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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曾希圣(1904-1968),湖南资兴人,1922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考入黄埔军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北伐战争。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曾长期从事兵运和情报工作,并参加了长征。1941年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七师政委、中共皖江区委书记,为七师的成立、发展和壮大及皖江根据地的创建和巩固作出了重要贡献。从1949年起,历任中共皖北区党委书记、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山东省委第一书记、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二书记、西南局书记处书记等职。20世纪60年代初,他在安徽工作期间,勇于面对现实,“左”后纠“左”,实行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使当时的安徽农村呈现出一派生机,被誉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先驱。2004年10月18日,是曾希圣百年诞辰,本刊特发表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陆德生的回忆文章以示纪念。
曾希圣富于改革创新精神,他一生主要干了三件大事:开创红军情报技侦工作,创建新四军七师和皖江根据地,在安徽大力治淮、倡导农业“三改”、推行“责任田”。这三件大事恰恰都充分体现了他敢于迎难而上、注重研究客观事物的规律与特点、打破常规闯新路、在实践中开创新的局面的特点。正如李先念为《曾希圣传》写的序言中所说:“他的一生,是奋斗进取的一生,开拓创新的一生。”
曾希圣在皖北区党委书记和安徽省委第一书记的岗位上,干了12年多。他在安徽留下的最显著的功绩和最宝贵的经验,就是在十分艰难的情况下,冲破“左”的重重阻力,于1961年在全省范围内有领导、有计划地推行“责任田”,当年普遍获得丰收,城乡人民生活大为改善,农村再现勃勃生机。虽然这一举措后来被指责为犯了方向性错误而被强令改正,但是,历史证明,搞“责任田”是符合实际、顺应民心的改革之举、富民之举。它的成功实践闯出了改革农业生产管理体制的新途径。胡耀邦在1982年10月来安徽视察工作,谈到实行农业承包责任制问题时,说:从历史情况来看,在1960年以后,党内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同志在这个问题上是先知先觉者,当时主张改革1956年以后农业长期推行的办法。曾希圣同志就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先驱。
当年,笔者就亲身经历了推行责任田的曲折历程。曾希圣下决心推行“责任田”的过程,是一个反复酝酿、思索,先行试点取得经验,然后逐步推开、不断完善的过程。在当时“左”的思潮和习惯势力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实行这一做法不仅要冒风险,而且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而曾希圣在推行“责任田”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领导才干和领导艺术,充分显示了他善于应对复杂环境、勇于突破旧框框的胆识、魄力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他在挫折面前勇于承担责任的品质和敢于坚持原则的精神。
迎难而上 勇于探索
新中国成立后,安徽省农业的发展经历了先喜后忧的巨大反差。大兴水利和稳步推进互助合作运动,带来了农业的整体发展。但是,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之后,“左”的错误越发严重,加上不停顿地反右倾、拔白旗,“五风”愈演愈烈,正常的生产管理被搞乱,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粮食连年减产,农村一片萧条。1959年到1960年出现了严重的饿、病、逃、荒、死的现象。
农村经济危机引起了普遍的不安、焦虑和思考,摆脱困境的出路何在?曾希圣更是心情沉重,既为工作上的失误而深感内疚,又为如何另辟蹊径而忧思不已,上下求索。当时,从上到下都采取了一些实际措施,例如强调改进作风,压缩城市劳力,集中力量大办农业等等。这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虽起到一定作用,但收效并不明显。事实表明,必须从解决农业自身内在的主要矛盾着眼,在管理体制上动大手术,努力探索一条能把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和农民个人的积极性结合起来的新路子。从1960年夏季开始,曾希圣就潜心思考这个重大问题,围绕加强生产责任制想办法。最后,经过试点,广泛听取意见和多次座谈讨论,形成了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一套办法,也就是“责任田”。
在酝酿试点阶段,为了研究过去和当前加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办法,当时我们摘编了有关资料,包括历年来报纸上批判包产到户的社论和文章。包产到户在20世纪50年代就不断出现,不断被批,被指责是“富农路线”,“企图挖社会主义墙脚,在中国复辟资本主义”。曾希圣看了这些材料,平静地说:这可以作为我们研究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参考,启发我们多考虑一些问题,多设计一些方案,更好地兴利除弊,减少矛盾和阻力。为了摆脱农业危机,使农民得到温饱,他铁定了决心,要闯出一条路来。
在1960年3月的广州中央工作会议上,当曾希圣把试行“责任田”方案拿出来征求意见时,与会者有的保持沉默,有的客气地说看不很懂,有人则尖锐地指出:“责任田”是“组织起来的单干”;有人称之为:农民种田,向国家交租;有人直言不讳地说:这是“回到土改分田的时候去了”。处于四面夹击中的曾希圣同身边工作人员议论过这样一些问题:推行“责任田”打破常规,事关重大,一是在政治上要能站得住脚,来看人民群众赞成不成问题;二是在组织上要不留把柄,争取获得“通行证”。3月15日上午,曾希圣向毛泽东汇报了试行“责任田”的方案。毛泽东说:“你们试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如果搞好了,能增产10亿斤粮食,那就是一件大事。”曾希圣立即通知安徽省委:“现在已经通天了,可以搞。”当时和曾希圣一起到毛主席那里谈话的还有山东省委一位主要负责人。毛泽东当场问他:山东搞不搞?他回答说“不准备搞”。后来在回忆起这段往事的时候,他深有感触地说:“当时就是没有希圣同志的胆识。”
后来,有一封人民来信反映实行“责任田”给困难户带来的种种困难,田家英出于朴素的同情心,向毛泽东反映情况。因此,“责任田”一事再起波澜。曾希圣又动笔给毛泽东及中央领导同志写信,他在信中较详细地阐述了“责任田”办法既吸取了“包产到户”的好处,又注意了防止可能带来的问题。还有大农活统一等“五统一”,有助于困难户克服困难。他在信中强调指出:“从上述这些试点来看,情况是好的,增产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当然,今后是否会出现新的问题,现在还不能完全预料,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摸索,才能最终得出结论。”
抓住主要矛盾 切实解决问题
曾希圣一生,不管是从事密码破译工作,还是开创皖江抗日根据地;不管是搞农业“三改”(主要是解决耕作制度和生产技术方面的问题),还是推行“责任田”(主要是解决生产关系、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他都很注重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努力掌握客观事物的内在规律,从而紧紧抓住主要矛盾,采取富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达到开拓创新的目的。
面对当时农村出现的严重问题以及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公社化后出现和加剧的许多矛盾,当年曾希圣在深入调查研究的过程中,认真思考多年来的经验教训,敏锐地捕捉到了农村生产管理体制上的严重缺陷,努力探索怎样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解决好农业管理体制上的弊端,切实加强农业生产责任制,给农民较多的自主权和物质利益。这样,就勇敢地迈出了联产承包到户的步子,立竿见影地使农业从危机中复苏,迅速恢复发展。
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安徽省委为了改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曾多次发布文件,推行各种形式的田间管理包工到户的办法,但实际上都被强调“一大二公”和大兵团作战冲击得名存实亡。大量调查材料说明,农业生产管理体制上的种种弊端,严重束缚和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当时农业生产管理体制上的问题,集中在三点上:一是各项农活全靠队长安排,上工下工要由队长吹哨,超产减产只有队长操心,社员没有自主权,也就失去责任心。二是干活大呼隆,只顾挣工分,出勤不出力,劳动绩效差。三是分配一拉平,干好干坏一个样,黄鳝泥鳅一般长,评工计分又特别麻烦,常常是“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刨根究底,这些问题的根子在于:农业生产管理体制高度集中,有统无分,社员失去自主权、主动性;光讲政治挂帅,不讲物质利益,盛行平均主义,导致社员不关心生产成果。要扭转这种状况,就决不能绕开农业生产管理体制的变革,就一定要在加强农业生产责任制上想办法、下功夫。
从1960年夏天开始,曾希圣就在琢磨怎样加强农业生产责任制,摆脱被动,走出困境。起初,他主要考虑划小包产单位,田间管理可以包工到户,后来又强调实行三级半所有制。他说:“我们是三级半所有制,小组有半级所有制,小队向大队包产,小组向小队包产。”后来又进一步设想搞按劳动底分承包耕地,责任到人,全奖全赔。1961年2月,曾希圣亲自组织人马在合肥郊区井岗大队南新庄生产队进行了试点。他不仅听取汇报,还到队里与干部、社员座谈,直接听取意见,逐步形成了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一套办法。当时,农民中特别是困难户有一种顾虑,就是担忧责任到人以后抢种种不上,要水浇不上,有灾抗不上。对此曾希圣十分重视,经过反复思考,强调家庭承包要坚持“五统一”,特别是养牛用牛统一,管水用水统一,抗灾统一,这就为困难户解除了后顾之忧。
“责任田”推行一年,便大见成效。当年秋天,我们到肥西县合巢公社汪潦大队看农民收打早稻,稻场上一片丰收景象,人人脸上露出了喜悦笑容。冬天,我们又到枞阳县陈洲公社了解“责任田”增产情况,发现家家粮食有余,队队都有集体粮仓(储备粮)。当年,不仅全省城乡人民都能吃饱饭,而且还有相当数量的粮食通过肩挑、人拉、汽车运、火车装,运送到邻近省份。据河南干部说,从1961年冬到1962年春,河南省从安徽淮北地区购买的山芋就达到5亿多斤。1962年春,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刘建勋等人曾专程来到宿县,对安徽干部、群众的支持表示感谢。
不断充实完善工作扎实细致
“责任田”一问世,就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一方面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另一方面也引来了上下左右的种种怀疑与责难。这些对曾希圣来说,既是一种压力,更是一种动力,促使他对“责任田”多方调查,认真钻研,精心指导,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工作抓得实,做得细,促使“责任田”办法得到迅速推广和逐步完善。在推行“责任田”过程中,首先遇到的不是怎样做的问题,而是解惑释疑,消除顾虑。曾希圣探索研究“责任田”,不仅在具体做法上狠下工夫,而且在事关方向、路线的问题上,进行理性的探索,作出有理有据的回答。应该说,在当时的条件下,曾希圣紧紧抓住加强农业生产责任制这个核心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的
结合上作了精辟的阐述:一是阐明了耕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与承包,农民承包使用权并承担交产任务,不改变耕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二是阐明了所有制与责任制的关系,不管何种所有制经济都需要有严格的责任制,形成一套适当的管理方式,从而搞好生产经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三是阐明了民主原则与物质利益原则在搞好生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定产到田、责任到人,不仅使农民有了一定的生产自主权,而且与其自身物质利益直接挂钩,带来的是农民积极性和责任心的增强;四是阐明了发展集体经济优越性必须与调动农民个人积极性结合起来,前者是基础,后者是动力,而“责任田”正是把集体经济优越性与农民个人积极性统一起来的结合点。作为主持安徽这场变革的领导人,曾希圣步步深入,阐明其基本观点,给农村改革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在推行“责任田”过程中,为了形成一套切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承包和管理办法,曾希圣十分重视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加强具体指导。在南新庄生产队试点基础上形成一个试行“责任田”的方案后,省委负责同志便立即分赴各地在不同类型的社队组织试点,取得直接经验。曾希圣本人则带着这个方案去广州参加中央工作会议,沿途还在斟酌修改。会后经杭州到歙县,他在山区作了一些调查,听取群众意见,主要是研究山区适应人多田少的特点以及保护发展林业的需要如何搞好“责任田”。4月间,又在肥西合巢公社汪潦大队开展试行“责任田”的调查研究。当年早稻丰收,又组织人调查收割、打场和交售公粮等情况;秋季少数地方因受旱而减产,又组织人到肥西烟墩公社调查受灾情况和灾后调整及救灾措施。在这期间,曾希圣亲自主持起草并以省委名义发出了《关于认真调查和全面总结“包工包产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地县党委负责人亲自深入调查,总结经验教训,以便改进工作。在曾希圣亲自倡导和带动之下,全省上下调查研究蔚然成风,经常有调查报告、请示报告送到省委,下情上达很及时、很畅通。曾希圣对这些材料一般都要亲自过目,提出解决办法,作出答复。从3月到12月这10个月时间内,省委发出有关“责任田”的通知、指示、批复等就有100多件,倾注了曾希圣大量心血。
在进行“责任田”试点和推行之后,曾希圣和省委还明确提出,要坚持自愿原则,注意因地制宜,决不勉强干部群众去办,实行哪种包产办法,全由群众决定取舍。当时,生产上困难较多的怀远、定远等县以及原来农业生产较好的桐城等县,县委表示不打算推行“责任田”,要求实行包产到组。曾希圣不仅同意他们的意见,还以省委名义发出通知,请各地、市委“考虑确定一部分社队不实行田间管理加奖励的办法,有的县如怀远、宿松、定远等,也可以不实行这个办法,以便进行对比研究”。“对于过去没有实行这个办法的县、社、队,不要批评他们,更不要勉强他们去实行”。
在1961年秋收时节,正是用实际收成来检验新办法与老办法孰优孰劣的大好时机。曾希圣又提请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调查和总结两种包工包产办法的通知》,指出实施两种不同包工包产办法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在这个时候看得更加明显。要求各地委在不同类型的地区各选择两个条件大体相同的生产队,对两种包工包产办法再深入地进行一次调查,加以分析研究,认真作出总结,以便改进提高。这次典型对比调查的结果是:实行“责任田”的36个生产队,粮食平均亩产增长38.9%,而另外36个条件大体相同、但仍实行老办法的生产队,平均粮食亩产只增长12%。
在推行“责任田”过程中,省委收到许多来信和报告,有赞成的,有存疑的,有持相反看法的。在10月19日省委召开扩大会议期间,曾希圣提议挑选一些代表不同意见的来信和材料印发到会同志讨论。他亲自写的按语指出:“对实行田间管理责任田办法有不少来信和调查报告,多数是赞成的,也有怀疑的,为了继续总结经验,提议省委办公厅把这方面的文件都印发给同志们研究讨论。”
敢于负责 决不推诿
1962年初,中央召开的七千人大会的最后一个阶段,由党中央一位负责人亲自坐镇安徽大组会,动员大家“揭盖子”,规定了几个不准,违者开除党籍。并且定下调子,认为安徽省委在工作中(当然首先是指推行“责任田”)犯了方向性错误。曾希圣在作第二次检查时明确表示:1959年、1960年安徽农村工作错误是主要的,教训是非常沉痛的。但
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则光明磊落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他说:“至于三改、水网化、‘责任田’到底错在哪里,我自己要进一步检查,还请同志们进行批评,以便在弄清是非的基础上,本着有错就改的原则来改正。”当时农村的“五风”,饿、病、逃、荒、死是比较普遍的问题,较为严重的省也有好几个,都没有作出犯方向性错误的断语。安徽的“责任田”则是一个特殊问题,往往与方向路线紧密相连。后来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有这样一段话:“1962年初,曾希圣同志在‘七千人大会’上因安徽在‘大跃进’中刮‘五风’严重而受到批判,也把实行‘责任田’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进行批判,说他搞‘责任田’是‘犯了方向性的严重错误’,‘带有修正主义色彩’。他被撤了职。”“责任田”问题是一个焦点,曾希圣当时在高压态势下,仍然坚持原则,委婉地强调应由群众来评断是非得失和对错。
此后,随着日益强调抓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对“责任田”的批判也步步升级,被指责为“刮单干风、走资本主义道路,破坏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并且开始涉及各级的一些负责干部。曾希圣心情沉重,他一再向中央表示:“‘责任田’是我提出来的,也是根据我的意见推行的,一切由我个人负责,与别的同志没有关系。”这充分显示了曾希圣的高风亮节。
40多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从上个世纪60年代初出现在江淮大地上的“责任田”这个新创举、新事物,我们看到以曾希圣为代表的一批安徽干部,通过对历史的反思,勇于实践,坚决按照群众的意愿和人民的利益办事,站到了农村改革的前列,以他们的胆识、气魄与求实精神,勇敢地冲破“左”的禁区,在安徽农村改革与发展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光辉篇章。今天我们享受着全面改革带来的巨大成果的时候,怎么也不会忘记40多年前点燃安徽农村改革第一把火的曾希圣同志。今天我们纪念曾希圣诞辰一百周年,最好的办法,就是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竭尽全力推进全面改革,夺取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新的胜利。
曾希圣(1904-1968),湖南资兴人,1922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考入黄埔军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北伐战争。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曾长期从事兵运和情报工作,并参加了长征。1941年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七师政委、中共皖江区委书记,为七师的成立、发展和壮大及皖江根据地的创建和巩固作出了重要贡献。从1949年起,历任中共皖北区党委书记、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山东省委第一书记、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二书记、西南局书记处书记等职。20世纪60年代初,他在安徽工作期间,勇于面对现实,“左”后纠“左”,实行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使当时的安徽农村呈现出一派生机,被誉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先驱。2004年10月18日,是曾希圣百年诞辰,本刊特发表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陆德生的回忆文章以示纪念。
曾希圣富于改革创新精神,他一生主要干了三件大事:开创红军情报技侦工作,创建新四军七师和皖江根据地,在安徽大力治淮、倡导农业“三改”、推行“责任田”。这三件大事恰恰都充分体现了他敢于迎难而上、注重研究客观事物的规律与特点、打破常规闯新路、在实践中开创新的局面的特点。正如李先念为《曾希圣传》写的序言中所说:“他的一生,是奋斗进取的一生,开拓创新的一生。”
曾希圣在皖北区党委书记和安徽省委第一书记的岗位上,干了12年多。他在安徽留下的最显著的功绩和最宝贵的经验,就是在十分艰难的情况下,冲破“左”的重重阻力,于1961年在全省范围内有领导、有计划地推行“责任田”,当年普遍获得丰收,城乡人民生活大为改善,农村再现勃勃生机。虽然这一举措后来被指责为犯了方向性错误而被强令改正,但是,历史证明,搞“责任田”是符合实际、顺应民心的改革之举、富民之举。它的成功实践闯出了改革农业生产管理体制的新途径。胡耀邦在1982年10月来安徽视察工作,谈到实行农业承包责任制问题时,说:从历史情况来看,在1960年以后,党内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同志在这个问题上是先知先觉者,当时主张改革1956年以后农业长期推行的办法。曾希圣同志就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先驱。
当年,笔者就亲身经历了推行责任田的曲折历程。曾希圣下决心推行“责任田”的过程,是一个反复酝酿、思索,先行试点取得经验,然后逐步推开、不断完善的过程。在当时“左”的思潮和习惯势力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实行这一做法不仅要冒风险,而且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而曾希圣在推行“责任田”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领导才干和领导艺术,充分显示了他善于应对复杂环境、勇于突破旧框框的胆识、魄力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他在挫折面前勇于承担责任的品质和敢于坚持原则的精神。
迎难而上 勇于探索
新中国成立后,安徽省农业的发展经历了先喜后忧的巨大反差。大兴水利和稳步推进互助合作运动,带来了农业的整体发展。但是,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之后,“左”的错误越发严重,加上不停顿地反右倾、拔白旗,“五风”愈演愈烈,正常的生产管理被搞乱,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粮食连年减产,农村一片萧条。1959年到1960年出现了严重的饿、病、逃、荒、死的现象。
农村经济危机引起了普遍的不安、焦虑和思考,摆脱困境的出路何在?曾希圣更是心情沉重,既为工作上的失误而深感内疚,又为如何另辟蹊径而忧思不已,上下求索。当时,从上到下都采取了一些实际措施,例如强调改进作风,压缩城市劳力,集中力量大办农业等等。这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虽起到一定作用,但收效并不明显。事实表明,必须从解决农业自身内在的主要矛盾着眼,在管理体制上动大手术,努力探索一条能把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和农民个人的积极性结合起来的新路子。从1960年夏季开始,曾希圣就潜心思考这个重大问题,围绕加强生产责任制想办法。最后,经过试点,广泛听取意见和多次座谈讨论,形成了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一套办法,也就是“责任田”。
在酝酿试点阶段,为了研究过去和当前加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办法,当时我们摘编了有关资料,包括历年来报纸上批判包产到户的社论和文章。包产到户在20世纪50年代就不断出现,不断被批,被指责是“富农路线”,“企图挖社会主义墙脚,在中国复辟资本主义”。曾希圣看了这些材料,平静地说:这可以作为我们研究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参考,启发我们多考虑一些问题,多设计一些方案,更好地兴利除弊,减少矛盾和阻力。为了摆脱农业危机,使农民得到温饱,他铁定了决心,要闯出一条路来。
在1960年3月的广州中央工作会议上,当曾希圣把试行“责任田”方案拿出来征求意见时,与会者有的保持沉默,有的客气地说看不很懂,有人则尖锐地指出:“责任田”是“组织起来的单干”;有人称之为:农民种田,向国家交租;有人直言不讳地说:这是“回到土改分田的时候去了”。处于四面夹击中的曾希圣同身边工作人员议论过这样一些问题:推行“责任田”打破常规,事关重大,一是在政治上要能站得住脚,来看人民群众赞成不成问题;二是在组织上要不留把柄,争取获得“通行证”。3月15日上午,曾希圣向毛泽东汇报了试行“责任田”的方案。毛泽东说:“你们试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如果搞好了,能增产10亿斤粮食,那就是一件大事。”曾希圣立即通知安徽省委:“现在已经通天了,可以搞。”当时和曾希圣一起到毛主席那里谈话的还有山东省委一位主要负责人。毛泽东当场问他:山东搞不搞?他回答说“不准备搞”。后来在回忆起这段往事的时候,他深有感触地说:“当时就是没有希圣同志的胆识。”
后来,有一封人民来信反映实行“责任田”给困难户带来的种种困难,田家英出于朴素的同情心,向毛泽东反映情况。因此,“责任田”一事再起波澜。曾希圣又动笔给毛泽东及中央领导同志写信,他在信中较详细地阐述了“责任田”办法既吸取了“包产到户”的好处,又注意了防止可能带来的问题。还有大农活统一等“五统一”,有助于困难户克服困难。他在信中强调指出:“从上述这些试点来看,情况是好的,增产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当然,今后是否会出现新的问题,现在还不能完全预料,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摸索,才能最终得出结论。”
抓住主要矛盾 切实解决问题
曾希圣一生,不管是从事密码破译工作,还是开创皖江抗日根据地;不管是搞农业“三改”(主要是解决耕作制度和生产技术方面的问题),还是推行“责任田”(主要是解决生产关系、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他都很注重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努力掌握客观事物的内在规律,从而紧紧抓住主要矛盾,采取富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达到开拓创新的目的。
面对当时农村出现的严重问题以及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公社化后出现和加剧的许多矛盾,当年曾希圣在深入调查研究的过程中,认真思考多年来的经验教训,敏锐地捕捉到了农村生产管理体制上的严重缺陷,努力探索怎样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解决好农业管理体制上的弊端,切实加强农业生产责任制,给农民较多的自主权和物质利益。这样,就勇敢地迈出了联产承包到户的步子,立竿见影地使农业从危机中复苏,迅速恢复发展。
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安徽省委为了改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曾多次发布文件,推行各种形式的田间管理包工到户的办法,但实际上都被强调“一大二公”和大兵团作战冲击得名存实亡。大量调查材料说明,农业生产管理体制上的种种弊端,严重束缚和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当时农业生产管理体制上的问题,集中在三点上:一是各项农活全靠队长安排,上工下工要由队长吹哨,超产减产只有队长操心,社员没有自主权,也就失去责任心。二是干活大呼隆,只顾挣工分,出勤不出力,劳动绩效差。三是分配一拉平,干好干坏一个样,黄鳝泥鳅一般长,评工计分又特别麻烦,常常是“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刨根究底,这些问题的根子在于:农业生产管理体制高度集中,有统无分,社员失去自主权、主动性;光讲政治挂帅,不讲物质利益,盛行平均主义,导致社员不关心生产成果。要扭转这种状况,就决不能绕开农业生产管理体制的变革,就一定要在加强农业生产责任制上想办法、下功夫。
从1960年夏天开始,曾希圣就在琢磨怎样加强农业生产责任制,摆脱被动,走出困境。起初,他主要考虑划小包产单位,田间管理可以包工到户,后来又强调实行三级半所有制。他说:“我们是三级半所有制,小组有半级所有制,小队向大队包产,小组向小队包产。”后来又进一步设想搞按劳动底分承包耕地,责任到人,全奖全赔。1961年2月,曾希圣亲自组织人马在合肥郊区井岗大队南新庄生产队进行了试点。他不仅听取汇报,还到队里与干部、社员座谈,直接听取意见,逐步形成了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一套办法。当时,农民中特别是困难户有一种顾虑,就是担忧责任到人以后抢种种不上,要水浇不上,有灾抗不上。对此曾希圣十分重视,经过反复思考,强调家庭承包要坚持“五统一”,特别是养牛用牛统一,管水用水统一,抗灾统一,这就为困难户解除了后顾之忧。
“责任田”推行一年,便大见成效。当年秋天,我们到肥西县合巢公社汪潦大队看农民收打早稻,稻场上一片丰收景象,人人脸上露出了喜悦笑容。冬天,我们又到枞阳县陈洲公社了解“责任田”增产情况,发现家家粮食有余,队队都有集体粮仓(储备粮)。当年,不仅全省城乡人民都能吃饱饭,而且还有相当数量的粮食通过肩挑、人拉、汽车运、火车装,运送到邻近省份。据河南干部说,从1961年冬到1962年春,河南省从安徽淮北地区购买的山芋就达到5亿多斤。1962年春,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刘建勋等人曾专程来到宿县,对安徽干部、群众的支持表示感谢。
不断充实完善工作扎实细致
“责任田”一问世,就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一方面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另一方面也引来了上下左右的种种怀疑与责难。这些对曾希圣来说,既是一种压力,更是一种动力,促使他对“责任田”多方调查,认真钻研,精心指导,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工作抓得实,做得细,促使“责任田”办法得到迅速推广和逐步完善。在推行“责任田”过程中,首先遇到的不是怎样做的问题,而是解惑释疑,消除顾虑。曾希圣探索研究“责任田”,不仅在具体做法上狠下工夫,而且在事关方向、路线的问题上,进行理性的探索,作出有理有据的回答。应该说,在当时的条件下,曾希圣紧紧抓住加强农业生产责任制这个核心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的
结合上作了精辟的阐述:一是阐明了耕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与承包,农民承包使用权并承担交产任务,不改变耕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二是阐明了所有制与责任制的关系,不管何种所有制经济都需要有严格的责任制,形成一套适当的管理方式,从而搞好生产经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三是阐明了民主原则与物质利益原则在搞好生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定产到田、责任到人,不仅使农民有了一定的生产自主权,而且与其自身物质利益直接挂钩,带来的是农民积极性和责任心的增强;四是阐明了发展集体经济优越性必须与调动农民个人积极性结合起来,前者是基础,后者是动力,而“责任田”正是把集体经济优越性与农民个人积极性统一起来的结合点。作为主持安徽这场变革的领导人,曾希圣步步深入,阐明其基本观点,给农村改革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在推行“责任田”过程中,为了形成一套切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承包和管理办法,曾希圣十分重视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加强具体指导。在南新庄生产队试点基础上形成一个试行“责任田”的方案后,省委负责同志便立即分赴各地在不同类型的社队组织试点,取得直接经验。曾希圣本人则带着这个方案去广州参加中央工作会议,沿途还在斟酌修改。会后经杭州到歙县,他在山区作了一些调查,听取群众意见,主要是研究山区适应人多田少的特点以及保护发展林业的需要如何搞好“责任田”。4月间,又在肥西合巢公社汪潦大队开展试行“责任田”的调查研究。当年早稻丰收,又组织人调查收割、打场和交售公粮等情况;秋季少数地方因受旱而减产,又组织人到肥西烟墩公社调查受灾情况和灾后调整及救灾措施。在这期间,曾希圣亲自主持起草并以省委名义发出了《关于认真调查和全面总结“包工包产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地县党委负责人亲自深入调查,总结经验教训,以便改进工作。在曾希圣亲自倡导和带动之下,全省上下调查研究蔚然成风,经常有调查报告、请示报告送到省委,下情上达很及时、很畅通。曾希圣对这些材料一般都要亲自过目,提出解决办法,作出答复。从3月到12月这10个月时间内,省委发出有关“责任田”的通知、指示、批复等就有100多件,倾注了曾希圣大量心血。
在进行“责任田”试点和推行之后,曾希圣和省委还明确提出,要坚持自愿原则,注意因地制宜,决不勉强干部群众去办,实行哪种包产办法,全由群众决定取舍。当时,生产上困难较多的怀远、定远等县以及原来农业生产较好的桐城等县,县委表示不打算推行“责任田”,要求实行包产到组。曾希圣不仅同意他们的意见,还以省委名义发出通知,请各地、市委“考虑确定一部分社队不实行田间管理加奖励的办法,有的县如怀远、宿松、定远等,也可以不实行这个办法,以便进行对比研究”。“对于过去没有实行这个办法的县、社、队,不要批评他们,更不要勉强他们去实行”。
在1961年秋收时节,正是用实际收成来检验新办法与老办法孰优孰劣的大好时机。曾希圣又提请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调查和总结两种包工包产办法的通知》,指出实施两种不同包工包产办法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在这个时候看得更加明显。要求各地委在不同类型的地区各选择两个条件大体相同的生产队,对两种包工包产办法再深入地进行一次调查,加以分析研究,认真作出总结,以便改进提高。这次典型对比调查的结果是:实行“责任田”的36个生产队,粮食平均亩产增长38.9%,而另外36个条件大体相同、但仍实行老办法的生产队,平均粮食亩产只增长12%。
在推行“责任田”过程中,省委收到许多来信和报告,有赞成的,有存疑的,有持相反看法的。在10月19日省委召开扩大会议期间,曾希圣提议挑选一些代表不同意见的来信和材料印发到会同志讨论。他亲自写的按语指出:“对实行田间管理责任田办法有不少来信和调查报告,多数是赞成的,也有怀疑的,为了继续总结经验,提议省委办公厅把这方面的文件都印发给同志们研究讨论。”
敢于负责 决不推诿
1962年初,中央召开的七千人大会的最后一个阶段,由党中央一位负责人亲自坐镇安徽大组会,动员大家“揭盖子”,规定了几个不准,违者开除党籍。并且定下调子,认为安徽省委在工作中(当然首先是指推行“责任田”)犯了方向性错误。曾希圣在作第二次检查时明确表示:1959年、1960年安徽农村工作错误是主要的,教训是非常沉痛的。但
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则光明磊落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他说:“至于三改、水网化、‘责任田’到底错在哪里,我自己要进一步检查,还请同志们进行批评,以便在弄清是非的基础上,本着有错就改的原则来改正。”当时农村的“五风”,饿、病、逃、荒、死是比较普遍的问题,较为严重的省也有好几个,都没有作出犯方向性错误的断语。安徽的“责任田”则是一个特殊问题,往往与方向路线紧密相连。后来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有这样一段话:“1962年初,曾希圣同志在‘七千人大会’上因安徽在‘大跃进’中刮‘五风’严重而受到批判,也把实行‘责任田’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进行批判,说他搞‘责任田’是‘犯了方向性的严重错误’,‘带有修正主义色彩’。他被撤了职。”“责任田”问题是一个焦点,曾希圣当时在高压态势下,仍然坚持原则,委婉地强调应由群众来评断是非得失和对错。
此后,随着日益强调抓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对“责任田”的批判也步步升级,被指责为“刮单干风、走资本主义道路,破坏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并且开始涉及各级的一些负责干部。曾希圣心情沉重,他一再向中央表示:“‘责任田’是我提出来的,也是根据我的意见推行的,一切由我个人负责,与别的同志没有关系。”这充分显示了曾希圣的高风亮节。
40多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从上个世纪60年代初出现在江淮大地上的“责任田”这个新创举、新事物,我们看到以曾希圣为代表的一批安徽干部,通过对历史的反思,勇于实践,坚决按照群众的意愿和人民的利益办事,站到了农村改革的前列,以他们的胆识、气魄与求实精神,勇敢地冲破“左”的禁区,在安徽农村改革与发展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光辉篇章。今天我们享受着全面改革带来的巨大成果的时候,怎么也不会忘记40多年前点燃安徽农村改革第一把火的曾希圣同志。今天我们纪念曾希圣诞辰一百周年,最好的办法,就是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竭尽全力推进全面改革,夺取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新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