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时尚是什么?简单一句话,就是有计划地过时。
“时尚”这个词是现在好多人挂在嘴边的日常用语。
“贱兔”是时尚;只见表不见人的巨型手表是时尚;苦的呲牙咧嘴的不加糖的卡普其诺是时尚;既昂贵、又费油、又从来没有可能有机会把四轮一起驱动来爬山的SUV,也是时尚(SUV的全称是sport utility vehicle,是“多功能运动车”的缩写,但我的一个美国学生说SUV的缩写应该是“自私的、无用的车” selfish, uselessvehicle);手机更加邪呼,那日新月异之速度快得令人不知道如何跟风,反正如今我在时尚人前面拿出手机打电话的时候,简直有些负疚感和罪恶感。
时尚无孔不入。英国一本时尚书说:穿西装打领带才是正式的时尚,但是又说:穿西装不打领带才更加时尚。看完那本书,我就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应该打领带还是不打领带。
时尚是什么?对没有脑子的人来说,时尚帮助自信感的树立;对有脑子的人,时尚则是无可适从感的创造!对商业来说,时尚是促销的主力手段;从设计角度来说,时尚则是一个使顾客永远觉得自己手上的一切都过时的原则。
无论你如何努力,你总是非主流的,非时尚的。
时尚是从女性服装开始的,其发源地是法国的巴黎。从1900年开始到目前为止的一百年之中,巴黎的确成为世界时尚的中心。巴黎造就了时尚的顾客群,也造就了时装设计师。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时尚业进入高速度发展阶段,特别是1970年代以来,媒体参与品牌和明星设计师、超级名模的推广,从时装业开始发展,逐步蔓延到其他设计行业,形成了以流行品牌为中心的风气。90年代生活节奏变得非常快,信息革命造成流行迅速的基础,并且现在的流行是真正世界意义的,全球意义的流行。
这种急速的生活节奏自然在时尚形式上也有所影响,奥地利的时装设计家赫穆特·朗是公认的时尚的极少主义设计大师,1997年在《艺术形式》杂志撰文说极少主义、极限主义绝对是时尚,首饰、化妆都是多余的累赘。一切成为快餐式的,一切都为了简便,因此时装也就越来越简约,越来越讲究功能,饰件越少越好。
巴黎的高级时装在这种普遍的减少主义流行气氛下,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美国时装设计师在这个时期依托娴熟的全球市场运作取得极大成功。他们注重所谓的“无时间限制”性格,服装不会由于过于讲究某种风格而打上时间的烙印,而容易成为过期的设计,这是美国时装与法国时装最大的区别。
巴黎时装界抱怨说:这个时候的服装看来好像制服一样,没有个性,也没有设计家的个人品味,他们说这是“市场营销型的服装”,是美国人搞出来的,它破坏了时装美学原则,等等。但是大势所趋,虽然法国人抱怨连天,但也无法扭转潮流。
豪华的品牌成为流行,奢侈的品牌变成大众也可以拥有的,是1990年代以来一个很重大的转变。时装业已经进入全球化的时代了。
其实,真正的时尚,并不是我们自己由于喜欢而形成的,而完全是一种企业文化的行为。所谓的时尚,起源于两个方面:美国的汽车设计和法国的时装设计。美国汽车设计起源于通用汽车公司的总裁阿尔佛里德·斯隆,他是第一个开创汽车式样设计部门的汽车公司领导。他在1923年成为通用汽车公司的总裁,当时福特汽车公司的T型汽车销售太好,其它的汽车公司完全没有办法和它竞争。因此,斯隆就提出要成立一个专门创造时尚形式的设计部门,以流行款式来对抗福特的品牌,委任哈里·厄尔担任设计部的领导。这个汽车造型设计部开始于1927年, 以流线型为时尚,不但汽车设计,每年改变汽车造型的流行款式,这种风气蔓延到其他产品设计。流线型成为最早的流行的时尚风格。斯隆的主张也就成为现今时尚的原则,即有计划的废止制度(planned obsolescence)。每年在款式和色彩上推陈出新,人为创造时尚,创造流行风格,有计划地废除现有的时尚,这种做法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非常大的利益,企业可以仅仅通过造型设计而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创造了一个庞大的市场。
时装上以这种定期方式推出时尚款式和流行色彩的则在法国时装设计大师克里斯提安·迪奥。迪奥是一个天才的市场营销家,他知道怎样推销自己的设计,如何树立自己的形象。他每6个月就推出一个新的系列,这是极为成功的市场运作方法,从此以后,时尚就成为了企业发展的基本策略。
时尚,从本质上来说,是通过设计和市场手段使大家去购买你其实并不需要的东西,是促使你由于对时尚的追求去抛弃依然有的东西。时尚的实质赢家是企业,虽然消费者得到了心理的某种满足(或者不满足),但从你的荷包来说,你是个心甘情愿的输家和受害者。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时尚的本质,但是在一个高度成熟的消费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还是心甘情愿地接受它,追逐它,时常听见人说:怎么啦?我就是要时尚!其实,电影《大腕》里的那个神经病只是比正常人更诚实直白,“不求最好,只求最贵”,只要牛就行——对,这正是时尚依赖的社会心态基础,是你成为时尚受害者的病根!
“时尚”这个词是现在好多人挂在嘴边的日常用语。
“贱兔”是时尚;只见表不见人的巨型手表是时尚;苦的呲牙咧嘴的不加糖的卡普其诺是时尚;既昂贵、又费油、又从来没有可能有机会把四轮一起驱动来爬山的SUV,也是时尚(SUV的全称是sport utility vehicle,是“多功能运动车”的缩写,但我的一个美国学生说SUV的缩写应该是“自私的、无用的车” selfish, uselessvehicle);手机更加邪呼,那日新月异之速度快得令人不知道如何跟风,反正如今我在时尚人前面拿出手机打电话的时候,简直有些负疚感和罪恶感。
时尚无孔不入。英国一本时尚书说:穿西装打领带才是正式的时尚,但是又说:穿西装不打领带才更加时尚。看完那本书,我就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应该打领带还是不打领带。
时尚是什么?对没有脑子的人来说,时尚帮助自信感的树立;对有脑子的人,时尚则是无可适从感的创造!对商业来说,时尚是促销的主力手段;从设计角度来说,时尚则是一个使顾客永远觉得自己手上的一切都过时的原则。
无论你如何努力,你总是非主流的,非时尚的。
时尚是从女性服装开始的,其发源地是法国的巴黎。从1900年开始到目前为止的一百年之中,巴黎的确成为世界时尚的中心。巴黎造就了时尚的顾客群,也造就了时装设计师。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时尚业进入高速度发展阶段,特别是1970年代以来,媒体参与品牌和明星设计师、超级名模的推广,从时装业开始发展,逐步蔓延到其他设计行业,形成了以流行品牌为中心的风气。90年代生活节奏变得非常快,信息革命造成流行迅速的基础,并且现在的流行是真正世界意义的,全球意义的流行。
这种急速的生活节奏自然在时尚形式上也有所影响,奥地利的时装设计家赫穆特·朗是公认的时尚的极少主义设计大师,1997年在《艺术形式》杂志撰文说极少主义、极限主义绝对是时尚,首饰、化妆都是多余的累赘。一切成为快餐式的,一切都为了简便,因此时装也就越来越简约,越来越讲究功能,饰件越少越好。
巴黎的高级时装在这种普遍的减少主义流行气氛下,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美国时装设计师在这个时期依托娴熟的全球市场运作取得极大成功。他们注重所谓的“无时间限制”性格,服装不会由于过于讲究某种风格而打上时间的烙印,而容易成为过期的设计,这是美国时装与法国时装最大的区别。
巴黎时装界抱怨说:这个时候的服装看来好像制服一样,没有个性,也没有设计家的个人品味,他们说这是“市场营销型的服装”,是美国人搞出来的,它破坏了时装美学原则,等等。但是大势所趋,虽然法国人抱怨连天,但也无法扭转潮流。
豪华的品牌成为流行,奢侈的品牌变成大众也可以拥有的,是1990年代以来一个很重大的转变。时装业已经进入全球化的时代了。
其实,真正的时尚,并不是我们自己由于喜欢而形成的,而完全是一种企业文化的行为。所谓的时尚,起源于两个方面:美国的汽车设计和法国的时装设计。美国汽车设计起源于通用汽车公司的总裁阿尔佛里德·斯隆,他是第一个开创汽车式样设计部门的汽车公司领导。他在1923年成为通用汽车公司的总裁,当时福特汽车公司的T型汽车销售太好,其它的汽车公司完全没有办法和它竞争。因此,斯隆就提出要成立一个专门创造时尚形式的设计部门,以流行款式来对抗福特的品牌,委任哈里·厄尔担任设计部的领导。这个汽车造型设计部开始于1927年, 以流线型为时尚,不但汽车设计,每年改变汽车造型的流行款式,这种风气蔓延到其他产品设计。流线型成为最早的流行的时尚风格。斯隆的主张也就成为现今时尚的原则,即有计划的废止制度(planned obsolescence)。每年在款式和色彩上推陈出新,人为创造时尚,创造流行风格,有计划地废除现有的时尚,这种做法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非常大的利益,企业可以仅仅通过造型设计而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创造了一个庞大的市场。
时装上以这种定期方式推出时尚款式和流行色彩的则在法国时装设计大师克里斯提安·迪奥。迪奥是一个天才的市场营销家,他知道怎样推销自己的设计,如何树立自己的形象。他每6个月就推出一个新的系列,这是极为成功的市场运作方法,从此以后,时尚就成为了企业发展的基本策略。
时尚,从本质上来说,是通过设计和市场手段使大家去购买你其实并不需要的东西,是促使你由于对时尚的追求去抛弃依然有的东西。时尚的实质赢家是企业,虽然消费者得到了心理的某种满足(或者不满足),但从你的荷包来说,你是个心甘情愿的输家和受害者。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时尚的本质,但是在一个高度成熟的消费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还是心甘情愿地接受它,追逐它,时常听见人说:怎么啦?我就是要时尚!其实,电影《大腕》里的那个神经病只是比正常人更诚实直白,“不求最好,只求最贵”,只要牛就行——对,这正是时尚依赖的社会心态基础,是你成为时尚受害者的病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