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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鹤琴曾说,中国近现代的幼稚教育从一开始,走的就是一条“抄袭外人,墨守成规,不知改良,以至陈旧腐败不堪闻问”的路。中国近现代的幼稚园几乎都是美国式的,在这种历史背景下,陈鹤琴先生愤然指出:“我们的孩子不是美国的小孩,我们的历史,我们的环境与美国不同,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在我们用来未必都是优良的。”因此,陈先生提出要创办“中国化的幼稚教育”,并从创办鼓楼幼稚园、编写幼稚园教材、探讨教育教学方法等各方面来实现这一目的,探索中国化幼稚教育的道路。
在探索的过程中,陈先生具体指出了给孩子学的东西应有三条标准:
一、“凡是儿童能够学的东西就有可能作为幼稚园的教材。”这是陈先生针对当时幼稚园普遍存在“功课太简单”这一弊病而提出的。当时幼稚园所有的功课不外乎图书、玩沙、折纸、游戏、唱歌、积木等几种,如此简单的课程不仅使幼儿感到索然无味,还大大限制了幼儿的发展。于是,陈先生从健康、社会、科学、艺术、语文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学习内容的方向,并将之合理地安排到幼稚生学习的每个阶段。这样,才能使幼儿得到全面适当的发展。
二、“凡是教材必须以儿童的经验为依据。”经验是获得知识的桥梁,若无经验为基础,幼儿是不能获得真正知识的。陈先生指出,以前私塾里的四书五经虽然孩子能背得很熟,但他们觉得毫无意义,也就根本得不到什么收获,因为书上所讲的与儿童的经验隔离得太远了。所以陈先生指出,应当从儿童的生活出发,选取儿童生活中所能接触到的事物作为教学内容。应该做到:“脑中有创意、心中有教材、眼中有学生”;把要求“层次化”,把教学“特色化”;必须具有科学性;必须考虑时代和科学的进步,有意识地调整教学内容。
三、“凡是能使儿童适应社会的,就可取之为教材。”这一标准是说幼儿学习的内容必须对他现在或将来的生活有良好的影响。比如,生活中的小事就是幼儿的教材。它为幼儿熟知,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幼儿,易被幼儿理解接受;它在道理上有很强的说服力,能感染幼儿;它让幼儿得到的不是间接的知识经验,而是直接的、真实的情感体验。但它不会自发地发挥其教育作用,而需要教师有意识地去开发它。通过生活中的小事来进行教育,是一种事半功倍的教育,是在学前教育中非常值得提倡的教育。
从以上三个标准来看,小孩子能学的东西是很多的。但陈先生又进一步提出:“我们不能漫无限制地、毫无系统地去教他。”儿童的生活是完整的,我们的教材也必定要完整,教给孩子的东西应是有组织、有系統、相互连接、发生关系的。陈先生反对将幼稚园的课程四分五裂,他认为这样教给孩子的必然是孤立的、零散的印象,是无法让孩子从真正意义上掌握知识的。“我们应当把幼稚园的课程打成一片,成为有系统的组织。”那么这个系统又该以什么为中心呢?当时的幼教界正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儿童为中心”,陈先生丰富并完善了这种理论,提出应以“儿童的环境为中心”,即以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中心。陈先生认为大自然、大社会才是活的书、直接的书,应让孩子多接触自然,多接触社会,向大自然、大社会学习。
中国的早期教育发展到今天,可以说有了长足的进步。可近几年,早期教育在不知不觉中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心的倾向,那就是对幼儿的“过度”开发,有的甚至是“掠夺性”开发。有的孩子一两岁,连话都说不利索,家长就迫不及待地教孩子认字、做算术、学外语;有的家长在孩子三四岁时,就买来了钢琴、文房四宝,让孩子学书法、学绘画、弹钢琴……更有甚者,一些所谓的“专家”“学者”们也大肆鼓吹“婴儿个个是神通”,说什么“零岁识字”“三岁扫盲”,他们打着某些外国教育家的幌子,到处宣扬“早期教育决定论”。今天,我们难道还要走那条崇洋媚外的老路吗?更为可悲的是,就在国外已放弃布鲁姆、赞科夫的“早期教育决定论”许久之后,这种思想才传到中国。正如陈先生说的“外人已时有改进,但我们还不知改良”。
也许有人要说:陈先生不是也提倡过可以将识字教育引进幼稚园吗?不错,但陈先生也明确指出过:“即使这个小孩子虽然能识几个字,然而所教时间要非常之长,所费精力又要非常之多,或学了足以妨碍他身心的发育,那就不必勉强他学,倒不如用这些时间精力去学别样东西来得妥当而有效力。”所以,当识字教育以及弹琴、画画等等内容成为幼儿学习乃至生活的主导时,我们有必要提醒孩子的父母:多带孩子去接触自然、接触社会,让他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丰富感性认识,这样才能为以后打下良好的基础。让幼儿在与大自然、大社会的接触中尽情地看看、听听、想想、摸摸、做做,满足幼儿的好奇心和渴望主动发现、主动探究的心理,获取最真实的感受。让幼儿在多彩的环境中学会观察、学会创造。在丰富的社会环境中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做现代中国人。
在探索的过程中,陈先生具体指出了给孩子学的东西应有三条标准:
一、“凡是儿童能够学的东西就有可能作为幼稚园的教材。”这是陈先生针对当时幼稚园普遍存在“功课太简单”这一弊病而提出的。当时幼稚园所有的功课不外乎图书、玩沙、折纸、游戏、唱歌、积木等几种,如此简单的课程不仅使幼儿感到索然无味,还大大限制了幼儿的发展。于是,陈先生从健康、社会、科学、艺术、语文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学习内容的方向,并将之合理地安排到幼稚生学习的每个阶段。这样,才能使幼儿得到全面适当的发展。
二、“凡是教材必须以儿童的经验为依据。”经验是获得知识的桥梁,若无经验为基础,幼儿是不能获得真正知识的。陈先生指出,以前私塾里的四书五经虽然孩子能背得很熟,但他们觉得毫无意义,也就根本得不到什么收获,因为书上所讲的与儿童的经验隔离得太远了。所以陈先生指出,应当从儿童的生活出发,选取儿童生活中所能接触到的事物作为教学内容。应该做到:“脑中有创意、心中有教材、眼中有学生”;把要求“层次化”,把教学“特色化”;必须具有科学性;必须考虑时代和科学的进步,有意识地调整教学内容。
三、“凡是能使儿童适应社会的,就可取之为教材。”这一标准是说幼儿学习的内容必须对他现在或将来的生活有良好的影响。比如,生活中的小事就是幼儿的教材。它为幼儿熟知,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幼儿,易被幼儿理解接受;它在道理上有很强的说服力,能感染幼儿;它让幼儿得到的不是间接的知识经验,而是直接的、真实的情感体验。但它不会自发地发挥其教育作用,而需要教师有意识地去开发它。通过生活中的小事来进行教育,是一种事半功倍的教育,是在学前教育中非常值得提倡的教育。
从以上三个标准来看,小孩子能学的东西是很多的。但陈先生又进一步提出:“我们不能漫无限制地、毫无系统地去教他。”儿童的生活是完整的,我们的教材也必定要完整,教给孩子的东西应是有组织、有系統、相互连接、发生关系的。陈先生反对将幼稚园的课程四分五裂,他认为这样教给孩子的必然是孤立的、零散的印象,是无法让孩子从真正意义上掌握知识的。“我们应当把幼稚园的课程打成一片,成为有系统的组织。”那么这个系统又该以什么为中心呢?当时的幼教界正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儿童为中心”,陈先生丰富并完善了这种理论,提出应以“儿童的环境为中心”,即以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中心。陈先生认为大自然、大社会才是活的书、直接的书,应让孩子多接触自然,多接触社会,向大自然、大社会学习。
中国的早期教育发展到今天,可以说有了长足的进步。可近几年,早期教育在不知不觉中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心的倾向,那就是对幼儿的“过度”开发,有的甚至是“掠夺性”开发。有的孩子一两岁,连话都说不利索,家长就迫不及待地教孩子认字、做算术、学外语;有的家长在孩子三四岁时,就买来了钢琴、文房四宝,让孩子学书法、学绘画、弹钢琴……更有甚者,一些所谓的“专家”“学者”们也大肆鼓吹“婴儿个个是神通”,说什么“零岁识字”“三岁扫盲”,他们打着某些外国教育家的幌子,到处宣扬“早期教育决定论”。今天,我们难道还要走那条崇洋媚外的老路吗?更为可悲的是,就在国外已放弃布鲁姆、赞科夫的“早期教育决定论”许久之后,这种思想才传到中国。正如陈先生说的“外人已时有改进,但我们还不知改良”。
也许有人要说:陈先生不是也提倡过可以将识字教育引进幼稚园吗?不错,但陈先生也明确指出过:“即使这个小孩子虽然能识几个字,然而所教时间要非常之长,所费精力又要非常之多,或学了足以妨碍他身心的发育,那就不必勉强他学,倒不如用这些时间精力去学别样东西来得妥当而有效力。”所以,当识字教育以及弹琴、画画等等内容成为幼儿学习乃至生活的主导时,我们有必要提醒孩子的父母:多带孩子去接触自然、接触社会,让他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丰富感性认识,这样才能为以后打下良好的基础。让幼儿在与大自然、大社会的接触中尽情地看看、听听、想想、摸摸、做做,满足幼儿的好奇心和渴望主动发现、主动探究的心理,获取最真实的感受。让幼儿在多彩的环境中学会观察、学会创造。在丰富的社会环境中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做现代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