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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民办高校章程建设,是民办高校顺应国际潮流、引领社会诉求的迫切需要。分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民办高校治理的潜在影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推进民办高校章程建设提供了深厚的思想资源和坚实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民办高校;章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09-0191-01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并提出要“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等院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培养大学生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四十条中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明确提出“要加强章程建设”。
一、民办高校章程建设现状
大学章程由来已久,自晚清的京师大学堂,即以章程来规范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法》颁布后,1995年8月,原国家教委下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若干意见》指出,“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原则上应实行‘一校一章程’”。
高校担负着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责任,但是在学校性质、办学条件、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上,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在培养学生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责任更艰巨。民办高校要达到与公办高校同等的办学水平,培养出同样的高素质人才,首先就要从民办高校自身做起,即建立完善的高校章程。大部分民办高校虽都已经具备了章程,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由于经费不足、学校条件不够等原因,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很多,但主要问题是民办高校章程中没有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髓来。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和章程已成为我国发展的战略性课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与思考。
二、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推进民办高校章程建设
针对当下民办高校章程制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高校应紧跟时代脉搏,顺应国际潮流,抓好高校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统领下,推进民办高校章程建设。下面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解读:
(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大学办学与管理的最高信仰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从国家制度层面来谈价值目标与信仰追求,是价值观的旗帜引领。
严复曾说,“民智者,富强之源也”。在民族振兴的伟大进程中,服从并服务于国家战略,建设民办高校章程是中国大学实现飞跃式发展、与世界接轨的必由之路;民主制度的制定既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又有学生代表大会,这是民办高校章程创造性的实践;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充分证明,中国比任何国家任何时期都具有文化自信。挖掘传统文化精髓,学习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的内涵应是制定民办大学章程的时代要求;和谐校园更是高校章程的实施和大学育人、科学研究的理想状态。
(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大学育人与科研的终极追求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就社会层面而言的重要价值取向,是社会价值取向与文明形象的表征,是价值观的标杆旗帜。
大学的基本特征就是自由。师生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学术自由应是民办高校章程的灵魂所在;教育公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健全教职工权益保护机制、保障学生行使合法权利是制定民办高校章程的切实追求;自古就有“世界大同”、“天下为公”的理念,在制定高校章程时,秉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招生方案、标准、准则,健全育人机制,吸引更多优秀学子;依法治校,按章办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根本保证,是学校行使自主权,制定学校一切规章制度的依据和保障。
(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大学师生言行举止的行动指南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立足于个人层面,它是公民的价值准则与行为规范,是价值观的基础基石。
爱国主义应是民办高校章程的核心。大学章程应将“以天下为己任”作为人才培养目标的第一要义,要求教师“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要求学生“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应作为大学章程制定中规范教师的基本准则和要求,同时也应该教育学生学以致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诚信应成为大学师生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学术诚信是立德树人的前提条件,学生诚信是步入社会的重要道德保障;互相支持、帮助,关爱他人是大学师生不可或缺的美德。现代大学制度中不仅要学生“尊师敬友”,而且提出教师应履行“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最终在大学中实现“敬爱师友”的和谐校园氛围。
三、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章程的当代价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大学章程精神具有内在一致性,前者为后者提供价值导向,后者也为前者的培育与践行提供载体和平台。
民办高校章程的制定可以进一步平衡内部治理结构的关系,界定党委、行政、学术的权力边界,确定院系层级管理体制的权责关系,创建共享、制衡、监督的内部治理模式,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章程,使青年一代树立正确的价值判断力,培养其道德责任感,使其逐渐学会对自己负责、对民族、对祖国、对社会负责。
(作者单位: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民办高校现代大学制度研究”子课题,课题名称“民办高校章程建设研究”,项目编号QDA1211008。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N].光明日报,2013-12-24.
[2]马陆亭.大学章程地位与要素的国际比较教育研究[J].2009(2).
[3]董圣足,李蔚.论民办高校章程的制定与完善[J].民办教育研究,2008(2).
关键词:民办高校;章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09-0191-01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并提出要“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等院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培养大学生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四十条中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明确提出“要加强章程建设”。
一、民办高校章程建设现状
大学章程由来已久,自晚清的京师大学堂,即以章程来规范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法》颁布后,1995年8月,原国家教委下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若干意见》指出,“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原则上应实行‘一校一章程’”。
高校担负着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责任,但是在学校性质、办学条件、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上,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在培养学生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责任更艰巨。民办高校要达到与公办高校同等的办学水平,培养出同样的高素质人才,首先就要从民办高校自身做起,即建立完善的高校章程。大部分民办高校虽都已经具备了章程,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由于经费不足、学校条件不够等原因,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很多,但主要问题是民办高校章程中没有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髓来。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和章程已成为我国发展的战略性课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与思考。
二、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推进民办高校章程建设
针对当下民办高校章程制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高校应紧跟时代脉搏,顺应国际潮流,抓好高校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统领下,推进民办高校章程建设。下面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解读:
(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大学办学与管理的最高信仰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从国家制度层面来谈价值目标与信仰追求,是价值观的旗帜引领。
严复曾说,“民智者,富强之源也”。在民族振兴的伟大进程中,服从并服务于国家战略,建设民办高校章程是中国大学实现飞跃式发展、与世界接轨的必由之路;民主制度的制定既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又有学生代表大会,这是民办高校章程创造性的实践;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充分证明,中国比任何国家任何时期都具有文化自信。挖掘传统文化精髓,学习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的内涵应是制定民办大学章程的时代要求;和谐校园更是高校章程的实施和大学育人、科学研究的理想状态。
(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大学育人与科研的终极追求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就社会层面而言的重要价值取向,是社会价值取向与文明形象的表征,是价值观的标杆旗帜。
大学的基本特征就是自由。师生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学术自由应是民办高校章程的灵魂所在;教育公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健全教职工权益保护机制、保障学生行使合法权利是制定民办高校章程的切实追求;自古就有“世界大同”、“天下为公”的理念,在制定高校章程时,秉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招生方案、标准、准则,健全育人机制,吸引更多优秀学子;依法治校,按章办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根本保证,是学校行使自主权,制定学校一切规章制度的依据和保障。
(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大学师生言行举止的行动指南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立足于个人层面,它是公民的价值准则与行为规范,是价值观的基础基石。
爱国主义应是民办高校章程的核心。大学章程应将“以天下为己任”作为人才培养目标的第一要义,要求教师“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要求学生“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应作为大学章程制定中规范教师的基本准则和要求,同时也应该教育学生学以致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诚信应成为大学师生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学术诚信是立德树人的前提条件,学生诚信是步入社会的重要道德保障;互相支持、帮助,关爱他人是大学师生不可或缺的美德。现代大学制度中不仅要学生“尊师敬友”,而且提出教师应履行“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最终在大学中实现“敬爱师友”的和谐校园氛围。
三、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章程的当代价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大学章程精神具有内在一致性,前者为后者提供价值导向,后者也为前者的培育与践行提供载体和平台。
民办高校章程的制定可以进一步平衡内部治理结构的关系,界定党委、行政、学术的权力边界,确定院系层级管理体制的权责关系,创建共享、制衡、监督的内部治理模式,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章程,使青年一代树立正确的价值判断力,培养其道德责任感,使其逐渐学会对自己负责、对民族、对祖国、对社会负责。
(作者单位: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民办高校现代大学制度研究”子课题,课题名称“民办高校章程建设研究”,项目编号QDA1211008。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N].光明日报,2013-12-24.
[2]马陆亭.大学章程地位与要素的国际比较教育研究[J].2009(2).
[3]董圣足,李蔚.论民办高校章程的制定与完善[J].民办教育研究,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