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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与社会系统的演进结合在一起。现代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与实践是基于不同社会系统所产生的二阶观察。不同社会子系统通过不同的二元符码区分来观察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从而也不可避免地产生系统理性的冲突。需要通过系统间的结构耦合来弥合系统理性间的差异。结构耦合不易形成,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福利主义政策失败便是例证。基于社会科学与政治福利政策环境因素的介入,使得法律的条件程式判断与未来发生的事实便存在冲突的风险。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判断不能舍弃,也无法通过道德话语的构建弥合。引入具有未来事项判断的反思法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