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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作家王朔,便会想起他于1985年发表的小说《浮出海面》中,一处让人印象深刻的细节:“我”喜欢上了舞蹈演员于晶,就去图书馆翻和她有关的旧报刊,在一份销路很广的刊物封面上,“我”看到于晶的整幅剧照,一边惊奇以前怎么从没注意到,一边动手撕下那幅剧照。然后,“我”把图书管理员叫过来,对他说:“这个杂志的封面不知叫谁撕了。”
书中人动手撕书的那份坦然,让我念念不忘二十多年。后来,从汤姆·拉伯的著作《嗜书瘾君子》中,得知那些“辣手摧书毫不手软”的人,都该被称作“书刽子手”!
嗯,从“痞子作家”到“书刽子手”,真是过渡得毫无违和感。
“偷”是“书刽子手”犯下的另一桩罪行。当看到有博士学位的文学研究助理罗兰,将维多利亚时代大诗人艾许的两封私人信件偷偷带离图书馆时,我瞪大了眼睛,而罗兰却表现得泰然自若:“墙上虽然贴着有关书籍毁损及盗窃的罚则,但他压根就不觉得那些条文和自己有任何关联。他一如往常地走出图书馆”……尽管明白罗兰若不偷走那两封信,A.S.拜雅特便无法完成那本近600页小说《隐之书》,可我还是感到接受无能,并暗自庆幸:幸好这样的“书刽子手”没有让我遇见!但显然,我高兴得太早了。
自打从图书馆借来了《戏剧的快乐》,我就一直沉浸在快乐之中,原因有二:
首先,我误将书作者吉姆·帕特森看成是“吉姆·帕森斯”,对,就是“谢耳朵”的扮演者,虽然明知道傲娇的库珀博士最多可能写一写《M理论的快乐》,可还是心花怒放了一下;其次,比照“在星巴克要买大杯咖啡”,我认为“到图书馆要借死贵的书”,因此不管《戏剧的快乐》内容如何,仅看书封底“定价:98元”我就感觉自己赚到了,嘿嘿!
如果说笑容是一个敞开的手提箱的话,那么翻开《戏剧的快乐》之后,手提箱便被“啪”地一声合上了:因为我又惊又气地发现,书中有四分之一多的书页,都被人用铅笔划上了道道,这是谁家的熊孩子干的好事啊?!
一定是某个修了戏剧理论课的大学生,拿这本书当教材了,因为从小老师就教“不动笔墨不看书”,“要学会批注式阅读”,所以看书时时刻握着一支笔,遇到关键句子和优美句子,就像老牛犁地一般,犁上印迹。可是,如果那是你自己的地,你怎么犁都没人管,公共图书馆的书是所有借阅者共有的读书园地呀,你这么肆无忌惮地犁出歪歪扭扭的印记,你侵犯了其他读者的合法权益,你的公德心知道吗?!
如果能见到那位“线条君”,我很想告诉他:有一种阅读神器叫“便签纸”,有宽有细,宽的便签纸贴在书上,可以将各种阅读感受记在上边(你可以一边写,一边想象自己是毛泽东、列宁或是费马,他们的批注都名留史册);细的便签纸可以贴在书中精彩的词句段落旁,像插在宝藏旁的小旗,读完这本书,你转身去清理旗帜,便可整理出详尽的读书笔记。一贴小小的便签纸,便可以测出:你是最好的书阅读者,还是最恶的“书刽子手”!
我气呼呼地将《戏剧的快乐》丢到一边,心中充满不快乐,可不读又不甘心,遂准备从书中间没被涂鸦的章节读起,可这就像电影演了一半才进场一样,看得云里雾里呀,唉!我重重地叹口气,然后找出好久不用的橡皮,为了自己也为以后的借阅者能看完整一本书,一行一行一页一页,擦掉那些无礼的铅笔道……
英伦学院派小说的主将戴维·洛奇,一定有过和我同样的遭遇,否则他不会在小说《失聪宣判》中写道,退休教授德斯蒙德·贝茨吃惊地发现,他借的书“有好几段被人用青绿色荧光笔做了标记,不只是在页边上,而且整段文章被逐行彻底涂过!”老教授找到图书管理员,要求把这本书的所有借阅者找出来,一一询问,管理员望着他,仿佛他的精神不正常。
“是否爱惜图书是对文明行为的检验”,老教授承认,自己偶尔也在馆藏图书的页边用铅笔轻轻地做些标记,但是做好笔记之后,他会把它们仔细擦掉,老教授怒斥那些在图书馆的书上“大段大段地重重画线”的人:“那些借阅者显然误以为这样似乎能把文字刻进他们的大脑皮层”?!这种肆无忌惮的破坏行为,最终引得老教授一声叹息:“有太多种方式可以让文明走向灾难性终结!”
据汤姆·拉伯透露,“书刽子手”中不乏声名显赫的名家要人:雪莱曾撕下空白扉页折纸船;达尔文曾为方便携带把一本厚书切成两半;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曾硬生生拆散一部完整的圣经,挑出自己喜爱的章节段落并成一本……而“名人效应”并不能减轻“书刽子手”的“罪行”,只能减轻他们自身作品在读者心目中的分量。
曾有网友号召大家为图书馆拟一个严禁在书上乱写乱画的标语,我试着拟写了一些:“书即容颜的映照,你会画污自己的脸吗?洁净的书面,洁净的心灵!”;“道德养成看细节: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在公共绿地上践踏,不在公共图书上涂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书的每一次损毁,都使文明的阶梯变得岌岌可危”;“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但灯塔也需要细心呵护,否则,它会有熄灭的那一天”……
真心希望这些标语能让“书刽子手”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书中人动手撕书的那份坦然,让我念念不忘二十多年。后来,从汤姆·拉伯的著作《嗜书瘾君子》中,得知那些“辣手摧书毫不手软”的人,都该被称作“书刽子手”!
嗯,从“痞子作家”到“书刽子手”,真是过渡得毫无违和感。
“偷”是“书刽子手”犯下的另一桩罪行。当看到有博士学位的文学研究助理罗兰,将维多利亚时代大诗人艾许的两封私人信件偷偷带离图书馆时,我瞪大了眼睛,而罗兰却表现得泰然自若:“墙上虽然贴着有关书籍毁损及盗窃的罚则,但他压根就不觉得那些条文和自己有任何关联。他一如往常地走出图书馆”……尽管明白罗兰若不偷走那两封信,A.S.拜雅特便无法完成那本近600页小说《隐之书》,可我还是感到接受无能,并暗自庆幸:幸好这样的“书刽子手”没有让我遇见!但显然,我高兴得太早了。
自打从图书馆借来了《戏剧的快乐》,我就一直沉浸在快乐之中,原因有二:
首先,我误将书作者吉姆·帕特森看成是“吉姆·帕森斯”,对,就是“谢耳朵”的扮演者,虽然明知道傲娇的库珀博士最多可能写一写《M理论的快乐》,可还是心花怒放了一下;其次,比照“在星巴克要买大杯咖啡”,我认为“到图书馆要借死贵的书”,因此不管《戏剧的快乐》内容如何,仅看书封底“定价:98元”我就感觉自己赚到了,嘿嘿!
如果说笑容是一个敞开的手提箱的话,那么翻开《戏剧的快乐》之后,手提箱便被“啪”地一声合上了:因为我又惊又气地发现,书中有四分之一多的书页,都被人用铅笔划上了道道,这是谁家的熊孩子干的好事啊?!
一定是某个修了戏剧理论课的大学生,拿这本书当教材了,因为从小老师就教“不动笔墨不看书”,“要学会批注式阅读”,所以看书时时刻握着一支笔,遇到关键句子和优美句子,就像老牛犁地一般,犁上印迹。可是,如果那是你自己的地,你怎么犁都没人管,公共图书馆的书是所有借阅者共有的读书园地呀,你这么肆无忌惮地犁出歪歪扭扭的印记,你侵犯了其他读者的合法权益,你的公德心知道吗?!
如果能见到那位“线条君”,我很想告诉他:有一种阅读神器叫“便签纸”,有宽有细,宽的便签纸贴在书上,可以将各种阅读感受记在上边(你可以一边写,一边想象自己是毛泽东、列宁或是费马,他们的批注都名留史册);细的便签纸可以贴在书中精彩的词句段落旁,像插在宝藏旁的小旗,读完这本书,你转身去清理旗帜,便可整理出详尽的读书笔记。一贴小小的便签纸,便可以测出:你是最好的书阅读者,还是最恶的“书刽子手”!
我气呼呼地将《戏剧的快乐》丢到一边,心中充满不快乐,可不读又不甘心,遂准备从书中间没被涂鸦的章节读起,可这就像电影演了一半才进场一样,看得云里雾里呀,唉!我重重地叹口气,然后找出好久不用的橡皮,为了自己也为以后的借阅者能看完整一本书,一行一行一页一页,擦掉那些无礼的铅笔道……
英伦学院派小说的主将戴维·洛奇,一定有过和我同样的遭遇,否则他不会在小说《失聪宣判》中写道,退休教授德斯蒙德·贝茨吃惊地发现,他借的书“有好几段被人用青绿色荧光笔做了标记,不只是在页边上,而且整段文章被逐行彻底涂过!”老教授找到图书管理员,要求把这本书的所有借阅者找出来,一一询问,管理员望着他,仿佛他的精神不正常。
“是否爱惜图书是对文明行为的检验”,老教授承认,自己偶尔也在馆藏图书的页边用铅笔轻轻地做些标记,但是做好笔记之后,他会把它们仔细擦掉,老教授怒斥那些在图书馆的书上“大段大段地重重画线”的人:“那些借阅者显然误以为这样似乎能把文字刻进他们的大脑皮层”?!这种肆无忌惮的破坏行为,最终引得老教授一声叹息:“有太多种方式可以让文明走向灾难性终结!”
据汤姆·拉伯透露,“书刽子手”中不乏声名显赫的名家要人:雪莱曾撕下空白扉页折纸船;达尔文曾为方便携带把一本厚书切成两半;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曾硬生生拆散一部完整的圣经,挑出自己喜爱的章节段落并成一本……而“名人效应”并不能减轻“书刽子手”的“罪行”,只能减轻他们自身作品在读者心目中的分量。
曾有网友号召大家为图书馆拟一个严禁在书上乱写乱画的标语,我试着拟写了一些:“书即容颜的映照,你会画污自己的脸吗?洁净的书面,洁净的心灵!”;“道德养成看细节: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在公共绿地上践踏,不在公共图书上涂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书的每一次损毁,都使文明的阶梯变得岌岌可危”;“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但灯塔也需要细心呵护,否则,它会有熄灭的那一天”……
真心希望这些标语能让“书刽子手”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