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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总体工作思路
为把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真正落到实处,我校形成了“突出一个中心、构建二个体系、开辟三个渠道、实现四个目标”的总体工作思路。
(1)“突出一个中心”,即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要突出围绕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促进”这一中心,这是学校体育工作的宗旨和核心。
(2)“构建二个体系”,即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要构建制度管理体系和服务支持体系。其中,制度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机构设立、责任划分和系列制度规定。制定出台了《山东大学关于加强学生体育增强学生体质的意见》、《山东大学关于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考评工作的意见》、《山东大学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考评评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
而服务支持体系建设又包括了四方面的主要内容:第一,为将从事体育锻炼所需要的器材设备向广大学生身边移近,方便同学们随时就近开展健身活动。我们在学校6个校区安装了“健身路径”、开辟了“健身走廊”,实现了每50名学生拥有1件、每800名学生拥有l套(每套15件)的公共健身器材配备标准;第二,形成了根据体育教师专业特长,深入各学院或学生体育协会组织开展业务指导的“阳光体育运动技术指导队伍”-第三,布设了分布于6个校区不同场所的定期“健身辅导站点”;第四,制定了服务于各学院、学生体育协会组织开展体育竞赛活动的《山东大学体育场馆设施管理办法》。有效的服务支持体系建设,为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3)“开辟三个渠道”,即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发挥学校组织、学院组织和学生体育协会会组织的多头组织作用,实现体育活动组织工作重心下移,齐抓共管。
(4)“实现四个目标”,即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最终能够实现全体学生“每人每天锻炼1小时”、“每人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术技能”、“人人成为某一学生体育协会组织成员”、“人人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要求、部分学生达到优秀”的目标要求。
二、注重解决制约学校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几个关键环节
1.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必须实现由体育活动“组织管理者”向“组织服务者”的观念转变
组织学校各级各类体育活动内容,不仅要鼓动或激励学生参与,避免“等、靠”学生自愿的现象,而且,还要实现由传统意义上的体育活动“组织管理者”向“组织服务者”的观念转变。
2.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必须改革体育竞赛组织方式
要想使体育竞赛活动能够实现人人参与。就必须改变传统意义上的“竞技体育”比赛模式,使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充分体现趣味性、民族性、亚竞技性等特点。其中,采用类似于自行车慢骑、托球跑、绑腿接力等趣味性竞赛,以吸引更多学生参与;采用类似于竹竿舞、叠罗汉、舞龙舞狮等民族性竞赛,以增强民间活动方式的继承与传播;采用类似于降低竞技体育比赛项目的规则标准和难度(如把排球比赛6对6改为9对9和降低球网高度),以便使体育技术技能一般者均可参与其中。除了上述学校体育竞赛项目方式的改革之外,对传统的学校体育竞赛组织方式也进行了改革。
5.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必须强化监督考评
建立学校内部阳光体育运动考评体系,是将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落到实处构关键环节。我们不仅制定了涵盖各学院、各学生体育协会组织多项评价指标的评价体系和评分办法,而且,还根据全年考评情况设置了“山东大学阳光体育运动奖杯”这一重要奖项,并为每年获得这一奖项的单位颁发开展体育活动的奖励经费。同时,对体育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除此之外,为了强化各级各类阳光体育运动责任人的责任感,我们将把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纳入学校现有辅导员、学院学生工作分管书记等考核指标体系中,以便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考核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为把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真正落到实处,我校形成了“突出一个中心、构建二个体系、开辟三个渠道、实现四个目标”的总体工作思路。
(1)“突出一个中心”,即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要突出围绕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促进”这一中心,这是学校体育工作的宗旨和核心。
(2)“构建二个体系”,即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要构建制度管理体系和服务支持体系。其中,制度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机构设立、责任划分和系列制度规定。制定出台了《山东大学关于加强学生体育增强学生体质的意见》、《山东大学关于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考评工作的意见》、《山东大学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考评评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
而服务支持体系建设又包括了四方面的主要内容:第一,为将从事体育锻炼所需要的器材设备向广大学生身边移近,方便同学们随时就近开展健身活动。我们在学校6个校区安装了“健身路径”、开辟了“健身走廊”,实现了每50名学生拥有1件、每800名学生拥有l套(每套15件)的公共健身器材配备标准;第二,形成了根据体育教师专业特长,深入各学院或学生体育协会组织开展业务指导的“阳光体育运动技术指导队伍”-第三,布设了分布于6个校区不同场所的定期“健身辅导站点”;第四,制定了服务于各学院、学生体育协会组织开展体育竞赛活动的《山东大学体育场馆设施管理办法》。有效的服务支持体系建设,为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3)“开辟三个渠道”,即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发挥学校组织、学院组织和学生体育协会会组织的多头组织作用,实现体育活动组织工作重心下移,齐抓共管。
(4)“实现四个目标”,即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最终能够实现全体学生“每人每天锻炼1小时”、“每人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术技能”、“人人成为某一学生体育协会组织成员”、“人人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要求、部分学生达到优秀”的目标要求。
二、注重解决制约学校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几个关键环节
1.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必须实现由体育活动“组织管理者”向“组织服务者”的观念转变
组织学校各级各类体育活动内容,不仅要鼓动或激励学生参与,避免“等、靠”学生自愿的现象,而且,还要实现由传统意义上的体育活动“组织管理者”向“组织服务者”的观念转变。
2.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必须改革体育竞赛组织方式
要想使体育竞赛活动能够实现人人参与。就必须改变传统意义上的“竞技体育”比赛模式,使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充分体现趣味性、民族性、亚竞技性等特点。其中,采用类似于自行车慢骑、托球跑、绑腿接力等趣味性竞赛,以吸引更多学生参与;采用类似于竹竿舞、叠罗汉、舞龙舞狮等民族性竞赛,以增强民间活动方式的继承与传播;采用类似于降低竞技体育比赛项目的规则标准和难度(如把排球比赛6对6改为9对9和降低球网高度),以便使体育技术技能一般者均可参与其中。除了上述学校体育竞赛项目方式的改革之外,对传统的学校体育竞赛组织方式也进行了改革。
5.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必须强化监督考评
建立学校内部阳光体育运动考评体系,是将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落到实处构关键环节。我们不仅制定了涵盖各学院、各学生体育协会组织多项评价指标的评价体系和评分办法,而且,还根据全年考评情况设置了“山东大学阳光体育运动奖杯”这一重要奖项,并为每年获得这一奖项的单位颁发开展体育活动的奖励经费。同时,对体育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除此之外,为了强化各级各类阳光体育运动责任人的责任感,我们将把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纳入学校现有辅导员、学院学生工作分管书记等考核指标体系中,以便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考核的激励与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