿人次提供2848.01亿元本息的风险保障。
(3)稳步推动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发展。为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稳定我国外贸增长,保监会应指导保险行业发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风险保障的作用,积极扩大企业的承保规模。2016年,我国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累计服务出口企业8.2万家,同比增长30.16%,其中,累计服务出口小微企业6.2万家,同比增长34.8%。
保监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继续鼓励保险公司发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为提升保险公司服务小微企业能力和风控管理水平,保监会将加强对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监管,研究出台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监管规定,防范金融风险,为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保险公司应把企业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缴纳情况在互联网平台披露,方便金融机构信息的获取,多渠道使金融机构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参考文献:
[1].黄柳西.浅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动因以及解决方法[J].市场论坛, 2017(10).
[2].常越.浅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J].武汉商学院学报, 2017(10).
[3].祝学标.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学术交流, 2017(10).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银行贷款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目前,我国已注册的中小企业数量达1000多万家,约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实现的工业总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60%以上,并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中小企业在稳定经济、扩大就业、促进技术进步、发展国际贸易、出口创汇、提供社会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按照企业取得资金的优序理论,企业的融资方式首先是内部融资、然后是股权融资、债务融资、销售资产融资。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内部融资一般依赖创始人的投入,其资金数量有限。但股权融资市场政策倾向大型企业,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难度较大。而销售资产融资,中小企业资产数量有限,显然这种方式的可行性很小。因此,中小企业取得资金的方式重点为债务融资,银行贷款成为中小企业筹资的首选。目前,银行贷款的审批严格、程序复杂,而且银行给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小、贷款成本高,金融产品种类有限等,不能从实质上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影响因素较为复杂。
1.中小企业自身方面的原因
中小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通常并未分离,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不规范,金融管理、现代风险融资意识薄弱,多头建账,账目混乱。
中小企业不会充分披露其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金融机构等第三方资金提供者也没有合适的途径去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情况,这种企业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使得一些发展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得优质融资。
2.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外部原因
信用评级和信用担保制度存在缺陷。我国金融机构采用的信用评级方式主要是5c法,该方式不适用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资产与经营规模都不能与大型企业对等,银行内部没有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专门贷款部门,出于成本效益原则,其贷款对象往往会选择大型企业,这也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通的重要原因之一。
信用担保制度也存在缺陷,中小企业在取得银行贷款时,常常没有足够的资产抵押,而其获得第三方贷款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业务的可能性也较低。为了尽量争取到银行贷款,中小企业通常会将自己的厂房、设备等作为担保抵押物,当企业难以按时偿还贷款时,生产存续就会出现问题,最终导致其破产。
三、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改进分析
1.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
2015年,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正式设立,基金总规模600亿元,中央财政出资150亿元,其余部分向社会募集。该基金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政策目标,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企业可以通过该平台申请一定额度的金额,为其在银行取得贷款提供担保。这样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因资产有限不能担保的问题。待贷款到期时,保证金额度释放,在企业正常有序经营过程中仍可以为下次贷款担保使用。
2.建立政策性担保公司,为小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建议
按照国务院会议精神,银监会2015年牵头起草并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明确提出要改进完善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考核机制,降低或取消盈利要求,重点考核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服务情况。
各有关部门应积极贯彻落实,加大政府对融资担保的支持力度,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省级再担保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通过新设、改组和增资加强省级再担保机构实力,提出明确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目标,完善现有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政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三方共同参与的商业合作模式,完善银担合作政策。
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及转让市场,为知识产权质押提供依据和保障
近年来,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有关部署,围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需求,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相关工作,积极以市场化方式开展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1)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知识产权局与财政部、科技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系统研究并推动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推动知识产权與金融资本融合。
为探索解决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评估难的问题,应研究制定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从专利的权利(法律)风险、技术成熟度以及潜在市场规模等多方面迸行分析,重点对面临实施的专利进行系统化分析,做出分析报告。金融机构能根据专利价值分析报告做出合理判断和决策,专利权持有者也可据此对将用于出资、转让、许可的专利价值做出合理判断,有利于资金供需双方形成对价及合作基础。
(2)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2014年,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以市场化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工作,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整合专利交易信息、规范服务标准,提供专利信息大数据等公益性服务,形成知识产权集聚中心,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价格发现机制,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交易的枢纽。知识产权局以平台体系为核心,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为节点,以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为支撑,搭建业务流、信息流互联互通,项目流、资金流互相支撑的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4.充分运用政府税收等数据资源,提高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
2015年,银监会与税务总局联合启动了“银税互动”工作,推动小微企业“以税促信,以信申贷”。目前,各省(区、市)均已在省级层面建立银税合作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5月,银监会联合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56号),并就完善合作机制、加大信息交流互换、推动合作创新、加强配套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政策要求。
在双方共同推动下,大多数银行已经与税务部门成功对接,依托纳税信息共享机制研发贷款产品。如,江苏银行与江苏国税联合推出“税e融”產品,小微企业凭借良好的缴税记录,无须抵押担保,即可向银行申请最高额度100万元的信用贷款。企业通过国税网上办税大厅直接接入银行网上申贷平台提交贷款申请,最快10分钟即可完成。放款方面,实行网银实时提款,随借随还,按日计息,有助于企业节约财务成本。银行借助税务平台批量获取优质客户资源,提高了贷款审批和管理效率。
中小企业要重视人才同时也要提高管理者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管理,了解纳税信息的重要性。税务部门应把企业正常纳税的信息透明化共享化,金融机构通过正常的纳税信息,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资产状况、未来的盈利能力等,为其向企业贷款发放及额度大小、期限长短等做出决策。
5.充分利用保险机构在企业融资中的增信作用及贷款保证保险
保监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推动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发展,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联合印发指导性文件。2015年1月,保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5〕6号),鼓励银行对购买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给予贷款优惠政策,允许具有一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规模的保险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支持保险公司创新经营模式、创新保险产品,助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截至2016年底,已有29个省(区、市)出台了信用保证保险相关政策文件,扶持小微企业经营发展。
(2)规范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2016年1月,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产险〔2016〕6号),明确了保险公司选择合作的互联网平台、坚持保证保险业务的经营规则、内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为小微企业在互联网平台的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和风险保障。2016年,保险公司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累计为2.6亿人次提供2848.01亿元本息的风险保障。
(3)稳步推动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发展。为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稳定我国外贸增长,保监会应指导保险行业发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风险保障的作用,积极扩大企业的承保规模。2016年,我国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累计服务出口企业8.2万家,同比增长30.16%,其中,累计服务出口小微企业6.2万家,同比增长34.8%。
保监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继续鼓励保险公司发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为提升保险公司服务小微企业能力和风控管理水平,保监会将加强对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监管,研究出台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监管规定,防范金融风险,为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保险公司应把企业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缴纳情况在互联网平台披露,方便金融机构信息的获取,多渠道使金融机构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参考文献:
[1].黄柳西.浅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动因以及解决方法[J].市场论坛, 2017(10).
[2].常越.浅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J].武汉商学院学报, 2017(10).
[3].祝学标.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学术交流, 20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