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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我国公安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规范梳理和实践考察,发现公安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存在职责扩张现象,这虽然是受现实所迫,有值得肯定的一面,但是其负面作用远远大于正面作用,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在合法性原则、能力有限原则、适时适度介入原则的指导下,根据现有法律规范,矫正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责范围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