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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国城镇化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不论是从客观方面的现实性来看,还是从主观方面的应然性来看,政府都应承担首要责任。在2001年之后,我国逐步确立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以流入地政府为主”的政策,这一规定有其合理性,但同时在可行性、可操作性以及强制性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因此,应当对“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政策的执行状况、实施效果进行广泛深入的实证调查和理论研究,形成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责任规定的政策网络体系,并确立必要的、具体的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