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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30日,按照省农委党组的部署,省新农村办集中开展了2012年申报项目核查和2006年以来1000个示范村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检查。全省共分9个组。检查主要开展三个方面工作:一是集中对接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逐个示范村进行2012年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对接,主要了解申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原则上每村最终确定1个建设项目,保证按确定的项目和建设规模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二是查阅相关账目和座谈了解,在逐村对接过程中,对2010年和2011年示范村省级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查阅账目和票据。同时对2006年以来曾享受过试点村、推进村和整体推进县补助资金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解。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和落实的整改措施。填报《1000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情况表》。三是进行现场检查,对有可能存在的问题的村、2012年申报大型秸秆气化站和2010年、2011年正在建设的大型秸秆气化站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对于新报的和新启动建设大型秸秆气化站项目,要求选址科学,县级财政配套30万元以上,村自有资金充足,带户达到一定规模。
在检查之前,省里下发《关于对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申报项目实地核查的通知》(吉新农村办字〔2012〕11号),要求各地和示范村做好有关准备:一是各个示范村要把2010年和2011年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的有关账目、票据带到县(市、区)检查的现场,对于账目和票据携带不方便的,也可带复印件接受检查。二是各个示范村对2006年以来得到省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的实施情况,形成一个简要的总结材料,带到县(市、区)检查现场汇报,并交给省检查组。三是对于申报2012年大型秸秆气化站项目建设的,要求携带县级财政30万元以上支持的保证函和能够证明村有足够自筹资金的存折或相关账目,以便查阅和证实。
这次检查时间安排时间比较长,检查安排非常细,省市县三级形成合力,完成核查和检查任务。主要是为了迎接检查机关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职务犯罪专项、审计厅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集中审计和启动好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提醒各地和各示范村要高度重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从加强管理入手,确保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建设项目规范运行。
为了做好这次检查和今后新农村建设工作,提出以下五点要求:一是要实事求是确定今年建设项目,当年必须完成建设任务。今年建设的项目必须能够开工,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不得串乡、串村、串项使用专项,也不准不开工或完不成建设任务,一旦发展这类问题严肃处理。二是要实事求是汇报以往建设项目,要有敢于暴露问题的勇气。主要是谈这些年来,各村得到省里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扶持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情况等,对于挪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建设缩水的,甲类专项资金实施乙类项目再下甲类项目账的,工程质量没有达标等情况,要拿出一个最佳的解决方案,把问题尽早解决。三是要抓紧项目实施。部分县(市、区)有的项目没有实施,省里已经做了调整,今年要及早启动,必须完成建设任务。今年申报的建设项目,已得到主管省长的审批,完全可以尽快实施,年内完成任务。四是市(州)和县(市、区)要搞好自查。省里这次检查不能代替市(州)和县(市、区)的自查,省检查组走了以后,各地要继续自查,要求必须深入到村,查阅账目和票据,要与实物必须相符,该丈量的要丈量,该检查质量的要检查质量,重点检查2009~2011年近3年新农村建设项目,必须做到全覆盖,3月底前必须完成任务,写出自查报告报省。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新农村办公室要切实肩负起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责任,要深入一线,查看工程,查阅账目,做到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省新农村办 供稿)
在检查之前,省里下发《关于对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申报项目实地核查的通知》(吉新农村办字〔2012〕11号),要求各地和示范村做好有关准备:一是各个示范村要把2010年和2011年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的有关账目、票据带到县(市、区)检查的现场,对于账目和票据携带不方便的,也可带复印件接受检查。二是各个示范村对2006年以来得到省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的实施情况,形成一个简要的总结材料,带到县(市、区)检查现场汇报,并交给省检查组。三是对于申报2012年大型秸秆气化站项目建设的,要求携带县级财政30万元以上支持的保证函和能够证明村有足够自筹资金的存折或相关账目,以便查阅和证实。
这次检查时间安排时间比较长,检查安排非常细,省市县三级形成合力,完成核查和检查任务。主要是为了迎接检查机关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职务犯罪专项、审计厅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集中审计和启动好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提醒各地和各示范村要高度重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从加强管理入手,确保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建设项目规范运行。
为了做好这次检查和今后新农村建设工作,提出以下五点要求:一是要实事求是确定今年建设项目,当年必须完成建设任务。今年建设的项目必须能够开工,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不得串乡、串村、串项使用专项,也不准不开工或完不成建设任务,一旦发展这类问题严肃处理。二是要实事求是汇报以往建设项目,要有敢于暴露问题的勇气。主要是谈这些年来,各村得到省里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扶持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情况等,对于挪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建设缩水的,甲类专项资金实施乙类项目再下甲类项目账的,工程质量没有达标等情况,要拿出一个最佳的解决方案,把问题尽早解决。三是要抓紧项目实施。部分县(市、区)有的项目没有实施,省里已经做了调整,今年要及早启动,必须完成建设任务。今年申报的建设项目,已得到主管省长的审批,完全可以尽快实施,年内完成任务。四是市(州)和县(市、区)要搞好自查。省里这次检查不能代替市(州)和县(市、区)的自查,省检查组走了以后,各地要继续自查,要求必须深入到村,查阅账目和票据,要与实物必须相符,该丈量的要丈量,该检查质量的要检查质量,重点检查2009~2011年近3年新农村建设项目,必须做到全覆盖,3月底前必须完成任务,写出自查报告报省。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新农村办公室要切实肩负起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责任,要深入一线,查看工程,查阅账目,做到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省新农村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