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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债务危机从2009年12月开始显现,但直到2010年5月初欧洲联盟(EU)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才联合出台一项1100亿欧元的救助协议。该项救助计划出台后,希腊和欧洲金融市场并未稳定下来。其中缘故一方面是希腊国内民众反对声音强烈,公务员大罢工大游行接连不断;另一方面是欧元区内其他几个经济体也遭遇到类似主权债务困境,包括爱尔兰、葡萄牙和西班牙等。欧元汇率剧烈波动,欧洲金融市场摇摇欲坠。一周后,欧盟在取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原则认可后,又推出成立高达7500亿欧元的稳定基金计划,明确说明这份庞大资金将用于挽救那些遭遇主权债务危机的欧元区经济体。
可以说,围绕希腊债务危机的国际救援进展相当缓慢,其间还有不少曲折蹉跎。究其原因,有多个方面。
首先,与历史上许多遭遇金融危机的国家不一样,希腊现在是欧元区成员国,没有独立的货币,所以该国对国际救援的争取首先应当发生在欧元区层面。然而,欧元区仅仅是一个货币机构,或者更准确地说,欧洲中央银行(ECB)不直接具备财政功能,其基本职能是按照约定规则发行欧元纸币,负责控制欧元区内的通货膨胀。这样,希腊在地区范围内争取外部救援的对象就变成了欧洲联盟,而欧盟在自己的历史上还是首次遇到此种问题。
其次,在较大的国际层面上,针对希腊债务危机的国际救援还涉及到要不要以及如何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介入的问题。希腊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国,但已不再与其他独立货币发行体的国家完全一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几乎是第一次遇到如何对待一个遭受危机冲击同时又是非独立货币发行经济体的问题。
具有一定偶然性的事件是,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是一位法国人,他被市场传闻将要参与下届法兰西共和国总统竞选。法国现任总统似乎不愿看见前者利用这次希腊危机救助机会在欧洲舞台大显身手。此外,欧洲中央银行现任行长也是一位法国人,距离退任不远。这三位人士多多少少都将法国国内的政治因素以某种形式参合进了希腊危机解救进程中。
第三,2010年5月之前,在欧元区和欧盟体系最具发言分量的联邦德国朝野上下几乎一致的声音是反对直接救助希腊。德国有足够的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基本缘由是,欧元区自2001年接纳希腊加入以来,其早先确立的宏观经济标准在事实上和规则上都出现了松动。早先的规定是,欧元区成员国财政赤字与国内生产总值比率不超过3%,政府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比率不超过60%,近三年通货膨胀率和利率接近于各成员国平均水平。希腊在2001年入门当年勉强达到了这些门槛条件,但从2002年开始就渐渐偏离轨道,并且距离这些标准愈走愈远。希腊的这种做法在欧元区内起到了明显的“带头作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欧元区的这些宏观经济规则便名存实亡了。如果给予希腊不带任何惩罚措施的援助,实际上就是在鼓励违规行为。这样下去,欧元作为区域统一货币的前途必将结束。
事件演变到2010年5月初,情况变得危急起来。希腊政府面临超过百亿欧元的到期债务需要支付。债主们主要是欧元区内商业银行,包括德国和法国的若干大型商业银行。如果希腊政府宣布违约,欧元区内多家银行机构将面临坏账陡增的风险。欧洲金融市场将出现犹如当年雷曼兄弟公司倒闭所引发的大地震一般的情况,欧元将坠落,德法两个欧元轴心国也将难逃灾难。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欧洲联盟携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先后出台了两项救助计划。尽管欧元区的金融市场还没有完全平静下来,欧元或许会继续跌落一段时间,但眼下最危险的时刻看来已经过去。
对正在着手推进地区货币金融合作事业的东亚地区,希腊债务危机及其解救的进程可以说带来了不少新的启示。
第一,推进地区货币一体化存在显著风险。货币区内各成员国经济条件和经济政策的差别可能给货币区的稳定带来重大挑战。
这次希腊债务危机或者说欧洲主权债务危机都是有关成员国对自己的财政平衡失去有效控制的结果。而他们财政平衡失控的原因既有政策因素,也有经济增长条件方面的客观因素。
第二,货币区安排是稳定地区经济的一个有效途径。如果没有货币区安排,没有欧元体制,那么希腊债务危机将使欧洲演变成十多年前东亚金融危机那样的局面。
近来国际上有一种看法说,希腊债务危机因欧元统一货币而加深了。他们认为,如果希腊如十多年前的泰国一样,在遭遇危机时拥有独立货币并让自己的货币对外贬值,那么其经济复苏可以得到刺激,对外债务支付问题最终也将得到解决。并且,他们还认为,美国政府债务/GDP比率也很高,而它之所以不必像希腊等欧元区成员国那样担忧债务危机,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有让自己货币贬值的可能性。
这个看法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是,人们还更应该联想到东亚金融危机时货币贬值的连带效应,即泰国货币大幅度贬值引起后来其他国家金融市场动荡以及货币贬值,例如几个月后的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等。设想希腊在欧元区之外,希腊遭遇债务危机冲击后出现德拉克马(希腊原来的货币)的剧烈贬值,那么,这种情况将几乎立即在欧洲产生广泛而严重的冲击波效应:不用说爱尔兰、葡萄牙、西班牙等经济体难以承受,很可能连意大利、法国等也难以支撑,欧洲经济和金融市场无疑将坠入紊乱之中。欧洲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事实上曾有过多次类似的经历。
也就是说,如果欧洲没有欧元货币区,同样的希腊债务危机将造成更大的冲击和破坏。在这个意义上,欧元区体制发挥了显著的缓冲作用。
第三,在推进区域货币合作进程中,建立一定的、具有一定财政职能的区内救援框架机制是必要的。欧元区在成立之初就成立了欧洲中央银行,其具有一定的救援功能。但是,欧洲中央银行显然只具有流动性救助功能,缺少财政救助功能。这种制度,本来是为了防范成员国的道德风险,但在应对希腊债务危机时客观上显示出其天然不足。正是在这个背景下,针对希腊的救助措施在欧洲都必须提交给欧洲联盟,而欧洲中央银行则只能作为一个“次要”角色。欧元区有16个成员国,欧洲联盟则有27个成员国。在欧洲联盟层面讨论救助政策,显然是更加复杂的、费时费力的事情。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欧洲的这些制度设计也包含有它的合理性,即欧洲联盟事实上是借此表达了其乐于看见欧元扩大的进程不断发展的愿望,在未来看到越来越多的现有欧盟成员国加入欧元。
当前,东亚地区“10+3”框架中已经出现清迈协议多边化,即在东盟与中日韩货币当局之间建立了多边性的货币互换协议,这是东亚地区货币合作迈出的实质性一步。但是,也很明显,这个机制仅仅是针对货币市场流动性挑战,其功能很有限。从长远观点看,要应对当年泰国货币危机或今天希腊主权债务危机那样的挑战,东亚地区现有制度是远远不够的。
第四,区域货币合作需要协调好与全球层面国际机构的关系。人们现在已经看到欧洲联盟在2010年5月先后出台的两项救助计划中,都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参与。从道理上说,地区货币合作机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是一致的,即都是维护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稳定,防范金融危机,遏止金融危机的传染效应。宗旨的一致性决定了不同层面的货币机构是可以协调和合作的。而且,从欧洲最近的经验看,区域机构可以在本地区范围内的危机救助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东亚地区可以从中学习到许多有用经验。一个区域合作机制不必是排他性的,借助全球层面国际机构的作用往往也会对危机救助过程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显著降低区内机构救助计划中难以避免的道德风险。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
金融系主任 教授 博士生导师)
可以说,围绕希腊债务危机的国际救援进展相当缓慢,其间还有不少曲折蹉跎。究其原因,有多个方面。
首先,与历史上许多遭遇金融危机的国家不一样,希腊现在是欧元区成员国,没有独立的货币,所以该国对国际救援的争取首先应当发生在欧元区层面。然而,欧元区仅仅是一个货币机构,或者更准确地说,欧洲中央银行(ECB)不直接具备财政功能,其基本职能是按照约定规则发行欧元纸币,负责控制欧元区内的通货膨胀。这样,希腊在地区范围内争取外部救援的对象就变成了欧洲联盟,而欧盟在自己的历史上还是首次遇到此种问题。
其次,在较大的国际层面上,针对希腊债务危机的国际救援还涉及到要不要以及如何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介入的问题。希腊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国,但已不再与其他独立货币发行体的国家完全一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几乎是第一次遇到如何对待一个遭受危机冲击同时又是非独立货币发行经济体的问题。
具有一定偶然性的事件是,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是一位法国人,他被市场传闻将要参与下届法兰西共和国总统竞选。法国现任总统似乎不愿看见前者利用这次希腊危机救助机会在欧洲舞台大显身手。此外,欧洲中央银行现任行长也是一位法国人,距离退任不远。这三位人士多多少少都将法国国内的政治因素以某种形式参合进了希腊危机解救进程中。
第三,2010年5月之前,在欧元区和欧盟体系最具发言分量的联邦德国朝野上下几乎一致的声音是反对直接救助希腊。德国有足够的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基本缘由是,欧元区自2001年接纳希腊加入以来,其早先确立的宏观经济标准在事实上和规则上都出现了松动。早先的规定是,欧元区成员国财政赤字与国内生产总值比率不超过3%,政府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比率不超过60%,近三年通货膨胀率和利率接近于各成员国平均水平。希腊在2001年入门当年勉强达到了这些门槛条件,但从2002年开始就渐渐偏离轨道,并且距离这些标准愈走愈远。希腊的这种做法在欧元区内起到了明显的“带头作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欧元区的这些宏观经济规则便名存实亡了。如果给予希腊不带任何惩罚措施的援助,实际上就是在鼓励违规行为。这样下去,欧元作为区域统一货币的前途必将结束。
事件演变到2010年5月初,情况变得危急起来。希腊政府面临超过百亿欧元的到期债务需要支付。债主们主要是欧元区内商业银行,包括德国和法国的若干大型商业银行。如果希腊政府宣布违约,欧元区内多家银行机构将面临坏账陡增的风险。欧洲金融市场将出现犹如当年雷曼兄弟公司倒闭所引发的大地震一般的情况,欧元将坠落,德法两个欧元轴心国也将难逃灾难。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欧洲联盟携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先后出台了两项救助计划。尽管欧元区的金融市场还没有完全平静下来,欧元或许会继续跌落一段时间,但眼下最危险的时刻看来已经过去。
对正在着手推进地区货币金融合作事业的东亚地区,希腊债务危机及其解救的进程可以说带来了不少新的启示。
第一,推进地区货币一体化存在显著风险。货币区内各成员国经济条件和经济政策的差别可能给货币区的稳定带来重大挑战。
这次希腊债务危机或者说欧洲主权债务危机都是有关成员国对自己的财政平衡失去有效控制的结果。而他们财政平衡失控的原因既有政策因素,也有经济增长条件方面的客观因素。
第二,货币区安排是稳定地区经济的一个有效途径。如果没有货币区安排,没有欧元体制,那么希腊债务危机将使欧洲演变成十多年前东亚金融危机那样的局面。
近来国际上有一种看法说,希腊债务危机因欧元统一货币而加深了。他们认为,如果希腊如十多年前的泰国一样,在遭遇危机时拥有独立货币并让自己的货币对外贬值,那么其经济复苏可以得到刺激,对外债务支付问题最终也将得到解决。并且,他们还认为,美国政府债务/GDP比率也很高,而它之所以不必像希腊等欧元区成员国那样担忧债务危机,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有让自己货币贬值的可能性。
这个看法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是,人们还更应该联想到东亚金融危机时货币贬值的连带效应,即泰国货币大幅度贬值引起后来其他国家金融市场动荡以及货币贬值,例如几个月后的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等。设想希腊在欧元区之外,希腊遭遇债务危机冲击后出现德拉克马(希腊原来的货币)的剧烈贬值,那么,这种情况将几乎立即在欧洲产生广泛而严重的冲击波效应:不用说爱尔兰、葡萄牙、西班牙等经济体难以承受,很可能连意大利、法国等也难以支撑,欧洲经济和金融市场无疑将坠入紊乱之中。欧洲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事实上曾有过多次类似的经历。
也就是说,如果欧洲没有欧元货币区,同样的希腊债务危机将造成更大的冲击和破坏。在这个意义上,欧元区体制发挥了显著的缓冲作用。
第三,在推进区域货币合作进程中,建立一定的、具有一定财政职能的区内救援框架机制是必要的。欧元区在成立之初就成立了欧洲中央银行,其具有一定的救援功能。但是,欧洲中央银行显然只具有流动性救助功能,缺少财政救助功能。这种制度,本来是为了防范成员国的道德风险,但在应对希腊债务危机时客观上显示出其天然不足。正是在这个背景下,针对希腊的救助措施在欧洲都必须提交给欧洲联盟,而欧洲中央银行则只能作为一个“次要”角色。欧元区有16个成员国,欧洲联盟则有27个成员国。在欧洲联盟层面讨论救助政策,显然是更加复杂的、费时费力的事情。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欧洲的这些制度设计也包含有它的合理性,即欧洲联盟事实上是借此表达了其乐于看见欧元扩大的进程不断发展的愿望,在未来看到越来越多的现有欧盟成员国加入欧元。
当前,东亚地区“10+3”框架中已经出现清迈协议多边化,即在东盟与中日韩货币当局之间建立了多边性的货币互换协议,这是东亚地区货币合作迈出的实质性一步。但是,也很明显,这个机制仅仅是针对货币市场流动性挑战,其功能很有限。从长远观点看,要应对当年泰国货币危机或今天希腊主权债务危机那样的挑战,东亚地区现有制度是远远不够的。
第四,区域货币合作需要协调好与全球层面国际机构的关系。人们现在已经看到欧洲联盟在2010年5月先后出台的两项救助计划中,都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参与。从道理上说,地区货币合作机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是一致的,即都是维护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稳定,防范金融危机,遏止金融危机的传染效应。宗旨的一致性决定了不同层面的货币机构是可以协调和合作的。而且,从欧洲最近的经验看,区域机构可以在本地区范围内的危机救助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东亚地区可以从中学习到许多有用经验。一个区域合作机制不必是排他性的,借助全球层面国际机构的作用往往也会对危机救助过程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显著降低区内机构救助计划中难以避免的道德风险。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
金融系主任 教授 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