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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承认,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极大地推进了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和程序公正。但是,随着其实践中的具体运作,又不断暴露出一些新的亟待完善的问题。下面,笔者就刑事诉讼中辩护人"申请查证权"的有关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一、申请查证权的现行规定关于申请查证权,主要体现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37条1款和159条之中。现行《刑事诉讼法》第37条1款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或者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