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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榆中县被国务院确定为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2011年8月,又被省政府确定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几年来,经过全县上下的积极努力和社保干部的辛勤工作,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2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24.45万人,参保率达96.59%。其中,参保缴费人数19.54万人,征收个人缴费2548.94万元,全年60周岁以上5.62万人享受养老金2869.84万元。率先在全省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联网,为城乡居民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主要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