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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网络的逐渐普及,人们的生活便利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与此同时,诸如网络犯罪、网络暴力等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为了解决此类问题,人们对网络实名制的讨论也日益升温。自2015年3月1日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
《规定》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管理,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服务和使用行为等做出规范。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
在业内人士看来,《规定》并不等于“全网实名制”,但不可否认将成为中国网络实名制全面普及的开始。
网络实名制的提出
网络实名制是随着互联网的诞生与发展而产生的,最初也是针对网络犯罪、网络暴力以及不和谐的网络环境等问题所提出的。尽管网络实名制政策刚刚落地,但相关问题在中国互联网产业的探讨,却已经进行了10年之久。2002年清华大学教授李希光在谈及新闻改革时,提出的“人大应该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网上发表东西”的建议。他认为网上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应该提倡用真名而非笔名发表文章,利用假名发表东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在随后的几年中,网络实名制已然成为政府以及人们热议的社会话题。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及部分省份的地方政府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政策尝试。
网络实名制的优点也是显而易见的。网络实名制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利用互联网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减少网络造谣、网络诽谤;塑造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促进网民们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对于保护青少年将起到重大作用。
此外,在电子商务领域也有利于促进交易的诚信度,建立信用体系,打击盗版侵权现象,减少网络犯罪。
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主任谢佑平教授认为,言论自由是一项自然权利,也是一项内涵丰富的权利,包括了发言的自由与沉默的自由,发言的自由也包括了匿名发言的自由与实名发言的自由。但是,上述认识仅限于真实世界。
“网络虚拟世界与真实世界不同,在虚拟世界中的公民是否具有匿名发言的自由,值得商榷。因为此项自由要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人格尊严等众多权利放在一起综合衡量,匿名发言确实存在很多隐患与弊端,而实名发言确实拥有很多优势。”谢佑平说。
“但是,假定实行了网络实名制之后,不能只限制言论自由,还要保护言论自由。一旦实名,个人对其言论负责,网站管理员就不能随意删帖,否则就是侵犯言论自由。如果有人发布谣言等不法言论,管理员只有权举报、报警,由司法机关来处理。”谢佑平建议。
网络实名制之争
对网络实名制的支持声音之外,也有反对的声音。
首先,网络实施实名制后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网络攻击,造成更多人的信息泄露,引发更多更严重的网络犯罪。以中国的近邻韩国为例,它是全球第一个推行实名制且推行得最彻底的国家。但是在实名制实施后,网络论坛的平均参与人数从2585人减少到737人,可见实名制影响了网上交流沟通。更大的问题是,实名制使韩国各大网站成为黑客攻击的主要对象,出现大规模个人信息外泄案件。这起事件直接动摇了韩国实名制的基础。最终韩国政府终于退让,从2012年起逐步废除已经实施了4年多的互联网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可能会引发人权问题。受自由思想的影响,可能会有一部分网民认为自己有权选择是否使用实名使用网络。实行网络实名制还会堵塞公民诉求的渠道,阻碍民情民意的反映。同时也不利于公民通过网络对政府进行监督。2010年11月23日,网上发帖实名举报他人的甘肃青年王鹏被跨省刑拘,虽然他后续得到公正对待,无罪释放,但这件事无疑成为众多网友反对、恐惧实名制的理由之一。网络实名制俨然成为洪水猛兽,似乎意味着公权力的随时介入,弱势的个人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无处可藏。
浙江大学传媒和国际文化学院副教授邵志择认为,要保护网络安全,首先要保护网络说话者的权益。互联网是疏导社会矛盾的有效“排气阀”,而网络实名制则会堵塞这个“排气阀”,从而不利于社会矛盾的缓和。
不得不说,微博的活跃度下降和微博的实名制是有一定关联的。在符合平台的规则下,只要不去触碰相关规则,用户还是非常愿意在微博上分享交流的。但是实名制代表着用户需要为自己的发言负责任,也就相当于用户随时得准备着他的发言有可能会触发禁制。
让虚拟世界更加真实
截至2014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 %,54.5%的网民对来源于互联网的信息表示信任,相比2007年的35.1%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互联网多年来的发展习惯是在“非真实”的情况下发生的,要想让用户逐渐走上真实性这条道路,还需要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今后,网络信用将成为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成为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深层网络应用发展的重要社会基础。互联网普及率即将过半,每两人中就有一人是网民,而过半的网民对互联网信息表示出了信任,希望《规定》的出台能够强化这种信任,更希望规定能够提高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监管者保护网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网民权益的意识。
《规定》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管理,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服务和使用行为等做出规范。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
在业内人士看来,《规定》并不等于“全网实名制”,但不可否认将成为中国网络实名制全面普及的开始。
网络实名制的提出
网络实名制是随着互联网的诞生与发展而产生的,最初也是针对网络犯罪、网络暴力以及不和谐的网络环境等问题所提出的。尽管网络实名制政策刚刚落地,但相关问题在中国互联网产业的探讨,却已经进行了10年之久。2002年清华大学教授李希光在谈及新闻改革时,提出的“人大应该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网上发表东西”的建议。他认为网上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应该提倡用真名而非笔名发表文章,利用假名发表东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在随后的几年中,网络实名制已然成为政府以及人们热议的社会话题。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及部分省份的地方政府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政策尝试。
网络实名制的优点也是显而易见的。网络实名制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利用互联网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减少网络造谣、网络诽谤;塑造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促进网民们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对于保护青少年将起到重大作用。
此外,在电子商务领域也有利于促进交易的诚信度,建立信用体系,打击盗版侵权现象,减少网络犯罪。
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主任谢佑平教授认为,言论自由是一项自然权利,也是一项内涵丰富的权利,包括了发言的自由与沉默的自由,发言的自由也包括了匿名发言的自由与实名发言的自由。但是,上述认识仅限于真实世界。
“网络虚拟世界与真实世界不同,在虚拟世界中的公民是否具有匿名发言的自由,值得商榷。因为此项自由要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人格尊严等众多权利放在一起综合衡量,匿名发言确实存在很多隐患与弊端,而实名发言确实拥有很多优势。”谢佑平说。
“但是,假定实行了网络实名制之后,不能只限制言论自由,还要保护言论自由。一旦实名,个人对其言论负责,网站管理员就不能随意删帖,否则就是侵犯言论自由。如果有人发布谣言等不法言论,管理员只有权举报、报警,由司法机关来处理。”谢佑平建议。
网络实名制之争
对网络实名制的支持声音之外,也有反对的声音。
首先,网络实施实名制后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网络攻击,造成更多人的信息泄露,引发更多更严重的网络犯罪。以中国的近邻韩国为例,它是全球第一个推行实名制且推行得最彻底的国家。但是在实名制实施后,网络论坛的平均参与人数从2585人减少到737人,可见实名制影响了网上交流沟通。更大的问题是,实名制使韩国各大网站成为黑客攻击的主要对象,出现大规模个人信息外泄案件。这起事件直接动摇了韩国实名制的基础。最终韩国政府终于退让,从2012年起逐步废除已经实施了4年多的互联网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可能会引发人权问题。受自由思想的影响,可能会有一部分网民认为自己有权选择是否使用实名使用网络。实行网络实名制还会堵塞公民诉求的渠道,阻碍民情民意的反映。同时也不利于公民通过网络对政府进行监督。2010年11月23日,网上发帖实名举报他人的甘肃青年王鹏被跨省刑拘,虽然他后续得到公正对待,无罪释放,但这件事无疑成为众多网友反对、恐惧实名制的理由之一。网络实名制俨然成为洪水猛兽,似乎意味着公权力的随时介入,弱势的个人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无处可藏。
浙江大学传媒和国际文化学院副教授邵志择认为,要保护网络安全,首先要保护网络说话者的权益。互联网是疏导社会矛盾的有效“排气阀”,而网络实名制则会堵塞这个“排气阀”,从而不利于社会矛盾的缓和。
不得不说,微博的活跃度下降和微博的实名制是有一定关联的。在符合平台的规则下,只要不去触碰相关规则,用户还是非常愿意在微博上分享交流的。但是实名制代表着用户需要为自己的发言负责任,也就相当于用户随时得准备着他的发言有可能会触发禁制。
让虚拟世界更加真实
截至2014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 %,54.5%的网民对来源于互联网的信息表示信任,相比2007年的35.1%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互联网多年来的发展习惯是在“非真实”的情况下发生的,要想让用户逐渐走上真实性这条道路,还需要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今后,网络信用将成为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成为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深层网络应用发展的重要社会基础。互联网普及率即将过半,每两人中就有一人是网民,而过半的网民对互联网信息表示出了信任,希望《规定》的出台能够强化这种信任,更希望规定能够提高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监管者保护网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网民权益的意识。