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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结论是借助科学手段和科学方法产生的,被司法裁判者和当事人信奉为"证据之王"。鉴定结论如何从证据资料转变为定案证据,又要如何保证作为定案证据的鉴定结论能够最大程度地还原自然事实,以得到实质正义的裁判结果,这无疑是解决司法鉴定困境的最核心的问题。而我国司法鉴定质证程序,还存在缺少审前展示程序,鉴定人不出庭、鉴定人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